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好句好段摘抄 监管方案十三篇

监管方案十三篇

写方案的时候需要遵循公司的工作要求,确保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优秀的方案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为公司带来巨大的收益与效益。以下是编辑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监管方案”的内容,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知识和收获。请您耐心阅读本文!

监管方案【篇1】

正定县卫生监督所

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食药监办[2011]187号】文件,《河北省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用油采购环节监管,严防非法流入。以乡镇、农村、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食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加大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依法从严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食用“地沟油”加工食品以及重复使用餐桌废弃油脂的行为。

(二)加快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严格餐厨废弃物处置。建立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餐饮废弃物台账应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集体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许可、备案的餐饮服务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进 1

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8月起至12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8月—9月底)

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的建立、餐厨废弃物流向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9月—11月底)

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对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食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单位要进行处理。

(三)总结及抽查阶段(12月)

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餐厨废弃物油脂监管整治工作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抓好各项监管整治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打击合力,切实抓好食用油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要求,做好证据收集和检验鉴定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抓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和第(五)项进行查处。凡发现购买和使用“地沟油”、假冒伪劣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以及重复使用餐桌废弃油脂的行为,要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许可等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建立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许可、备案的餐饮服务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其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黑名单”并进行约谈,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外,还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以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于12月10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数据汇总表(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具体分工

组长:韩丁强(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燕瑞朝(分管监督一、二、三、四科)

副组长:安玉宗(分管学校卫生科)

成员:王彦超、罗彦新、单永刚、崔太江、王宏伟

责任科室辖区范围:

监督一科:

科长:王彦超电话:***

副科长:张英林

成员:梁立军

西起常山路邮局丁字路口以东顺常山东路、兴荣路、旺泉大街、恒山东路、东外环至高速路口道路左;顺高速路至新城铺镇东白庄村南界高速路以西。南起邮局丁字路口往北顺府西街至转盘往东,顺正无路至燕赵大街路口往北到107国道交叉口的道路以右,顺此交叉口北上京广铁路至西平乐乡乡界以东至京深高速以西区域,新城铺镇、南牛乡和西平乐乡。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经营油条、烧饼、包子、面条、馄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

监督二科:

科长:罗彦新电话:***

副科长:张荣珍

成员:王清河、张丹

府西街常山路交叉口顺常山路西至恒州街交叉口路北;府西街常山路交叉口处顺府西街往北至正无路到燕赵大街与107国道交接处以左区域;恒州街常山路交叉口以北至北城墙根道东;华安路转盘以西至107国道交叉口道路两侧;往北至燕赵大街与107交接处。华安路地道桥至站西街交叉口路两侧,顺此交叉口往北顺道至南楼两侧村庄。三角村、永安、岸下、老南楼乡;新安镇铁路以西区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经营油条、烧饼、包子、面条、馄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

监督三科:

科长:单永刚电话:***

副科长: 胡爱林

成员:齐亚振、赵彬

南起正安北门顺恒州街、常山路、兴荣路、旺泉大街、恒山路、外环至高速公路道右区域;正安小区、城杨庄以东(包括滹沱河堤岸

两边)至朱河、诸福屯镇、正定镇京深高速以东区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经营油条、烧饼、包子、面条、馄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

监督四科:

科长:崔太江电话:***

副科长:杨红霞

成员:褚芒、王小华

南起正安北门顺恒州街至北城墙根以西;107国道正定南端至火车站路口段道路两侧;站西街华安地道桥路交叉口以西;东西柏堂等、北早现乡(不包括北孙)、曲阳桥乡、老里双店乡、东西宿村、宿村庄、西关、城李庄。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经营油条、烧饼、包子、面条、馄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

学校卫生监督科:

科长:王宏伟 电话:***

副科长:熊新杰

成员:何敏、胡乾坤、负责全县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

监管方案【篇2】

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方案

一、监管目的

为了保证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企业始终能够按照《第一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谨慎惯例原则运营污水处理厂,使其处于良好运营状况,并能在运营参数内做到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建设部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第一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二、监管原则

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第一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协议》,在不干涉企业正常运营和维护的前提下,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监管方法

盘锦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特许经营协议甲方,也是污水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委派盘锦市市政排水公司作为监督部门(以下称“监督部门”),并指派监督员对其监管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特许经营协议乙方,即盘锦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下称“企业”);监督部门要对企业每月向主管部门报表进行确认,并做好污水收集管网、泵站系统的运行、协调工作,保证污水的输送;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进水水质超标、运营故障以及其它重大事宜时,应及时向监督部门进行汇报,监督部门要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汇报。

四、监管内容

1、对企业的资产、股权以及企业的权利义务进行监督;

2、对企业经营内容进行监督,保证企业不做其它与其经营内容无关的项目;

3、对企业生产记录、设备检修和检测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4、对企业运营过程中所提报的计量报表进行监督、核查,对其日常计量表可进行抽查;

5、对企业运营过程中所提报的水质检测报表进行监督、核查,对其日常处理检测情况可进行抽查;

6、对企业运营过程中污泥排放质量标准、排放地点进行监督、检查;

7、对企业的检测程序、结果、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五、处罚原则

1、对于企业自身原因出水水质未能达标,责令其限期内整改,但超标排放要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特许经营权:(1)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4)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5)由于自身经营原因出水水质未能达标,限期未能整改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附件:

一、企业每月向主管部门填报的运行记录表

二、水质及污泥质量标准

监管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动,以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查办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建设省厅退出一批问题品种,查处违法种子企业,查处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者,力争20xx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

三、行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县种子站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二)开展市场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70%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要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三)开展品种清退。认真开展停止推广品种和新审定品种清查,将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统计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展制种基地整治。杂交稻制种基地所在地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五)开展大要案查处。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四、样品检测要求

专项行动中所抽取的种子样品送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种子样品主要进行发芽率、净度、水分指标检测和品种纯度鉴定。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底前)

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1月底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立即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县要于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20xx年12月中旬起,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种子样品抽取工作;3月15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4月底前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xx年1-5月,开展品种清查,5月底完成品种清退工作。

20xx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春季市场检查,3月底前完成抽样,4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9月上旬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xx年5月、9-10月分别开展早稻、中晚稻制种基地整治,并于7、12月报送相关检查结果。

20xx年7-8月,开展秋季油菜种子质量抽查,9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结果。

20xx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xx年12月中旬前将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由钟跃毅副局长任组长,种子站、法制股、科教站、执法队等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廖会花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承担专项行动中的组织抽样和检测、检测结果汇总分析等,承担对各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督办种子大要案查处工作。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协调。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种子抽样检测规定程序,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要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对于无法正常取得种子样品的企业,应实地查看加工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档案,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追踪源头,确保抽取相关种子样品。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基地进行明察暗访,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于每月5日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种子管理站。各阶段检测、鉴定结果和工作总结统一报送,大案要案查处信息及时报送,企业资质检查信息及时报送县种子管理站,品种清退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公开曝光大案要案查处信息,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

监管方案【篇4】

关于**县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调查报告 为认真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部署落在实处,真正解决好县各族农民群众用药不方便、用不上放心药的问题,我县药监系统在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和药品流通供应网络(以下简称 “ 两网 ” )建设中,为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实践探索,使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局开展了对我县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摸底调查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县位于**西北部,与贵州省接壤,与云南省相邻。全县辖 21 个乡镇 178 个村,面积 3552.96平方公里,在地形上我县地处云贵高原的上升部,地势复杂多变山高路险,全县有 30% 属喀斯特地貌,交通极为不便。我县共有壮、汉、苗、彝、仡佬5个民族,总人口35万。无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 79 家,医院(包括卫生院) 29 家,个体诊所 13 所,村卫生室143个。**是一个百色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交通不发达,信息不畅通,人口 90% 以上分布在广大山区农村,在市场监管的深度、广度上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加之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多集中在城镇,农村群众用药主要依靠卫生院(所)、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规范、便捷的药品流通供应主渠道尚未成形,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乡村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买药难、买放心药难的问题。因此,在我县农村构建农村药品供应配送网络就显得十分必要。

据我局调查我县有了一定的农村药品供应配送网络,在21个乡镇143个村的医疗点和药店中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的占97.5%,实行供应配送的占91%.但是目前的我县药品供应主要是外地合法药品批发企业向我县乡镇用药单位和药品零售企业供药,然后药品经营企业向村发展经营网点,通过契约方式向村涉药单位配送药品,但是由于各个乡镇的供货渠道不同供应方式比较零乱,使得我局的监管工作比较困难,也使药品质量和服务跟不上,供应种类单一,甚至在某些比较边远的山村还没有建立经营网点,山区乡村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买药难问题。

在我县的 21 个乡镇中的 79 家药品零售企业和 29 家医院(包括卫生院)主要的供药商近30 家。主要的供货企业有:****药业有限公司、一心药业有限公司、九洲通药业有限公司、龙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但也有部分零星的使用不同企业的产品:近的有**市北丰医药器械公司,而远的有武汉王冠医药器械公司,但大部分的涉药单位使用的是广西和贵州黔西南洲的药商提供的药品和医药器械,也有部分涉药单位同时有几个供货商,这些供货商分布各处有近有远。对这些现象涉药单位的解释主要是:求远的是由于价格杠杆的作用,近的供药企业的药价太贵了,为了赢利不得舍近求远找一些比较便宜的进货。而就近购买的认为供药商离得太远会导致供药不及时,在运输过程中有时会有破损的情况而供药方不承认不给赔偿的现象。还有些认为同时跟几个供应商进货可以形成竞争,哪个的价格低,让自己得到更大的实惠就跟哪个要。从中可以看出在影响我县乡镇涉药单位进药渠道主要有价格高低和供货速度快慢两个因素。在调查的’过程中大部分的乡镇涉药单位对在我县建立配送中心表示欢迎,他们表示只要我县的配送中心价格便宜、服务到位、质量保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则办事,他们就会考虑在我县的配送中心进货,也有部分涉药单位认为他们经营的模式是先货后款,等到下一次进货才能付款,如果配送中心可以用这个模式才能考虑进货。

而在我县乡镇以下的村,由于农民居住分散,地广人稀,给企业营销工作带来难度。同时,农民对药品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也使市场推广工作难度加大。没有足够的利润能维持生存所以在我县的很大部分边远山村没有药店和卫生员。使我县的农村用药就医出现盲点让农民群众看病难。即使有了药店和卫生员的山村用药条件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很大。农民手中的钱仍然很少,消费能力仍然很弱。农民购药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其次才是疗效。在我县多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消费者在购药时往往先对比价格,无论医生或药店店员如何解释药物疗效的重要性,他们都会首先考虑价位是否能够承担得起。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有供应于是就出现了不少兜售假药劣药的药贩子。而我分局由于人力有限加上药贩子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所以未能真正有效的打击兜售假药劣药行为。 我县针对人员不足、机动性不强弱点,规划构建“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专协结合”的农村药品监管新体系。专,就是药监系统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队伍。协,包括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乡村两级医疗管理队伍;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队伍。具体做法:一是加强协管员、信息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逐步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提高各基层食药监局药品快速鉴别能力,做好辖区内药品的初检和抽验送样任务,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三是逐步建立由食药监、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通过聘请乡、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逐步建立起农村药品市场的两级监督网。现已选定了人选现正在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当中。

而影响价格问题在目前看医药的销售环节过多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县建立药品配送中心是减少销售环节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措施。但如果指定让某一家乡镇医院或药店搞代购药品销售环节,县农村直接影响农民吃药的价格问题。而乡镇卫生院或药店由于种种原因药品贮存、养护设施并不完备,且加上一定的费用后再代购给乡村医生,价格偏高,类似药品批发行为,如果绕不开这个“坎”就违背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初衷。能否在提是双方志愿、合理、合法,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实行到乡、村的价格一体化,搞代购药品销售的乡镇医院或药店和药品配送中心进行分红的形式避免加价行为,时也有利于代购企业的相互竞争。两网”应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按市场规律推进。推进农村“两网”建设,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确定某一地区承担向农村集中配送药品任务的单位,不是由政府或哪个部门说了算,而是由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同一水平线上竞争,谁的药品经营管理规范且品种齐全就由谁来配送。各地还及时打破地域限制,积极鼓励外市、外省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到本地农村发展药品集中配送和药品连锁经营。这就既推动了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又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而我作引导、鼓励和监督的作用,总的来说就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戏台上究竟是谁在唱由市场说了算。

同步推进。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与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相辅相承、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监管网络的建立,两网”结合。为供应网络的建设提供了基础,并促进其不断发展。供应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为监管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给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提出新要求,促进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同时要注意建设农村药品监管网络。

监管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1、农资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3、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

4、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5、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1、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②严格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③坚决查处违规经营散装杂交稻种子行为,净化种子经营市场;④进一步加强种子经营规范化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2月10日6月30日

监管领域:县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子企业委托代销机构、种子经营门市和乡镇农贸集市。

2、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行为;②强化农药登记管理,查处违法经营无证、一证多用、套证、冒证等农药的行为;③加强农药标签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4月1日8月31日开展农药质量与标签管理专项检查;②全年开展禁用高毒农药检查。

监管领域:县、乡(镇)、村农药经营企业、门点,卫生杀虫剂经营门市(含超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桔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效等违法行为;②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管;③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4日1月30日开展冬储肥料监管;②2月20日4月30日开展春季肥料市场专项检查;③10月10日12月30日开展果树用肥专项检查。

监管领域:肥料经营企业和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

4、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③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④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使用;⑤加强兽药门市违规经营人用药品检查力度;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1月10日2月25日开展省厅通报20xx年第一批假劣兽药专项查处活动;②4月1日10月30开展兽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禁用兽药检查。

监管领域: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企业。

5、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②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抗生素、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行为;③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30日开展春季饲料专项检查;②8月1日10月30日开展夏秋饲料专项检查;③全年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6、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内容:①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主要工作时段:①3月1日4月15日开展春季大检查活动;②7月10日8月20日开展夏秋专项检查活动。

监管领域:苗种生产基地、苗种交易市场、水产养殖基地和企业。

7、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主要工作时段:6月20日9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8、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行动。

监管内容:对接省、市专项行动,加强季节性农资产品和冬储农资管理。

主要工作时段:9月20日12月30日

监管领域: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工作步骤

1、部署宣传阶段(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月,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

2、集中整治阶段(35月):对重要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市场秩序进行深入摸底排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督查。

3、年中检查总结阶段(6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4、整改深化阶段(712月):巩固整治成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

10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县农粮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并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员。乡镇综合站要做好农资打假信息员、监督员、宣传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角色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新型经营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结合送科技下乡工作,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动员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参与现场活动,普及农业法制知识,推介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

3、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可追溯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企业监管台账,积极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倡导和推行农资诚信经营。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对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积极提供公众查询咨询服务。对利用物流方式、互联网、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

4、加强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要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重点抽检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检农药、兽药、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抽检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对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抽检力度。要积极收集监管线索,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5、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展案源渠道,严厉打击侵权、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深挖假劣农资制假售假源头,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6、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利用送科技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深入乡、村,向广大农民发放农资打假便民服务卡,增加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及时举报农业违法案件线索。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农资打假网上投诉渠道,电子邮箱为:。完善农资打假值班制度,健全接报登记和督办制度,及时开展案情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认真做好工作调研和总结,及时报送农资打假信息。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年中检查及总结,认真开展农资打假整改深化工作。要及时对各阶段的整治工作进展、成效进行总结、上报。

监管方案【篇6】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49号令,进一步助推我县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于年3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普查活动。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网络监管服务职能,组织网络经营主体基本资料登记,建立网络经营主体台帐,推进**建档与标识,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明确监管对象,建立监管抓手,为今后更好地规范网络商品及服务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2、 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和职责分工:重点行业调查。

调查对象为中国竹网、安吉白茶网、安吉椅业网、安吉网、安吉人才网。

全面掌握情况,建立台账,核对备案标识。

纳入诚信**评选范围,纳入星级**培育范围。

条件成熟的推荐参加万企百业网联网,推荐参加市工商局年度双十佳评选。

工作模式为现场调查与访谈调查相结合。

责任单位网监办。

二一般行业**基本情况调查。

受访者均为除重点行业外的其他行业。

包括支柱产业、块状经济、行业协会建立的网络交易平台或经营性网络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平台,除对平台提供商进行基本资料登记外,还要求其提供通过其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主体或自然人的身份备案信息。

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检查归档和标识,推荐参加星级**培养。

工作方法为上门调查,**调查和访谈调查。

责任单位各工商所、个民协。

三。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调查。

调查对象为本县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检查归档和标识,推荐参加星级**培养。

工作方式为注册环节登记、年检环节调查、巡查环节调查。

责任单位登记入股、企业管理股份、工商所。

四个人**基本情况调查。

调查对象为依托**.***和阿里巴巴.

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推荐参加诚信**评选。

工作方式以快递公司调查为主,检查调查为辅。

责任单位各工商所。

3、 第一阶段为年3月1日至6月10日。

各责任单位制定计划,组织力量,开展全面调查。

4,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

开展主体调查,明确监管对象,推进网络监管,是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监管服务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网络商品及服务经营主体普查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吃透工作精神,认真做好思想动员、统筹安排、人员组织、指导督促、工作落实等工作。

二履行职能,综合监管。

各单位要从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的角度全面开展工作。

积极部署力量,确保人口普查工作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查摸底。充分利用各种调查,逐项填写普查工作台账;整合其他职能,检查立案标志,发现案件线索,突出行政指导,联动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相互协作,除开展好责任范围内工作外,还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协助其他单位完成普查工作。

三强化保障,严格考核。

这项工作由县局网监办组织,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县局网监办要做好相关培训指导工作,印制普查工作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定期检查监督,推动工作按时、足额完成,并在年终考核中根据工作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加分、扣分;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促进成果应用;要加强对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监管方案【篇7】

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70号要求,为保障我市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强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不断增强品种权保护意识;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市级目标。市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地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县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强化种子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种业法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加大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检查力度,在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生产基地巡查时,要将生产经营保护品种是否取得品种权人授权作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品种侵权行为。各地要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种苗种子种畜禽监管

3、加强种业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以及南繁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严把水产苗种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关,加强苗种生产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以及苗种产地检疫和质量安全检测。根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严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关,加强发证后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4、加强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对辖区内水稻、玉米、蔬菜、果树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5、加强种业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夏、秋三季种子市场交易旺季,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春、夏季以玉米、水稻为主,秋季以蔬菜为主,重点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经营档案、主体备案、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成分等。加大对流动摊贩无证生产经营、果树苗木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桑蚕种质量抽查。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组织开展种畜禽、桑蚕种质量监督抽查。水产方面,进一步规范苗种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审批,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6、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7、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市级查办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各县区及各相关科站要定期报送种业案件查处情况、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8、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9、强化种业执法能力。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科站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

二压实监管责任

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具体措施落实。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加强宣传总结

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科站每季度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送一名信息工作联系人。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科站要于今年11月28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2个以书面形式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联系人:潘宏权,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监管方案【篇8】

食品市场质量巡查监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人身安全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商所(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场(超市)食品质量进行巡查监管,县级以上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巡查监管重点对象:

(一)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

(二)消费者、有关组织投诉、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

(三)土法特殊事件涉及的食品;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巡查监管的其他食品。

第四条 巡查监管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市场(超市)的食品质量 进行检查,原则上每个星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五条 巡查监管内容:

(一)检查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准入管理各项制度;

(二)检查食品外观质量、包装食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1、包装食品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

2、包装食品的商标、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标准方式;

3、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食用日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

5、食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应有警示标识或中文警示语。

(三)检查经营者是否符合规定:

1、食品进销货台账;

2、对食品的广告、宣传行为;

3、是否经营禁止上市的食品;

4、其他经营行为。

(四)检查食品相关票证是否符合规定。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制 度》的要求,索取相关票证,索取的票证是否符合规定;

(五)按照流通领域商品抽查的管理规定组织对市场食品质量进行抽查。

第六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市场食品监管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快速检测色设备。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质量进行定性检测,也可以委托 法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予以检验认定。

下列项目,可使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检测:食品中甲醛、甲醇、二氧化硫、亚砷酸盐、吊白块;植物产品中有机氯、有机磷、胺基甲酸农药残留;水产品中氯霉素药物残留和甲醛污染;牛羊肉注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快速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按规定抽取样品,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法定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复检,经复检认定后,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检查监管部门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和其经营单位,有管辖权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没有管辖权的,应移交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按机关处理。

监管方案【篇9】

颍上县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阜阳市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食用油脂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规范食用油脂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把餐厨垃圾、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全面确保群众餐饮安全,按照省市县领导的要求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重点情况

在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一)质监部门首先摸底排查清楚食油脂的的生产企业数、原料的购货渠道和产品销售的索证索票的情况和台帐的建立。

(二)工商部门摸清流通环节的购、销单位和个人数,购、销过程中的索证索票台帐的建立情况。

(三)食药局排查餐饮单位使用食用油脂的来源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及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食用油脂的行为。

(四)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局协调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上门收集、运输和处理。具体实施办法为:由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进行源头管理;由取得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与产生餐饮废弃物的单位签定收集协议,并负责为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购置和安放餐饮废弃物收集桶。餐饮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对颍城中心生活区范围内的各类夜市大排档、流动商贩摊点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废料和食用油脂等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集中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

(五)环节保护局重点抓学校、企业、医院、大型餐饮业的餐厨废弃油脂的排放登记制度。

(六)畜牧检疫部门重点打击利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的不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我县各个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5台次,共检查经营户623户。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接上级文件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负责人员会议,要求各个单位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达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目的。

(二)发动群众、注重宣传。为进一步做好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平台,充分调动了群众监督的作用,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558-4413160),并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食用油安全使用意识和合理处置餐饮废弃物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在我县范围内全面展开,以较大型餐饮单位、城乡结合部和边远乡镇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检查重点,逐一排查餐饮单位“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违法行为。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涉及餐饮单位多而广、时间短、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我县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门分工,将目标、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行具体部门,明确了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四)加强协作,及时通报。为认真做好此次地沟油、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食安办、质量监督、食药局、工商、行政执法局、环保、农业等部门协作,做好信息沟通,监督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 “地沟油”使用及餐厨废弃物处置违法行为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有关执法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追溯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打击力度。

监管方案【篇10】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监管方案【篇11】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完成课题后,应及时向市科技局写出书面报告,申请结题验收。市科技局收到验收申请后,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结题验收提供的文件资料:

1、科技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验收申请表;

3、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其它相关附件材料。

第二十条经审查验收后,市科技局对按期完成合同目标及有关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对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做结题处理,对没有完成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验收。

第二十一条对项目完成好,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前景的,将优先考虑给予继续支持或向省有关部门推荐。

第二十二条严格建立项目归档制度。凡按合同完成并经验收和鉴定的项目应及时归档,由专人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信息库,规范存贮有关信息,对划定为国家秘密技术的项目,其技术档案应按国家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防止泄密。

监管方案【篇1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入做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专项检查,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采取动员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将海参、蜂胶、珍珠粉、灵芝、红景天、芦荟、螺旋藻、红曲、褪黑素、辅酶Q10、大豆磷脂、甲壳素、大豆异黄酮、鱼油、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硒铬微量元素、海狗油、海狗鞭等安全风险高、使用量大、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注册文号多、生产量大、涉及重点原料品种的紫光生物有限公司、文登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健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兴食品厂、昂仕集团有限公司、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以上品种和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督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局的通知要求,对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

1、是否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是否明确了质量责任、是否包括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2、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重点原料定期现场核查,是否做好审查记录,建立审查档案;3、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原料按标准进行检验,并建好档案,留档备查;4、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5、是否购买和使用与产品配方无关的物质,是否添加非核准的成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索证索票、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8月)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会同企业所属县局共同参与检查。除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原料、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降糖类等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2、贵细原料(蜂胶、海参、珍珠等)、动植物提取物、预混料、标识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的来源和验收情况。3、企业建立完善检验制度情况,自身不具备的检验能力实行委托检验的,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原料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与电子版本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市局餐饮保化科。

监管方案【篇13】

为继承发扬党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推动“调查研究”实功实做、走深走实,全面分析今年全局各项工作发展情况,认真研究谋划部署20xx年重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从基层一线入手,倾听民意、掌握民情、贴近民。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发展制约瓶颈、聚焦监管工作漏项短板,从中找差距、寻良策、谋发展。

二、调研方式

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全面掌握行业工作现状,查摆问题,广聚民智。

三、调研时间

xx年11月5日起,至11月15日止。

四、重点任务

(一)排查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重点解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硬的问题。解决舆论宣传引导不够深入,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知晓面不广,社会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不精准、执法监督差别化,讲关系、凭经验的问题;管理执法干部宽松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基层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前瞻性不强,餐饮医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争取项目资金不积极不主动,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二)排查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不全、执法力量紧缺、人员受双重管理不能专职导致监管任务无法连续,监管频次较低,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解决基层执法车辆缺失、安全监管出现盲区和死角的问题。解决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水平不高,监管方式单一,流通领域监管有漏洞等问题。解决行业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小食品经营店量大面广,且规模小、经营条件简陋、流动性大,安全隐患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解决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高,尤其在农村,食品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解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检验用房不足,功能欠缺,无法满足科学监管的需要的问题。

五、时间安排及阶段任务

(一)深入调研阶段(xx年11月5日—11月14日)。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准确了解工作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意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药品市场整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等方面,由局长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集中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反映成绩客观、查摆问题到位、分析原因深刻、对策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实事求是形成调研成果,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

(二)总结提升阶段(xx年11月15日)。通过座谈交流、集中研讨、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网络留言等形式,深入查摆在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梳理,针对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客观总结成绩,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下一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稳步发展打好理论基础。

六、相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调查研究的重大意义,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紧盯短板弱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掌握情况,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做到吃透“下情”与领会“上情”、“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协调一致切实开展调研活动。

(二)认真对接谋划。紧紧围绕业务工作,深入分析、查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策导向,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带着影响和制约本领域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形成的调研成果能够提供有益参考和科学借鉴。

(三)深入分析思考。深入分析问题,做到找问题点透摸清,找差距不回避矛盾。分析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态势、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