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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庭审心得体会(集合12篇)

栏目小编强烈推荐大家阅读一下《庭审心得体会》,读完之后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将这些所思所感表达出来可以达到一定的目的,而不是毫无意义地发表。希望我的建议和经验能为你的人生旅程带来帮助和指引!

庭审心得体会 篇1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庭审心得体会 篇2

为增强学生法制意识,3月22日下午,向阳法院第20个公众开放日,迎来了立新教育集团明德校区四年一班全体学生走进法院进行社会实践,感受法治氛围,增强法治信仰。

我们一进门,都被眼前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几个大字所吸引,讲解员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这句话的意义,让同学们从小感受阳光、透明的法治氛围。

在讲解员的讲解下,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和刑事、民事、少年审判法庭,了解了法院的立案流程和审判流程。在刑事审判法庭前,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并开展模拟庭审,体验了法官、书记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职业。我们了解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法警、被告人等角色,以及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我们在每个角色的位置都坐了坐,体验了一把。当我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时,法槌一敲,我感受到了审判长的威严;坐在书记员的位置时,我觉得做人要严谨,一丝不苟;坐在被告的位置,则感觉无地自容……

今天的参观,让我大开眼界,学习到很多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们也坚定了决心,立志要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庭审心得体会 篇3

在正式成为一名法院新干警前,法律对我而言一直停留在象牙塔时期民法老师常说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抽象概念上,也依稀记得当初在法理老师介绍下,信心满满地读了一下《西窗法语》,结果是晦涩难懂的法理让我不知所措,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在知识的海洋面前永远学无止境。

这次作为一名新录用的法院工作人员,我怀着无限的憧憬和向往近距离地与法律接触,参加了平生的第一次法庭审判,当我踏入法庭的那一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装待发的书记员正在严密地检查电脑设备和相关法律文件,远远的看去,书记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让我意识到这是个庄严的场合,我下意识的将手机调整为静音,双眼轻轻的扫视四周找到合适的位置落座,静静地等待法官入场开庭。

没过几分钟,法院的法官笔直挺立的走了进来,与我之前想象中的有点不同,这次庭审只有一名法官出庭,采取了简易程序中的独任制法庭,虽然是一名年轻的女法官,但当她拿起法槌的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一个久经沙场、叱咤风云的女将军在自己的主战场上挥斥方遒、指点江山,虽然是一名女子,在自己的主战场上也有一股不输男子的铁胆豪情——巾帼不让须眉。

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当中严格按照“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宣判(休庭)”的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做好举证认证的每一个环节,细节中彰显女法官独有的睿智和镇定,坐在台下的我,不自主地捕捉着法官的每一个动作,一言一行都彰显出执法如山、秉公办案的理念,谚语有云:法者,天下之程式,天下之仪表,女法官如同拿着一只大盾,保护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平的占据着优势,正大光明,一视同仁。

古语有云: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作为一名新干警,我深深地认识到这才是我人生的另一个开端——由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型,在这转型的过程当中,我还有很多知识要学,很多事要做,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院工作人员,说过中国人要有中国梦、中国人要敢做梦,说不定看似不可能实现地梦想在未来某个时间就不经意地实现了,对于现在的我而言,选择砥砺前行,成为一名优秀的法院工作人员,是我的中国梦!

庭审心得体会 篇4

时间:年3月21、22日

地点:长清区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庭审心得体会 篇5

5月10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感触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庭审心得体会 篇6

一大早,同事带着我们来到了民庭庭审现场,初进门就感受到了一股神圣而庄严的气息。第一次亲身经历现场庭审,让人无比激动和期待。通过这次旁听,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也有很多感悟。

这个案件是一起民事合同纠纷案。案情大概是这样的,原告与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合同约定原告与被告双方共同开发某房地产项目防水工程。原告打款40余万至被告双方指定账户后,被告要求甲方继续打款,原告质疑合同存在不规范以及资金支出大于预期,故要求退股解约。因合同落款及盖章存在争议分歧,由此打起官司。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论不休,在举证和辩论环节,当事人情绪激动,多次打断对方,好在审判员及时制止,才让现场气氛得到了缓解,很好的维护了法庭现场秩序和纪律。案情的复杂程度对法官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换位思考下,如果我面对这种情况,可能会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所以在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虚心学习和积累经验,才能做到遇事临危不乱。

通过此次旁听,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义和作用。在日常学习中,我们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注重结合实践,这样才能更好的履行一个法律人的义务与职责。

上面这些就是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观摩庭审活动心得体会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庭审心得体会 篇7

一.实践名称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

二.实践主题

了解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进行庭审的实例,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三.实践目的

学生通过旁听法庭审理案件,了解和亲身感受案件审理的整个经过,能够认识到法学理论

与司法实践的区别和差异,以及准确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认定以及量刑的依据,巩固课堂中所

学的理论知识,从而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大学生规

范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使自觉遵守法律成为每位同学的自觉行为。

四.实践地点

当地法院开庭现场

五.实践过程

得知此次实践后我们首先了解了相关的审理规范,如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范(试行)

(1994年6月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原则通过)

为依法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

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记录。准备会议应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发现诉讼当事人有误的,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当事人。

认真旁听案件审理合议庭准备会议还应安排以下议程:

(一)由主审人介绍案情和阅卷情况;

(二)合议庭成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明确本案的审理对象和审查重点,了解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和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范,分析研究开庭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三)研究和确定庭审提纲;

(四)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及合议庭成员是否提出回避;

(五)确定是否公开开庭以及是否传证人到庭,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及是否邀请有关人员旁听。

二、书记员在法定期限内张贴公告,向诉讼当事人发送传票,向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出出庭通知,通知法警按时执行公务。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及时发出旁听券。

三、严格的案件审理过程

四、庭审前书记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落实法庭并检查审判区和旁听区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音响、照明设备及视听资料播放设备是否完好;

(三)检查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是否齐全、统一;

(四)检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并收回传票,查验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律师的律师执照;

(五)于开庭前五分钟通知法警进入审判区值庭;

(六)安排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就坐;

这天早上九点,案件正式开始审理,这次是这个案件的二审,由于一审未能做出判决,这次二审是将一审中未了解清楚的金钱数字做一个详备的解释。主要案件是原告方状告被告未能按时交附依照合同的建筑工钱,而被告方则是说原告方未能完成全部工程,而只完成其中一部分,而被告方也只愿意交附原告已做工程的费用。由此,案件在一审中停止下来,而法庭方面便找了鉴定专家对此事做以鉴定。开庭后法官将一审中的一些细节及重要情况介绍给了原被告及旁听的人。而原被告双方也对一审中的情况没有不同意的地方。然后法

官便开始要求原告方提供他们所希望被告需要支付的费用及原告已经做好这些工程的证据。但是原告方似乎并没有做好这次庭审的准备,对这次庭审的证据材料准备并不明析,且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费用赔偿。法官只能由原告转向被告,寻问被告材料的准备情况。而被告方也已经做好了这次庭审的准备,他们自己也做了一份对此次工程的鉴定,他们的材料表明原告确实已经做了一部分工程,却没有完成全部工程,由此,被告方给出他们能接受的赔付,而不是原告所说的全部工程费用。接下来,法官请出了这次庭审的鉴定专家,些专家对这次工程的施工情况做了一份明确的鉴定,鉴定中表明,原告方确实做了工程,但是却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其中部分细节由于过于专业我们并不能听懂。而被告方也对鉴定专家的鉴定做出了解释,说他们愿意做出相应的赔付,但是却也对鉴定专家的鉴定做出了一部分质疑,而专家也对鉴定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对其中一部分做出了合理的解答。案件到这里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可质疑的地方,但是由于原先方未能完成合同中的工程,被告方想要反诉原先,这个案件也就只能由此告一段落。

五.实践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对中国国情和国家法律的认识,由于案件的严肃性,因此不容许同学做笔录。庭审中,本次庭审组织严谨、得体,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审判人员仪表端庄,庭审思路清晰,业务操作熟练,驾驭庭审能力较强,法庭秩序井然,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通过旁听庭审,不但增长了法律知识,而且有利于大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院审判工作,促进大学生对国家法律的重视,并把这种法律意识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合法的公民,这也是法院审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法官素质的有效途径,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庭审后,我班同学深受感动,对整个庭审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讨论,充分认识到了法律,加强了法律意识,司法权威的思想深深刻入每一同学的内心。

庭审心得体会 篇8

通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__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__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__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庭审心得体会 篇9

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后又延伸到手机,极大地推进了科学研究,极大地改变了工作方式,极大地便捷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的品质,这无疑是人类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这一成果也毫不例外地为我们楹联人的创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人们通过网上进行创作和交流,还通过网络进行阅读和学习,这种方便和快捷是可以用“立竿见影”来形容的。利用好网络这一现代化载体,组织会员开展楹联活动、搞好楹联创作、提升会员的创作水平、完善和壮大楹联队伍,是我们协会最近十几年来重要的工作方式之一。

一、建立一支网上楹联力量为了使楹联融入时代的发展,必须要利用现代媒介在互联网上开展楹联活动。我们当初的想法很明确,就是为了发现和培养年轻的楹联人才,改善我省创作力量的结构,让楹联文化打入错综复杂的网络阵地。2006年下半年,协会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这期间,一些上网的联友多次给协会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地在互联网上建立楹联交流平台。正如《论语》所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协会十分珍视他们的意见,从而加快了协会在互联网上工作的步伐。经多方考察,协会于2007年5月20日,以熟悉网络的联友为骨干,在《诗文天下》网站上建立了试运行的“北方联坛”。论坛初建,不到半个月就聚集了省内外网友近300人,这种积极热情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好势头。最初,论坛下设3个板块,网友发表作品热烈,运转顺畅。这个全新式的交流平台,让人耳目一新。网上的年轻联友创作思维角度新颖,又有极大地激情和朝气,作品格调也多样化,很好地推进了我省网上楹联队伍的建设。只是大家觉得这个网站有点小,有局限性,于是,我们思考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初尝甜头,大家群情振奋。省协会及时把新发现的网络骨干召集在一起,于2007年6月2日,召开了首届网络工作会议。会上大家群策群力,发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最后决定:为聚人气、扩大影响,应该在更大的、正规的官方网站上建立楹联论坛,待发展成熟时,再建立协会自己的工作网站。这次会议坚定了我会在网上推动楹联发展的决心。协会经过调研和申请,2007年6月20日,在黑龙江省官方网站《东北网》上正式建立了“北方联坛”论坛。论坛初建就设立了多个板块,后经各地、市诗联等群体的加入,高峰时达到20多个板块,最多时日发帖量近1500个。虽然数字不能说明一切,但足见当时的热烈。两个同名论坛在不同的网站并行,推动了我省网上楹联工作的进展。协会还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会员撰写了一些指导创作的帖子,在发展中逐渐规范创作。协会还多次在论坛内举办各种赛事,也与其他论坛多次联合举办活动……通过网上楹联工作的运行,不仅发现大批的年轻楹联人才,同时对不上网的人也是一个促进。在不长的时间里,大部分会员都能在网上发表作品和评论作品,这是协会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创作能力的一个升华,一支网上楹联创作力量初步形成。古老的楹联文化一旦驾驭现代网络工具便开阔了会员的视野,丰富了会员的创作,推进了协会的工作。网上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前进中也经历了一些风风雨雨,但是,我们一心坚持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我们走的就是一条光明大道。例如,有个别论坛,看到我们发展迅速有些眼红,出现一些不好的做法,但我们的重点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毫无私心地开展活动。在网上还曾出现抢人挖人的不良现象,我们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告诫管理人员以诚待人,做好工作。通过工作,转化了不利因素,促进了论坛的进一步发展。经过几年的运行,又几经探索,于2010年9月,协会建立了独立的网站《联雨文风》。不长时间注册会员就达到800余人,楹联工作在网络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最多时,注册会员达1200余人。我们和全国各地的联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协会的工作也步入了现代化发展的轨道。为此,协会于2011年12月,为网上注册会员不分地域,以网名为单位择优正式编辑出版一部具有网络特点的作品集《网海联风》。全书共分六个部分:一、原创楹联;二、网上应对;三、楹联接龙;四、原创诗钟;五、原创诗词;六、原创灯谜。由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正式出版。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刘兴君担任主编,网上骨干16人参加了编辑;书名由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孟传生题写;序言由黑龙江省日报社原副刊部主任陆伟然撰写。这部书记录了那一时期的主要成果。当然,我们在鼓励会员进行网上创作的同时,也没放弃少数人坚守网下的创作方式。这一时期,我们网上网下并举,丰富了楹联创作内容,提高了会刊《黑龙江联坛》的质量,达到了我们最初的设想。

二、微信平台的创作成为我们的工作常态随着科学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平台应运而生,协会想进一步通过微信平台,培养队伍,提升质量,扩大影响。2015年下半年,协会就开始在微信上搜集整理会员的作品,并尝试创建微信群。2016年10月15日,协会正式改建了微信群,更名为黑龙江楹联茶楼,并制定了群规,这标志着我省协会微信群的正式诞生。最初,我们还是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由于大批人员入群,网上的信息量太大,操作又十分便捷,大家又都感到新奇,各自为政,发帖五花八门,一度把楹联挤到了边缘,丢失了我们的主旨。尽管我们群规比较严厉,也陆续移出违规网友近二百人,但运行起来仍然十分艰难。我们先后建了三个群,想分类进行管理,效果仍不十分理想。为了让大家专注楹联,从繁乱的网上信息中走出来,引导会员,尤其是让热爱楹联的会员走上专业创作的道路,2017年3月5日,协会建立了公众号《黑龙江省联坛》,主要用以刊发协会活动和会员创作,随即引起了会员的重视,初显效果。又经研究和探索,最后,决定建一个这样的群:只收本省骨干会员,只发新创的楹联作品,彰显其专业性,互相批评,共同修改,以便捋顺网上工作,达到培养和提高一批会员创作水平的目的。2017年4月25日,协会创建了“黑龙江楹联创作群”。这个群的创建,使我省在微信上开展楹联工作走上了正轨。为了保持与外界联系,我们只保留茶楼一群,先后改茶楼二群为灯谜群,取消了茶楼三群。根据发展要求,年9月20日,省协会又创建了黑龙江楹联创作二群,要求与一群一样。这样我们就有三个群同时进行,并每个群都聘任了两名管理员。茶楼除创作一、二群的职能外,还肩负着与外省联界保持联系。协会在微信上的工作初步闯出了新路,并展现出了良好的局面。为了尽快提高会员的创作水平,我们的思路是:在三个群里大家发表原创作品,互相品评,进行修订,再由管理员搜集整理,帮助修订,择优上报,然后,协会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复审,删改修订,最后,再进行终审,发到公众号和会刊上。这样就大大地减少了谬误。最近,我们又选一些负责任的骨干会员创建了“改错提高群”,就是把大家修订好的作品,在这个群里再检查一遍,达到尽量减少和消灭错误。我们之所以设置这么多关口,就是要尽可能地消除谬误。我们一直要求,修改作品时一定要注重两个方面,一是思想内容,二是创作质量,这是我们职责所在。也要求大家,在修改时尽量不要破坏原创意图,能用尽量用,实在修改不了的作品,也只能舍去。为了丰富群里的创作氛围,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大家创作,同时,责任和权力到位。一方面,协会有意选一些主题让会员创作,这个创作协会要负责;另一方面,群里也可以自主出一些主题让会员练习,这一部分由群管理员负责;同时,我们更欢迎会员把自己的新作发到微信上,供大家品评,群里人员共同负责修订。开展楹联专题讲座,注重提高全员创作质量。我们还在还微信上开展了,针对一个时期大家在创作上出现的一些普遍问题,请有专长的会员,陆续做一题一议的专题讲座,这对提升大家的创作水平是有很大帮助的,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协会网上工作的骨干和聘任的管理员,是十分辛苦的,正因为他们在微信群里的认真负责,才使协会在网上的工作得以实施,才改变了过去审稿的单一力量。这些人除要进行正常的管理外,还要搜集、修改、取舍稿件等工作,占用大量的个人时间。如果没有对优秀传统楹联文化的热爱,没有一颗发展我省楹联的高尚之心,没有一定的楹联鉴赏水平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这让人想起宋人在《官箴》中所言:“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他们尽心尽力地工作,理应得到每一位会员的支持和尊敬。经过管理人员和骨干的认真负责,层层把关,我会相当一部分会员的作品质量都有所提高。这样微信上的楹联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已经成为我会工作的常态。这种做法我们还要坚持一段时间,然后进入提高阶段,直到培养出一支过硬的龙江楹联劲旅。这是历史所赋予我们协会的使命。

三、网上创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互联网加手机确实为楹联的创作和交流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为我们在网上开展工作展现了广阔的平台,但任何一项事物的发展,都会有正反两方面的问题,真正利用好这一现代化的工具是要认真研究,才能推动楹联工作健康发展。无论怎么讲,管理工作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在虚幻、自由的网上进行管理,问题和困难确实很多。因此,我们做了一些硬性规定。不允许发表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或作品,也不允许以各种形式,谩骂、诋毁他人。这是硬性规定,违背了就要从群里移出,就是要告诉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在创作上,我们要求不准在创作群里发楹联以外的一切内容,最好是只发会员自己的作品,大家再互相品评,有利共同提高。会员必须要用真实姓名注册,发作品时一定要加上所在的县、市。这是为了便于了解会员创作水平和动态,并及时掌握全省楹联创作力量的分布。我们每次要求大家写作品,不仅留给大家足够的时间,还会给大家提供一些资料,就是给大家的创作提供一个“抓手”,希望大家要认真阅读、审题,感觉资料不够还可以自己去查证,然后选好角度再去创作。网上各种征联很多,协会希望会员积极参加,用自己上乘的作品为我省争得荣誉,但是,期望大家一定要选自己熟悉的主题去写,不熟悉宁肯不写,否则劳民费时,得不偿失。创作的过程是一个饱含激情,及时捕捉灵感火花,反复修订的过程,每位会员都要在创作中思考如何提升自己作品的质量。无论是管理员还是会员,对你作品的批评,都有可能存在失误,我们应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有问题单独交换意见,切莫在群里发生无益的笔战,甚至是攻击谩骂,这是阻碍我们创作的大敌。试问一个自私自利、只想高人一等的人,会去花时间看你的作品,再去指出你的不足吗?我们都知道孔子有这样的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指出你不足的人应该是老师,更应该视为恩人!我们的创作群不是比谁高明的擂台,而是互相打造自己作品的摇篮。作品写好后,不仅自己反复修改,也要大家批评,要让互相批评作品形成风气,这样我们这个群体的创作水平才能快速提高。要记住:好作品是下功夫改出来的!由于网上影响面又大又快,因此,创作的作品更应严格要求,否则,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大家一定要认清一个误区,创作不是多和快就好,作品要过硬才行。有人说网上要求不那么严格,是不是我们也可以放宽标准,这样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我们的队伍,这个想法是十分谬误的。我们是一个正规组织,不能走旁门左道,只有出现真正的人才,才有可能创作出精品力作。还有人提出,为激发会员创作,我们可以在公众号上多发会员的作品,这个想法脱离了实际,会贻害会员。我们不要和外地去比,人家公众号作品发的多,自有道理,那是集全国的力量。我们要是也这样做,作品看似多了,质量难免会出问题,那我们的“产品”很多就成了粗制乱造的残次品,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只是一个省,而我省传统文化基础薄弱,人才也不多。再说,不能违背创作规律,应该有“板凳要坐十年冷”,“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精神。常言道:“万丈高楼平地起”,着急是不行的,没打好基础,队伍再大也不会有力量,作品再多也会变成垃圾,那就不可能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急功近利,贪多贪快的想法最终是害人害己的。网络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一定要慎重对待和引用网上一些信息和结论。网上的信息几乎无所不包,谁都可以发表言论,难免良莠混杂,这就需要我们在学习借鉴时,要认真审视,尤其作为创作依据时,就更要认真考证。网上信息多以新、快、短、奇、虚、偏居多,很多知识都是碎片化和个性化的,为搏眼球,有的人什么话都敢说,一张嘴就是冠绝古今,有的文章题目天大,毫无内容,语言粗俗,甚至有些别有用心的人胡编乱造……这是我们必须要分辨的。在我会的网络工作中,无论是在论坛上,还是在微信群里都出现过不好的苗头和行为,有人还辱骂他人,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这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允许的。网上操作确实自由、方便、快捷,但网上绝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明辨是非,也要受基本道德的约束,也必须要承担起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按理说,创作是个人的事,别人不应该去多管,但我们是一个整体,不要因为个别人影响集体;黑龙江需要楹联人才,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珍惜每一位认真创作的会员,所以必须在这里善意提醒,也算是有言在先吧。我省协会与时俱进,多年来在网上开展楹联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楹联队伍得到了发展壮大,会员的作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协会的工作得到了推进。在当前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大家不便见面、不便聚会,利用网络推进工作和创作就更显其优势。我们对待现在的微信群和过去的论坛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来去自由,如果不符合你的心思,你可以走,但你不能乱搞。但是大家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在创作上,一定要时刻把责任放在心上。协会出刊、做公众号,为什么要反复审视?就是要经受时间的检验,就是要少出问题。大家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谁发表的作品和谁推出的公众号谁就要负责到底。正如《诗经》所言:“嘤其鸣矣,求其友声”。我们走到一起的原因就是要创作楹联、研究楹联,以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为己任!这是起码的态度,这也算是“初心”吧!只要我们牢记这个初心,那一切事情就都能办好,我们也会在实际工作中,团结一心、改正不足,把未来的工作做得更好。

庭审心得体会 篇10

20xx年x月x日,我们来到了南岸区人民法院,参加了由学院组织的认识实习。通过这一次对庭审亲身体验,我体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中的重要性,这将有利于我们今后对法学的学习。

一、案情简介

此次我们参与旁听的是一房二卖的民事案件,主要案情为:

原告方是一对普通的居民夫妇,被告方是一房地产开发商。双方于20xx年x月签订了一份房屋预售协议,售价12万元。原告方签合同时预先交付了20%部分价款,房屋动工后又预交了20%的房款,前后两次共4万余元。20xx年x月,原告方通过函件、特快专递等形式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结果得知房屋已经售予他人。被告方称,房屋建成后,由于原告方没有及时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多方通知无果后,于20xx年x月将房屋售予他人,售价为18万元。原告方认为此举违反了合同义务,遂要求原告方交付房屋。经多次协调无果后,原告方将该房地产商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原告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房屋已经经过合法的手续售予第三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原告方不服,遂上诉至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方履行合同,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二审判决后,原告方已无继续上诉的机会,故改变了诉讼请求,于

20xx年起诉至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原告方17万余元的损失或提供给原告方相同面积,相似价款,同一地段的房屋。经过双方的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将本案的焦点认定为:1.原告是否可以请求被告补偿其承担的二审诉讼费用;2.20xx年x月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协议后,未及时签订正式协议书的规则问题,即房屋建好之后,被告方是否履行了通知原告方的义务。经被告方的陈述,由于双方签署合同时,原告方没有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唯一的联系方式只有电话号码。但被告方称,多次拨打电话,原告方均无人应答,之后才选择在重庆晚报上登报进行公告,但是经过广告期间后,仍然不见原告方前来签订正式售房合同后,才按照预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房屋售于他人。而原告方辩称,他们没有接到被告方任何形式的通知,也没有接到原告方的电话,被告方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已经打过电话。至于登报公告,原告方没有必要也无义务时刻关注报纸上面的公告信息;3.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7万余元的要求是否合理,原告方经过自行调查得知,目前以重庆市的房价,相同的房屋价格已经上涨到至少30万元,但原告方只是普通退休工人,无法支付如此高的房价,鉴于被告方一开始但现在一直拒绝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故本次原告方请求被告方赔偿被告方经济损失17.465万元和诉讼费用及误工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

4.原被告的关系是否属于内部职工或亲属。

二、庭审流程

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我又一次对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进行了学习。整个案件的具体审理流程如下:上午九点正式开庭,首先由书记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并核对了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然后是法官入庭,全体起立。在法官的组织下,由原告代理人宣读诉讼请求,由被告进行陈述。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法官对双方所陈述的事实进行了认定。之后是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法官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就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了认定和审查。在此阶段,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有:1.商品房预售合同书;2.交款收据;3.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书;4.要求被告履行的函件的送达回执单。双方提交完各自证据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辩论的焦点是:被告方是否履行了应有的通知义务以及目前房屋价款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误工费用等其他费用的计算。在庭辩论结束后,由双反进行最后的陈述。原告方再次陈述了自己的要求,而被告方则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简单结束了他们的陈述。由于原告方不愿调解,故本案将休庭择日再审。

三、体会

关于案情本人认为,原被告双方在此案中均存在责任,特别是在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售房合同这个问题上。原告方首先在预售合同上没有留下足够多的能够确保联系到自己的联系方式,仅仅留下了电话号码,这是对自己的交易行为不负责任的体现,应对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在此之后,被告

方发现电话无法联系到原告,仅仅采用了普通广告的形式予以通知,并没有穷尽其他通知手段,显然不符合商业行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除此而外,关于17万余元的经济赔偿的问题。我认为,原告方的计算方法缺乏法律依据。他在诉状中提到的经济赔偿的组成部分并没有有效的法律依据,仅仅为自己估算,法院因不予以全部支持。

从这次庭审看来,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是任何诉讼的核心任务,民事诉讼的证明是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用证据向法官说明和表明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活动,其目的是满足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需要。受人的认识能力的非至上性、有限性及证据灭失后的无法恢复性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对法官认定案件事实需要的满足是相对的和有限的。在当事人提供有限的或不完整的证据的前提下,由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做出裁决时,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对诉讼结果将产生关键性影响。当事人承担争议事实的证明责任,就意味着在诉讼中与对方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而该证明责任以何种程度的确定性加以满足即证明标准,如何确定不仅影响着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也关系着当事人诉讼平等的贯彻落实。

通过旁听此次庭审,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这次的认识实习在为我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的同时,也为我提供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思路,令我受益匪浅。

庭审心得体会 篇11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侵犯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力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此条法律是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用以计算赔偿额的具体规定。但通过观看今天的庭审,不难发现条文虽规定的具体但实际的操作性却不大。若本案中原告的理由得到法院认可,被告行为系属侵权行为。

但作为原告,因大陆方面发行了其在港澳地区同样发行的套装光碟而遭受的预期利益损失是很难计算清楚的。如其产品能够拿到大陆来销售,到底能有多大的市场,能获得多少利润都会因为夹杂的各种商业因素而很难得到确切的答案。我想法律中进一步规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这个规定看似是在减轻原告的举证难度,但实际操作中困难却不一定小。拿本案原告来说,广东中凯到底发行了多少套装光碟,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如何,已获取多少利润,都是其无法获知的。庭审中当法官询问原告是否能提交其要求赔偿的依据时,原告也只能说我们无法获知被告获利的数目,依次按法律规定提出了最高额五十万元的赔偿请求。

虽然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但这或多或少的加大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这有可能引起原被告对公平裁判的猜疑。我想是否可以在确认案件存在侵权事实的基础上由法院利用职权搜集被告违法所得的证据,比如销售清单之类能确定违法所得具体数额的证据。这样一来,法官可以依据客观的证据加以判案,以避免自由裁量带来的弊端。

庭审心得体会 篇12

为牢牢抓住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旋律,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用法、守法,12月14日下午,滁州市法院与滁州团市委举办“刑事法庭进校园”活动,南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滁州学院,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下午2:30,由南谯法院刑庭法官孙倩倩、人民陪审员王余久、王海娜组成的合议庭在滁州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依法对被告人孙某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滁州学院一百多名学生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中,学生们专心致志地观摩庭审过程,认真观察庭审细节,并记录心得体会,庭审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滁州中院和南谯法院的3名法官与滁州学院学生进行互动,同学们积极就法律方面问题向法官们提出内心疑问,法官们一一作出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南谯法院这种用实际发生的案例作为素材的法制教育方式,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极大地提高了大家学法的积极性,让大家更切身地体会到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再一次增强了大家的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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