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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荒野读后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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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读后感(篇1)

都说冒险者是用生命玩游戏的,没错,他们很疯狂,但不是“用生命来玩游戏”,他们只想探求一切不为人知的东西,将它们展示给人们,让人们对世界的天涯海角更熟悉,以至于牺牲自己的一切。这是我看了贝尔格里尔斯的经典作品——《荒野求生》后对这句话的理解,对冒险者的理解与敬畏。

永远不要失去希望,它是生存的基石。另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微笑,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

《荒野求生》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比如,如何搭建帐篷,如何寻找食物,如何避免危险的食用动物等。野外危险重重、险象环生,可是贝尔先生总有办法能化险为夷。

穿过丛林,越过喜马拉雅山,穿过加勒比海。。。这些惊险有趣的故事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在撒哈拉沙漠。贝克和他的好朋友彼得偶然发现了钻石走私犯的秘密。但也带来了麻烦。在被走私者追赶和杀害后,他们被迫在飞机上跳伞,意外进入世界上最大的沙漠撒哈拉沙漠。

由于白天太热,所以他们只能在夜间行走,当然,夜间出来活动活动的可不止他们俩,他们的路途中常有沙漠里特有的危险动物们出没。贝克必须借助星空来辨别方向,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历经千辛万苦,他们终于走出了撒哈拉沙漠,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村庄。当他们庆幸自己获救并走出沙漠时,走私者紧随其后,贝克用智慧击败了钻石走私者。

我们应该在困境中坚强,勇敢地放开我们的梦想!关上书本,闭上眼睛,仿佛我也来到了贝克的身边和他一起冒险。

荒野读后感(篇2)

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读书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享受。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著名作家牧铃的《啸傲荒野》,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的吸引着我,我为黑头的的生活遭遇感到同情,也为灰崽的坚强而感动。

这本书深刻的描述了动物界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了解。灰崽被赶出牧场以后,开始适应了荒野的生活,成了荒野里的霸主,它甚至打败了比它大好几倍的野猪,可见灰崽是多么勇敢!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自然界淘汰,就得变得强大,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竟天择,适者生存。而我们的黑头曾经是牧场里最能干的牧羊犬,由于一场意外的搏斗却迫使它逃离了牧场。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了苦难的历程。黑头逃离了牧场后却迷路了,它被人捉到了马戏班,并结识了一只宠物狗,每天做着它自己不想做的事情。黑头不想过着这种乏味的生活,于是它和宠物狗千方百计从马戏班逃了出去,它们俩逃出马戏班后开始流浪。忽然有一天,宠物狗的主人看见宠物狗,于是,把它们俩带回家,让它俩过上了幸福安逸的生活。可是黑头还是想回到牧场,想和它曾经的小伙伴在广阔的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奔跑。黑头离开了主人家,它看看前面的大山,以为翻过那座山就能回到牧场,它夜以继日的奔跑,就在途中,有两个人看见了黑头,想把黑头抓到他们的宠物店,黑头很聪明,不但没被抓到,反而把两个狗贩子溜的团团转,它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回到了牧场。黑头是顽强的,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学习黑头那种坚持不懈的毅力,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用我们的头脑化解困难。

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或许风雨交加,或许布满荆棘,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人生,要自己做主。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一定会成功,相信明天会更好。

荒野读后感(篇3)

今天我又读了已读多遍的书《荒野之王》。我又一次地感受到,处于生物链顶端的我们,要好好保护动物,因为保护它们就是保护自己。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金爪儿的雕由在爸妈身边被偷猎者偷到很远的地方,被迫强食蓝丸(一种兴奋剂)而瘦骨如柴。半年后,才又从偷猎者的魔爪下逃出到大自然来修身养性。可偷猎者贼心不死,仍想重振旗风,却因此挑起了一只秀尾独眼老豹对金爪儿的愁恨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确切地体会到动物不是钞票,他们也和人一样有感情,我们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去保护动物而去捕捉动物呢?连动物都知道不能滥杀无辜,更何况比它们高级、聪明的人类呢?

这本书开头说:要训成无敌王雕,首先要磨灭他的野性,而灌入杀性,使大雕成为杀牧机器。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动物就是因为野性十足才叫做动物,没了野性的动物还叫动物吗?不要光为了钞票就把一只只动物变成杀牧机器。如果这么做,那么,也未免太残忍了吧。

这就是《荒野之王》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因为我一直就反对为了钞票而捕杀珍惜动物的行为。有本事靠别的方法赚钱呀,不要让票子送自己进了监狱。就让动物自己生生不息地在地球上永远活下去吧。

荒野读后感(篇4)

我承认,当初选择谢丽尔·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是被书的封面——一个背着巨大背囊独步荒野的女子所吸引。当然,还有腰封上面那些极具煽动性的数字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于是,哪怕书价颇不便宜,也决定收入囊中,以便日后可以好好品读一番。

可事实上,最难耐的还是对这些现代“独行侠客”的仰慕之情——我虽然只是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子,但却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近和了解这些人的渴望——而这,才是我最终选择这本书的真正原因。或许,在我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生里,也渴望着能有一次只身穿越荒野的创举吧。

谢丽尔无疑是那些现代“侠客”中的“女中豪杰”,她26岁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莫哈维沙漠至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终身之桥”之间的部分,行程约1100英里。

且不说别的,单看这一组数字“1100英里=1770。2783973092千米”,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此之前从无长途徒步经验的年轻女子,仅凭着一个闪过脑海的想法,一本“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一个连专业人员都觉得特别重的装备——她的超大“怪兽”背包,独自穿越沙漠,走过森林,爬过雪坡,路过荒野,遇见、告别了一个个有故事的旅人,同时也不断冲破自身极限。她从最初的痛苦和迷茫中涅槃重生,一颗破碎的心也逐渐变得笃定成熟,历经94天,1100多英里,当她最终站在哥伦比亚河上的“众神之桥”上时,她终于找回了自己!至此,我才真正读懂腰封上的这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片荒野,需要你自己探出一条路来。”

可又该怎样来讲述谢丽尔的“荒野”呢?是22岁时,母亲因绝症去世,在她心上撕扯出了巨大伤口,深如沟壑,流血不止,令她日夜疼痛,悲伤欲绝,却始终无法愈合?还是她在母亲身后,想要努力维系的“家庭”最终四分五裂,继父另娶,旧家不再,姐姐与弟弟也都相继远离,终是物是人非?抑或是,她和丈夫保罗的婚姻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她的出轨、吸毒、自我放逐,与保罗渐行渐远,最终走向了离婚?又或是,当她失意、落魄、孤独、愤怒、无助、绝望又悲伤地望着眼前大片大片的荒野,却只有自己一个人踽踽独行,只听得到自己沉重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被巨大背包压弯的身体还不得不承受着疼痛折磨——肩膀和腰部被背包磨破的地方,脚上的水泡和掉指甲的脚趾,还有一路上被树枝、荆棘、裸露的石块划伤、擦破的地方,都在隐隐作痛;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迷路,会不会不小心踩到眼镜蛇,遇到外出觅食的.狮子或黑熊的时候?

总之,她内心充满了绝望、伤痛和愤怒,她想要通过这样一场自己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徒步旅行,放逐自我,甚至是惩罚自己,又仿佛冥冥中受到了感召,想到自己或许能在徒步的过程中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是的,尽管她已经为这次徒步旅行准备了很久,并且在出发的前一刻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但她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我必须要上路了!我可以,我一定可以走完全程!

我想,当她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无意中看到那本《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脑海中第一次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最终会开始这一段旅程。就像她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只是个想法,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由此可以知道一二,彼时的她内心已有了某种模糊的认识,她必须要尝试做出改变,去感受一种过去从未感受过的全新体验,或许她能够在这一路上找回已经迷失很久的自己,学会释放母亲去世后积聚在心头久久不散的悲伤,摆脱那个连自己都憎恶的“自己”,最终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前进的方向。

然而,谢丽尔毕竟没有过徒步旅行的经验,这一路上她确确实实吃了不少苦。不只是那只硕大背包带给她的沉重负荷及疼痛,也不只是那双小一号的专业徒步靴给双脚带来的痛苦折磨,她几次面对眼镜蛇,甚至与野兽擦肩而过。但更难的是面对自然环境的严峻考验:有时在野外没有参照,她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甚至不知道能不能重新回到原定路线上来;有时遭遇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她会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在睡袋里缩成一团,来保持自己的体温;有时她需要爬过雪坡,但手中没有冰镐,只能靠着一根滑雪杖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一不小心坠入深谷;有时她也会面临缺水的困境,当随身携带的水喝完,而净水器又坏掉不能用的时候,她就把碘片放在取来的浑浊不堪的水里帮助净化,以补充饮用水……

虽然听我叙述只是三言两语,但书中实际的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大自然的秀丽壮美令人惊叹,但它的威力从来不容人小觑。恐怕谢丽尔这一路上的经历,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几辈子加起来的都要多,但这也令她的阅历更加丰富,内心更加坚毅,精神更加超然,底蕴也更加深厚。

路上,谢丽尔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旅伴,他们都是特别热情的人,除了互相聊一聊彼此的经历外,还会传授谢丽尔一些徒步旅行的经验,这给了谢丽尔极大的帮助。比如,有个经验丰富的徒步者在营地帮谢丽尔整理了她那巨大的背包怪兽;还有两个朋友把别人赠予的一颗桃子特意留给了她……

总之,他们带给了谢丽尔太多的感动和勇气,如果不是遇到这些朋友,谢丽尔恐怕就会忍不住打退堂鼓了。但这一路上,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几乎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自己面对和解决。从开始的孤单疲惫、狼狈沮丧,到后来深深喜欢上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寂静,谢丽尔感觉自己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了一体。而每天的经历和每日不间断的阅读,也让她渐渐学会站在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和看待问题。她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身形也更加挺拔,她的意志经受了考验,思想愈加深刻,变得成熟、坚毅、勇敢、顽强,仿佛不论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前行的脚步!这是一个全新的谢丽尔,一个如凤凰般浴火重生的女子,一个真正的徒步者!

当我看到旅程结束后,谢丽尔独自坐在在哥伦比亚河“众神之桥”旁边商店门前的座椅上吃着冰激凌的时候,忍不住微笑起来。真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女子,我相信她日后一定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也一定会成为她一直梦想成为的作家。瞧,现在我手中的这本书不就见证了她梦想的实现吗?

最后我想说,这不只是谢丽尔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日记,更是一本勇气之书,它让无数读者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和力量,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挑战,去穿越属于自己的“荒野”。这大概就是谢丽尔写下这本书的意义,不只是记录和分享,更是一种精神的感召和指引,在带给人震撼的同时,给人以力量和勇气。我想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平常但又不平凡的名字——谢丽尔·斯特雷德,记住这位美丽勇敢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走出自己的“荒野”,找回自我,然后紧紧地拥抱他/她,并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

荒野读后感(篇5)

《荒野生存》改编自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的散文集,是一个真实事件,展现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传奇,一个流浪的故事。

克里斯托弗的家庭条件优越。他是亚特兰大著名私立学校艾莫里的一名优秀学生。他的前途是光明的。毕业后,他放弃了上哈佛的机会,选择了另一条路。他把所有积蓄都捐了出来,想用自己的努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不知道自己想生活什么,于是他到大自然去寻找许多他去过的地方,交了许多朋友,并且有家庭、友谊、爱情和智慧。但这些羁绊都没能留住他旅行的脚步,他旅行的目的地阿拉斯加。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喜欢阿拉斯加。事实上,他也在逃跑。一位名叫荣恩的老人是对的:只有学会宽恕,他才能去爱;只有他选择去爱,上帝的光芒才能照耀他。

克里斯对家人的仇恨从未消失,他拒绝原谅父母。

克里斯一直在长大,终于在两年后的冬天来到了冰雪覆盖的阿拉斯加荒野。冬季,大自然最寒冷最荒芜最绝望的季节,克里斯却毫不犹豫的走近荒野的深处,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神奇公车一辆被废弃荒野的公共汽车,仿佛为他而存在,他就在这里开始了他独自一人的荒野生活。

当他学会宽恕并想回到现实世界时,他被困在阿拉斯加的河边荒野里。阵阵的饥饿迫使他去寻找食物,他拿着有关植物的书一一对照着,但却还是误食了一种有毒的植物,它会使克里斯饥饿直至死亡。死亡如此之近,任何的挣扎都已是徒劳,他最终选择了从容面对,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在书中诠释幸福的那一段,艰难的写下只有分享才能带来真正的幸福,然后微笑着留下眼泪,用最后的力量洗干净自己,躺下来,望着天空,等待最后的死亡。

墙上贴着我度过了快乐的一生,感谢这个世界,别了,天空如此透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到的是再也不可能成为现实的另一种景象,他微笑着,冲进父母的怀抱,美好如天堂一般。这时,他的父母都成了伤心的老人,因为他的愧疚,失去了他的痛苦,永远无法释怀。

我钦佩克里斯的勇气、毅力和智慧。我也想追求生命的真谛,但我不会像他那样,因为我还有爱我的家人。我无法解决生活中的矛盾,我不想让我的家人承受痛苦。

《荒野生存》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作品,值得每个人去欣赏,它会使你受益匪浅。叶琴铭

荒野读后感(篇6)

程颐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读完每一本好书后,余韵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回味细细揣摩。

暑假期间我读了《荒野传奇》。这本书由六个小故事组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叫作《“家鼬”一号》。它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小黄鼬被牧场主割下了臭囊训养为“家鼬”的故事。一直渴望回归旷野的“家鼬”一号并不知道自己在被摘除臭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失去了最有力的自卫武器,从而被剥夺了回归旷野的权力。成为了“家鼬”的它每天都在野外玩上几小时,甚至几天,但从来没遇到过天敌,因为天敌不敢靠近人类。最终,“家鼬”一号“回归”了旷野,当主人再次发现它时,“家鼬”已经毙命于天敌之手。

牧场主把黄鼬的臭囊割除将它训养为“家鼬”,如果实验成功,他就能捕捉更多的黄鼬训养从而发一笔横财。这就使一个无辜的弱小生命成为了人类的实验品和牺牲品。这文章以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富有诗意的景物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以第一人称的写作方式展示了人类的贪婪和自私对自然造成的伤害。同时,还运用了排比、拟人、对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家鼬”一号的惨死深深地刻化出人类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暴露出来的丑恶嘴脸。当年有很多人满怀自信的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到最后他们却发现受到伤害的却是他们自己;还有很多人一心想征服别人、征服世界,到最后给他人带来无穷的伤害,从而受到人们的啜泣。第三帝国的元首希特勒曾经梦想征服全世界,不惜把人民推进二次世界大战的深渊,最终服毒自杀,死后被世界人民痛恨。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义!因此,人与人、人类与自然都应该相互尊重、和协相处,只有这样我们的星球家园才能变得幸福美好。

荒野读后感(篇7)

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discovery频道的节目《荒野求生秘技》中,主持人贝尔·格里尔斯(bear grylls)置身于一名被困旅客的处境中,用亲身经历教我们怎样在世上最恶劣,却又是最多人毅然前往的环境中求生。

贝尔格里尔斯生于1974年,是一名登山运动员、畅销作家、国际演说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国特种部队士兵。在非洲一次跳伞中发生意外,背部三处受伤,不得不停止服役,可就是这样,两年后他还去爬了珠穆朗玛峰,并且成为英国最年轻的成功登顶并活着下来的人,那年他22岁。

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中,贝尔会将自己困于一处受欢迎的野外目的地。那儿经常是游客迷路和遇险的地方。他跳伞进入雨林,顺着绳子滑向沙漠和湖泊,爬上美国最高峰和最荒凉的山峰。

置身于真实的环境中,贝尔会利用其专业的求生技术,设法逃离险境,努力求存,以及寻找重回人类社区的出路。在返回文明世界的路上,他因地制宜地展示了各种生存方法,包括逃离犹他沙漠的流沙、穿越哥斯达黎加的快速河流、在阿尔卑斯山建造雪屋、在夏威夷用鱼叉捕鱼。

我这次观看的是荒野求生秘技的饮食篇,在这一集中,主人公用他的果敢,顽强,智慧与学识为我们展示了对于我们普通人几乎无法战胜的难关。他吃下了有140卡路里的肥硕的象鼻虫的幼虫,还有60卡路里“口感嘎嘣脆”味道像是“内脏加脓液加脑浆”的十字架蜘蛛,以及蛋白质含量相当于牛肉四倍,口感像是壳和腐烂的内脏的放了几个星期的大虾的天牛成虫。在撒哈拉沙漠,贝尔尝到了一种外表坚硬的沙漠甲虫和一种全身都是沙子、胃里充满脓液的骆驼蜘蛛。

在冰岛,他用尖刀挖下一只尚未腐烂的富含蛋白质,维生素a和d的山羊的眼球,并把它放进冰岛著名的沸腾地热池涮煮一下,接着强忍恶心吞下了这冷冷黏黏的软骨一样的东西。

在浅泽中,贝尔在水的上下游用石头筑坝,并且身手敏捷地抓住一些淡水鳟鱼,切头去脏直接食用。在巴拿马的雨林和浅沼泽地带,他吃颜色鲜艳、味道恶心的生地螃蟹和分泌脏液的蛇,有腹泻和肝衰竭的危险。在干旱的情况下,他还得靠自己的尿液为生,从大象的新鲜粪便中挤出来喝水。

在亚热带的大沼泽中,贝尔用自己的外衣当作过滤网,将饱含垃圾与腐物的污水过滤并装进容器中,供以后饮用,并且拒绝了一只富含3g脂肪的小青蛙,从他扭曲的表情来看,我们不难想象它的口感如何。在沙漠中,他切下一直小沙鱼的头,并将尚在扭动的躯干吃掉,在茫茫沙漠中,他睁大眼睛抓到一只世界上毒性最强的肥尾蝎,并冒着死亡的风险将其吞下。面对绝望的处境,他找到了被狮子杀死的斑马尸体,用尖刀割下厚厚的皮肤,生吃了他们的肉。

他甚至品尝了柏柏尔男人的传统食物——生的山羊睾丸,山羊睾丸中含有丰富的钾,还有135卡路里的纯热量,但当他隐忍着吃完,还是难以忍受的呕吐不止。此外,在撒哈拉沙漠恶劣的自然条件下,他不得不体验柏柏尔人认为美味的东西:骆驼脂肪,但最后,他大声地吐了出来,所以我们的英雄得出了结论:

要辩证对待柏柏尔人认为的“美味”!虽然如此,但他执着果敢勇于尝试的精神还是深深打动了我。

在厄瓜多尔的古代丛林里,他再一次为电视机前的我们担当了一次试吃员,但这一次,他也慎重的选择了可以吃的食物,他放弃了毒性很强的捕鱼蛛,和皮下腺富含毒素,以蚯蚓等为食的蚓螈以及二十四小时就可置人于死地的鼠耳菇。他也尝试了味道如柑橘的,一把就含有560卡路里热量的白蚁,和尝起来像“又大又凉的鼻屎”一样,但安全无毒的大蜗牛,此外还有体型硕大,富含欧米茄三脂肪酸的大蚱蜢。在空降到大沼泽后,他又勇敢的尝试品尝了一只大彩龟,龟类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血液中包含盐分,可以为野外生存提供充足的能量和营养物质,他将大彩龟的动脉迅速切断,以减少动物的痛苦,并将整只龟连壳一起放在火上烤,实属不易的是,烤熟的龟的肉味道类似鸡肉,这样饱尝了艰辛的男主人公得到了些许安慰。

在鱼的种类比大西洋还多的巴拿马沼泽中,他用自制的弓箭捕到了有着锋利牙齿可以吃人的水虎鱼,又用自己搭建的灶台,将这些凶猛的鱼烤熟,欣喜地品尝了一顿自己烹饪的美食。在撒哈拉沙漠,他又遭遇了凶猛的剧毒的蛇类,角蝰。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切掉了蛇头,并将蛇身去皮挖掉内脏,在当地人的帮助下将蛇烤熟,品尝了我们常人无法吃到的珍馐。

在干旱的撒哈拉沙漠,他在一头死骆驼的瘤胃里找到了生存所需的水,从主胃的臭味食物残渣中挤出一些水,毫不犹豫地把他们全部喝了。味道可想而知。他利用自己强壮的身体素质和丰富的经验,爬上一棵9米高的枣树,采摘了一种极好的沙漠食品枣椰子。在阿拉斯加,主人公还利用他对野生植物的知识发现了许多可食用的植物。

我敬佩贝尔,敬佩他无畏无私的精神,我也敬佩录制这一节目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摄像机后,用他们的勇敢和敬业为我们呈现了我们可能永生都无法亲身体会的精彩。

看完这一集,我不禁感叹,在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用自己的智慧、头脑和双手克服了生存的困难。虽然我们生来就没有善长飞行的翅膀,擅长奔跑的四肢,擅长潜水的鳍和腮,但我们却不知不觉地用发达的大脑和精于总结和开拓的精神占据了自然食物链的顶端。我想,人不论遇见什么困难,要勇敢的面对,不能逃避,要运用知识、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去迎接他,挑战他,最后战胜他!

荒野读后感(篇8)

人们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心情舒畅,可以让人增长知识,也可以增加写作能力。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奔向荒野》。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麦克莫波格。《奔向荒野》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和他的母亲得知父亲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印度呢西亚的海边度假。在哪里,妈妈为一直很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大海,反而带着威尔冲入了丛林之中。原来是大海啸要来了,乌娜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边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衣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中生活下去。

看完了这本书后,让我感受很深,其中,当我得知威尔的妈妈在海边遇难,而他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时,我不禁一震!大自然和战争可以给我们人类带来多么的伤害!我最大的感触是:文章以批评的手法,讲述了一个丛林生活的故事,在这中,猎人竟然三番五次的来丛林放火,打猎,把老虎变成虎皮,把红毛猩猩变成宠物店的小宠物。人类虽然而因战争和大自然带来伤害,可是人类必定是大自然创作,大自然给了我们一切。现在,人们为了一己之私而凌架在大自然之上。有人说,动物就是畜生,只知道吃喝睡,其它什么也不会。我觉得动物们有一方面很好,就是,只要哪怕是一只大野兔从老虎前,老虎也只能不理会。可是人类呢?好好的丛林被他们弄的动物心里也惶惶!人类啊,还远远不如动物呢!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真想深深地替那些猎人,向动物们表示歉意。

荒野读后感(篇9)

一本在书店看到的书,讲野外徒步行走并参杂回忆的旅途故事。除了在影视中接触到的美国人形象,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感受一个美国本土女孩谢丽尔,听她缓缓道出独自出走远方的故事。说她特立独行,在美国人眼中仿佛也算不上多么特立独行,但她确实给我带来了对于美洲大陆、美国人文以及美国家庭全新的认知和感悟。我得承认,比起其他没怎么看进去的外国小说或者是看完就忘的著名国外文学作品这确确实实是我第一部看完的美国本土的最真实的风土人情的回忆录。

看完整个故事,你会觉得顶多就是一场出于偶然机会决定逃避现实生活,走出内心,寻找归途的“我与远方”的漫长旅行。可能你还觉得她有点絮絮叨叨,无趣甚至寡淡,除了大自然中的树林山地、荒漠原野,还是与大自然匹配的积雪烈日、溪流湖泊。那几个路途中的补给站,大概就给她荒无人烟的,几天不见人影,还要防备美洲狮、黑熊和响尾蛇等一系列未知的野生动物的“亲密接触”的疲惫旅程的一丝增色了。

从南美的加利福利亚州,经过内华达州,最后终于到达俄勒冈州,谢丽尔历经几个月的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旅行终于来到了终点。谢丽尔在我们看来完全就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孩,她因母亲的离世而悲痛欲绝,因家人的冷漠而与他们渐行渐远,因自己的辜负与相爱的丈夫离了婚。生活的压抑让她放纵,迷失了自我,所以离婚后给自己取姓为斯特雷德(strayed迷失的)。

从正确的道路上迷失,偏离直达的航线,放荡狂野,失去父母,居无定所,为追求某物而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偏离主题或走岔路。 她跳出了所谓的舒适的生活圈,她显得那么出格,又让人倾羡不已。她面对生活困顿,选择重新出发,我们始终是那个渴望上路却又踱步不前的自己。

我听过背包客这个概念,印象中这些人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符号。而到如今,我没有过一次单独旅行,我也没有那个胆量,觉得路上的坏人比野兽还可怕。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路上你要克服的事情太多了,而且我认为要在能力范围内且准备充足的情况下进行。我现在大三,还没到谢丽尔那个年纪,更何况也没有打算一个人在外几十天徒步旅行的计划。我只是校园体制下的一份子,闲时看看书,就当行走了世界。

我记得谢丽尔一路上遇到的那些对她特别好的人,大概都拥有天使的灵魂。她们美国人的相处方式与我们截然不同,两个不同境遇的陌生人可以轻松的展开一段对话,且交谈甚欢。

“太了不起了。我一直都想做一件这样的事情,走一段漫长的旅程。” 反观自己,接触到的人实在太少了,也很少有机会与别人对话,我们仿佛在心底都筑起了一堵墙,成了一条难以跨越的沟渠。

美洲大陆的风土人情尤其让人印象深刻,那完全是不同于我所走过的中国大地上的另一番风景。山脉绵延,落日星河,广阔无垠,承载着不同的地域风情。

西边,一轮太阳正在橙粉色的晚霞中落入山后;东边,则是一望无垠的沙漠山谷,绵延至天空的尽头。长途跋涉不为别的,只为那满眼的千树万树、绵延草原、崇山峻岭、浩瀚沙漠、清流乱石、长河青草、日升日落。 谢丽尔与母亲的深厚感情也让人动容,尤其是她考上大学,带上母亲一起进校读书的细节让我印象深刻,而母亲临近毕业患病却我对生命无常唏嘘不已。

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书中也有许多让我难以理解之处,如谢丽尔的开放、谢丽尔对于金钱的态度。她每到补给站,总会将为数不多的美元花的几乎不剩,而对以后的需求毫不考虑,导致钱花完后束手束脚,或许是她本来就准备的少,或许是美国人更加豁然开朗,在没有到达末路之前,一切充满生机。

记得书中说,要去理解事物的真谛,不必非要说出其精确含义。

要去理解事物的真谛,就像在路上的日日夜夜里在我脑海中反复播放的《共同语言之梦》里面的诗句一样,不必非要说出其精确含义。

她的徒步旅行,在荒凉的美丽中,默默透露苦难的力量。走完这场漫长跋涉,那些悲痛往事,终于让谢丽尔释怀!而我想,我的的旅途,从此也不须说出什么精确的含义了!

荒野读后感(篇10)

前段时间观看了由资深帅哥、美国演员莱昂纳多主演的《荒野猎人》这部影片,感触良多。记得二十年前一个人在外地观看了他主演的《泰坦尼克号》,演绎了一段充满激情却又很快面对生死诀别的爱情故事。男主角愿意为爱而死,留下来的女主角也为了爱努力活下去。当时很年轻,什么也不懂,居然不知不觉泪流满面……影片头半段,心想这小子真有运气,赌运,桃花运占齐了,女主角人美心善又懂得欣赏他的才华,简直就是穷小子的“女神”,最终却因冰山事故让“JACK”意外逝去,落下独自悲伤的“ROSE”。好的电影就是这样,可以让影像存留在你的脑海很多年,也许还会影响你的人生。 《荒野猎人》就是一部非常不错的片子。影片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而男主角莱昂纳多入行二十几年,坚持不懈,终于抱得金人归。从摄影角度来看也非常专业,不光场面恢弘广袤,极致风景层出不穷,动态的镜头感也超强,就像自己在影片里一样,眼睛随着摄影机镜头飞速转换,特别是厮杀入水和悬崖上马匹坠下的场面,真实而刺激。各种荒野求生技巧的无缝衔接也满足了驴友的胃口。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我想说的是贯穿影片始终的人类在意志坚持下的惊人生命力。

因为男主角亲眼目睹儿子被本是队友的势利之徒杀害,而自己因被巨熊袭击重伤在地,还处于被邪恶队友活埋还是任其自生自灭的选择之间,危在旦夕,这情形在观众看来已经是必死无疑。但人心强

大,父爱无边,为儿子报仇的强烈愿望让“JACK”尽全力生存下去,竭尽荒野求生的所有技能,生吃虫鱼野草和动物残躯腐肉,用火药烧灼伤口止血,让人惊悚的钻进摔下悬崖的马腹里保持体温。最终经过长时间的与自然搏斗和体力的逐渐恢复,并在朋友的帮助之下,最终复仇成功,但朋友却一个个因他而死,令人扼腕。剧情简单清楚、场面血腥残酷,风景凄美动人,人类在自然中虽然渺小但精神不朽,整个影片也体现了因果报应的道理。

值得看的电影真的不用多说。人类的精神中“坚持”的力量非常强大,看看很多企业界和投资界的成功人士的意志都是十分顽强的,再加上十足的耐心去面对逆境和忍受痛苦,始终坚持常识、真理,终有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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