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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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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报告【篇1】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参照《南阳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宛财办[20xx]35号)和《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财政系统成立绩效自评复核小组,对社旗县民政局和社旗县教育局、社旗县粮食局等8个部门的8个项目进行复核,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复核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绩效自评复核:范围为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中8个部门8个项目支出资金。内容为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复核。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为20xx年度使用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内容为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资源配置、资产管理水平、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履职效能、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

二、基本情况

20xx年共抽查复核7个县直部门8个项目,自评复核金额万元。抽评分别从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以及查看账簿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8个项目按照优良中差评价等级,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4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50%;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3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37.5%;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1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12.5%。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存在问题

从抽查分析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8个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通过抽查复核调整为3个项目为良,1个项目为中,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很少报告问题,且自评得分比较高。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项目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指标值设置过低,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够细化。

(二)绩效效果不明显,未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应用不够充分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单位自评结论不准确,存在一拨了之,对项目的实施效果不了解、不掌握,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但自评结论大多为“优”。如:满义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经询问,部门人员不清楚项目具体情况,未看到实施效果。综上,这也充分说明单位只是将绩效自评当成工作的一个流程,缺乏对绩效评价的重视和深入了解利用。

(三)项目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

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事项,资金互用,改变资金用途未经财政部门批复,专款专用意识淡薄,预算法执行不到位。

四、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

要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本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确保绩效自评的质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多措并举,主动提升绩效理念和意识

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强化财政部门、各职能部门、单位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绩效管理知识水平。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力度,通过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实际操作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技能,达到“以评促管,以管促学”的目的,全面增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促使各部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逐步形成全社会“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逐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借助社会公众监督,倒逼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要加大对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力度,采取资料审核的形式,主要复核各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完成率及自评工作质量,通过发问题来促进项目单位进行整改,达到各部门(单位)提高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二是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20xx年各部门绩效自评抽评结果作为20xx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评价信息披露,建立健全评价结果报告制度以及公开制度。

针对自评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加大监控力度,使项目实现预期要达到的效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抽查报告【篇2】

根据武财绩(20xx)3号《武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单位绩效目标

1、单位机构及人员构成

威溪水库管理所为全民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的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供水及旅游开发为一体的省属重点中型水库。根据武编办[20xx]11号文件精神,我所机关内设人秘股、水电管理股、计财股、多种经营股、综治保卫股、干渠管理站及大坝管理站,下属四个水利管理站(邓元泰、城西、辕门口、法相岩水利管理站)及市二自来水厂、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预制品厂、安乐水泥厂六个企业。我所机关本级纳入了财政预算,20xx年现有编制人员126人,年初预算在职人数129人,其中公益性人员62人,准公益性人员(差额)67人,离退休人员53人,遗属人员32人,合计人数214人。20xx年末全所实有公益性人员62人,退休人员58人。

2、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熟练掌握水库管理工作的各项操作规程,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大检查和日常各项检查工作;负责威溪灌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和农田灌溉管理。

(3)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测工作,确保水库安全支行。

(4)定期对灌区的启闭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复核工作,执行完毕后立即报告执行情况。

(6)汛期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汛畅通,加强观测;协助做好洪水调度预报和调度方案,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和汇报。

(7)汛期紧急时,协调做好威溪灌区人员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工作;并组织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水力发电和城市供水管理及所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合理地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夏云发所长为组长,其他所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股室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对上级财政预算资金方面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职能股室的业务能力。

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有效地控制。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控制在财政预算范围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内容

1、预算平衡情况:20xx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239457元(不含退休人员),其中:财政拨款7239457元。抵减其他收入后,全年预算总支出7239457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xx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7239457元,系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程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日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95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96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918元,因20xx年退休人员经费由人社局统一核算发放,单位不再另行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20xx年机关运行经费593918元,“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000元。

三、单位资产负债、整体收支管理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xx年末资产合计8711.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228.15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83.47万元,20xx年财政预算收入723.9457万元,当年100%到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723.9457万元。20xx年实际收入总计171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73万元(含退休人员经费236.68万元),事业收入247.5万元,其他收入478.08万元。全年实际总支出合计156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99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2.04万元,其他事业支出80.00万元。

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24697元,公务接待费24303元,20xx年我所“三公”经费预算全额为64000元,没有超过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比较好。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四、部门整体财政性支出绩效评价

市威溪水库管理所20xx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根据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纯公益性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49.21%,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指标内,与上年相比节约1.92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支出总额控制基本在预算总额内,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调整。“三公”经费财政策性支出总体控制较好,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53.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增加59.5%,“三公”经费决算变动率为-28.19%,小于零。

3、预算管理方面,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需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固有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并对单位所

有资产按要求粘贴了条形码。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所20xx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基本保障了我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市财政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关心和重视。财政性预算安排是非常必要的,我所在预算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政性法规,严守财政纪律,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守法律、纪律和道德三条底线。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及生活费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灌区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管理使用较规范,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力度。20xx年我所共完成水利维修养护经费63.17万元,完成土方3650立方米,浆块1150立方米,砼370立方米,干块150立方米。其中左干渠修复垮方11处,长85米,完成工程维护经费36.75万元,右干渠修复垮方10处,长55米,完成工程养护经费26.42万元。

三是企业改制工作稳步推进。威溪管理所所属威溪水电站、安乐水电站、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三家国有企业,三家国有企业改制20xx年均已完成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清户核资程序,已拟订单位安置方案报市改制办安置组审核。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乐水电站及威溪水电站资产已报市国资办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资产交接,改制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成。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管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依据《会计法》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制度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核算会计、支付会计分设,帐、款分管,预留银行印鉴和有关票证分别保管,并按时与银行、国库进行核对,杜绝每笔业务由会计或支付会计一人经办,最大限度地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五是资金效率性较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威溪灌区社会灌溉效益得到正常发挥。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完成。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安排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并对资产进行清理和盘查,实现资产管理常态化和正规化,使资产帐、卡、实、物相符,有效地提高了固定资产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最大效率。

七是完成政府性重点工作。20xx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市第三自来水厂的工程项目续建配套,建设扫尾,完成投资额300万元。完成了威溪灌溉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建设,投资额450万元。实现趸水主管道对接,正式向城区供水。

八是争取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工作。20xx年度对威溪大坝进行鉴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鉴定为三类坝,同时完成了威溪大坝除险加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xx年我所干部职工在所总支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勤奋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程序公开,预算信息公开,办事时间缩短,社会和谐稳定,灌区人民安居乐业,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体制改革后,准公益性人员每年财政仅解决64人每人400元生活费,标准仍然过低,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2.灌区工程维修艰难。因威溪左右干渠渠系较长,年久失修运行日益老化,水利维修财政投入较小,导致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到45%,灌溉水量流失较大,灌溉面积日益缩小。

3.超预算支出。20xx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3.73万元,其中退休费236.68万元。因单位退休人员较多,准公益性人员67人属差额人员,遗属人员生活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均由单位负担,实际支出为1567.81万元,同时因威溪灌区节水改造奖补项目发生资本性支出376.37万元,超出了预算安排。

4.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中,未按功能科目一一对应,部分开支应由其他资金列支的费用,从财政性预算内资金列支,从而导致公共财政支出预决算存在偏差。

六、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我所整体支出管理的需要,拟实施以下改进措施。

1、财政部门应提高单位准公益性人员的生活费标准,并将准公益性人员的“五险“同步纳入年初财政预算,解决其后顾之忧。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市威溪管理所应根据人员分类情况、业务开展需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证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及功能性科目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一般公共财政性绩效目标的顺利完成。

抽查报告【篇3】

预算绩效评价是从绩效目标到反馈应用的关键环节,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强化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约束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抓好绩效自评质量监督,市财政局创新思路,开展“云评审(线上+现场)”,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

引智建库制定方案。

市财政局于今年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算绩效专家,初步建立了涵盖13个行业36人的绩效管理专家库,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针对评价质量复核出台了《巢湖市绩效评价质量复核“云评审”工作方案(试行)》,详细明确专家“云评审”组织形式和实施步骤,从确定评审对象到结果反馈应用都作了系统的规范,同时印发《巢湖市绩效评价专家评审须知》,使专家在评审中有严谨的评审标准和尺度,并通过建立“云评审”工作流程图,增强操作的程序性。

科学遴选复核对象。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覆盖、比例控制”的原则,从20xx年度已完成的自评报告中选取出62个项目支出单位自评、5个部门评价、2个部门整体自评及1个一级财政支出评价共70份报告作为质量“云评审”复核对象,涵盖财政资金96831.42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总额16.4%。

精心组织专家评审。

本着“绩效工作讲绩效”的宗旨,对抽取的70份报告按项目特征合理分组,按每组两名专家要求,从专家库中抽取8名专家,同一组别的两名专家对自评报告质量开展线上“背靠背”评审,同步做好相应线上评审记录;召开现场评审会,由同组专家针对初步评审分值差异较大的打分项现场进行交流论证,分析评审差异原因,形成共识后,以专家小组名义出具最终评审结论底稿,汇总所有组别的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整体报告。

严格反馈应用机制。

抽查的70份自评报告复核结果显示:分值在90分及以上“优”的1份,占比1.43%;80(含)-90分“良”的16份,占比22.86%;60(含)-80分“中”的48份,占比68.57%;60分以下“差”的5份,占比7.14%,总体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对所有自评质量复核结果进行公开,针对专家组指出自评报告质量问题和相关建议反馈给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为以后的绩效评价提供良好工作指引,总体结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关联到下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强化“谁支出、谁自评”的刚性意识,并注重提高自评质量,实现由“任务型自评”到“实效型自评”的根本转变。

抽查报告【篇4】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绩效评价股于20xx年7月3日至8月10日,对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部门110个项目20xx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范围延伸至绩效目标编制环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复核工作按照《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邹发〔20xx〕10号)《邹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邹财绩〔20xx〕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一是检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总目标及三级指标设置是否完整合理,二是对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表,从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产出指标,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核实。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按照“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召开5个专题辅导会或座谈会,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意义、绩效指标设置、信息填报工作要求等面对面传递给项目参与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绩效意识和业务能力,真正做到“一项工作、多重效果”。

二、主要问题

我们通过进场座谈、查阅支出明细账、调档复核等方式,逐个项目进行复核,发现了绩效理念不强、目标质量不高、绩效自评信息不实等诸多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理念不深。多数单位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层层落实,绩效管理理念初步建立,但是也存在部分单位绩效意识淡薄、甚至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工作积极性欠缺、工作质量不高。

1.工作积极性欠缺。20xx年8月部门预算工作布置会上,我们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考核工作要求,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将纳入预算的全部资金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谁审核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设置并提交各自归口业务科室进行审核,计划于2月14日前向人大预工委进行汇报。但在实际编报过程中,各预算部门由于绩效概念不清,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反复修改绩效目标,一时间出现绩效目标编报混乱的情况,甚至产生倦怠反感情绪,致使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延期。同样,绩效自评过程中各预算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导致填报时间严重滞后,甚至影响了信息公开。

2.信息填报质量不高。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信息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由于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导致了部分单位认为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无实际意义,不仅浪费时间还给自身工作带来麻烦。例如,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有的单位将正向指标定的过低、反向指标定的过高,致使其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低,使项目执行效率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有违政策期望。长此以往,如果不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绩效目标将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

(二)目标编制不合理,基础信息不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意义和作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是开展事中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还是制定绩效考核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绩效目标管理虽然开展若干年,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总体目标不能反映项目。总体目标的设置与项目实施相关,应该能够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任务,但有的项目年初预期目标设置与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阶段相关性较差,有的用国家教育层面的宏观目标代替。例如某改造项目,预算1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债务,年初预期目标为“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的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填报简单,未详细说明项目完成后实际达成的产出及效益,用一句“项目已完成”简单概括。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仅填写“已完成”,未进行量化描述。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从年度绩效指标的总体设置情况看,有些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比如,某局41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产出指标没有设置“成本指标”;有的指标设置与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阶段不一致,例如,某建设项目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工程款,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却设置为“建筑面积”,指标值设置为“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与项目实施内容、阶段不符;有的项目绩效指标对应的三级指标未做细化量化,例如某项目预算执行120万元,主要考核四所高中高考成绩与教师奖励挂钩兑现,其数量指标的三级指标设置为“清、北本科录取”,年度指标值为“名列前茅”,实际完成指标值为“清北未完成”。经复核,年初“各学校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中任务目标分为“特殊类型”和“一段线”,都有“基础目标值”和“争取目标值”,自评指标设置时却未做细化量化,实际完成指标的填报也未按实际情况完整填列。

3.项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变更时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已进行职责整合,应调整预算却未及时调整。比如,某项目预算58万元,实际用于支付20xx年度的协办员经费,协办员职责20xx年度已整合至兼职网格员,以后年度不需安排此项目预算却未及时申报调整;有的项目预算内容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预算。比如,某项目年初预算按1000万填写,鉴于本市政策调整,故项目预算应较年初编制时减少,但未申请预算调整。

(三)绩效自评不规范,不能反映项目实际。绩效自评是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实现业务与财务、部门与财政责任的连接,但目前的绩效自评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执行信息填报不准确。部分项目自评表中对部分预算执行情况未按照实际到位资金进行填报,存在全年预算执行数、执行率计算不准确的情况。有的年度预算存在追加但自评没有表现出来,有的使用了上级资金、其他债券资金,自评也未包含。例如,某项目自评预算执行100万元,经复核实际支付160.12万元,年内追加预算60.12万元;某改造项目,自评预算执行为0,经审核该项目市级财政虽未拨款,但实际使用上级资金217.8万元、专项债220万元,共计支付437.8万元;从资金支付方向来看,个别项目支付内容存在不合规现象。例如,某饮用奶项目,经查阅资料用于支付租赁费。

2.绩效自评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项目负责人未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理解,或理解的较为片面,认为“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编制较为抽象,指标设置未能按照项目实施所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有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可以细化为两个或以上的三级指标来反映使用资金所达到的目标数量和质量标准及水平,在填报自评表时却只使用一个指标,难以了解项目资金使用达到的标准和水平,未能达到绩效自评的目的。比如,某设备配备项目数量指标三级设置为“设备数量341442台件套册平方立方”,质量指标三级设置为“合格率95%”;有的绩效指标设置相关性较差,不能反映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比如,某项目生态效益指标“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与项目实际产生效益的关联程度较低,质量指标“森林资源执法监督检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议放在效益指标更准确。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除了绩效管理理念淡薄、绩效信息编报能力不足的原因之外,还有以下原因:一是“心理契约”与“正式契约”的背离,心理契约是对相关信息进行解读后形成的自身的心理期望,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种正式契约被一部分资金使用单位认为是对自身的约束,从而在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时出现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甚至应付的现象;二是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责任分工的背离,单位内部分工不明晰、职责划分不明确,一些单位习惯性地将财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交由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并未考虑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业务部门的直接关联性,财务人员难以全面了解业务工作的特点和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仅掌握项目预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那么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等就难以反应项目本身。

四、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实践探索,建议分别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参与人员的绩效意识。观念的提升能够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而且能保证工作质量,使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实施并持续向好。一是要优化培训形式、加强培训力度,深入单位、以干带训代替原有的培训模式,在“面对面”的互动中将绩效理念和业务知识传递给每个参与人员;二是加强考核,细化考核细则,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倒逼项目实施单位和参与人员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自评管理全覆盖和质的提升。

(二)保证绩效目标质量。一是要“去标准化”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一方面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真正从项目本身出发,拟对绩效目标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正,细化资金测算和项目明细,使绩效与项目结合起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绩效目标编制更客观、科学;二是要加强审核,将财政部门单一主体或者主导,逐渐过渡到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财政部门复核的绩效目标管理模式,充分调动预算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落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地位。

(三)做好自评基础工作。一是建立绩效自评和绩效目标信息的关联,从年度预算开始就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重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的密切关联性,因此需要各预算单位科学安排、统一要求、统筹管理;二是严格实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应重视档案的整理、汇总和保管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数据汇总、统计、存档工作,便于相关检查、评价、抽查等工作的使用。

抽查报告【篇5】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xx〕6号)、《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xx〕2号)有关要求,我县扎实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及抽查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我县各部门根据《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xx〕2号)要求开展20xx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及所有200万元及以上的县本级项目支出,一级预算单位无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至少选择1个以上本单位重点或重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束后,县财政局共收到来自84个部门(单位)的197份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4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13份。

(二)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情况。县财政局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部分部门逾期报送绩效自评,某些部门未按财政部门的指导建议进行修改、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总体质量不够理想,评分表指标细化不够具体;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的总体质量相对较好,评分表指标细化比较具体,但也有少数项目未进行细化。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意识不强。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绩效理念和意识较为淡薄,存在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出现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部分单位编制绩效目标较为简单、笼统,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够细化。在指导项目实施方面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

(三)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只是将绩效自评当成工作的一个流程,缺乏对绩效评价的重视和深入了解利用。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不够认真,绩效指标没有细化,只是笼统的打分,存在打分不合理、随意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一步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部分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准备不充分。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部门,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刻领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精神,不断增强绩效意识,主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自评水平。各部门要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严格评价打分,如实撰写自评报告,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自评的复评工作,对绩效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效益。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县财政局将对本次自评复核结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报送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抽查报告【篇6】

为切实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压实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漯河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抽查了9个市直部门,对其20xx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涉及财政资金45.3亿元。本次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是漯河市财政和审计部门首次联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严肃财政纪律、高效规范开展预算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理确定核查对象。

在对市直各部门报送的20xx年度绩效自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审核结果及市审计部门关注的内容,优先将审核认为自评质量较高或不高、近三年财政评价项目未涉及、部门所属单位较多的部门作为本次重点抽查对象,提高核查针对性。本次抽查复核共选取了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涉及预算单位84个,核查项目个数1015个,占年初预算项目总数的34.3%。计划未来几年之内将抽查复核范围覆盖到所有市直部门(单位)。

二、精心开展抽查复核。

漯河市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三个抽查小组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从部门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被抽查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复核。经复核,从整体来看,9个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基本做到了应评尽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率达100%。

三、狠抓问题反馈整改。

根据实际抽查情况,财政和审计两部门联合出具抽查复核报告,下发抽查复核问题整改通知,要求被抽查部门在整改完善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复核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有效促进部门绩效自评工作闭环管理。

四、强化自评结果运用。

市财政将督促市直部门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市级部门应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必要时适当增加资金规模。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市级部门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的,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前,市级部门应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同类项目资金申报权,采取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应适当压缩应分配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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