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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作文分享

作文是体现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一种关键途径,写作可以增强我们对于语言表述的想象力和能力。写作文时可以突破传统写作模式,大胆挑战创意写作,如何从其它作文中吸收和借鉴呢?烦请您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高二的作文【篇1】

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阳春三月之际,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的一首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脍炙人口的唐诗,流传至今。

清明节,是我国二十四个节气之一,又是我国最重要的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关于它的由来有许许多多的传说。如春秋时代晋国国君的儿子重耳为躲避追杀,在子推等人的帮助下逃出了晋国。他们在荒山中迷路了,又找不到东西吃,此时的重耳还心系百姓,这感动了子推,他从自己腿上割下一块肉,烧熟了递给重耳吃。流亡xx后,重耳终于回国做了国君。他给跟随着他逃亡的人都封了赏,唯独忘了子推。经人提醒,他决定亲自去请子推,谁知子推早就带着老母亲躲进深山里了,重耳带人去搜山,也没能找到他们。最后下令烧山,将子推母子活活烧死在一棵柳树下。重耳非常后悔,将他们葬在柳树下。为忌烟火,他命令全国百姓这一天都不得点火做饭,定为“寒食节”。第二年重耳带领群臣去祭奠子推,发现柳树复活,就把这棵柳树命名为“清明柳”,后来“寒食节”禁火,“清明节”插柳,代代相传,成为大家众所周知的节日。

我知道革命先烈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国旗,用宝贵的生命为共和国奠基。邱少云、董存瑞、江姐等先烈们的丰功伟绩和革命到底、誓死如归的精神是永垂不朽的,共和国不会忘记他们,人民不会忘记他们!生活在幸福中的少年儿童也不会忘记他们。

忆往昔,道不尽我们对先烈们的无限怀念;看今朝,唱不完我对明天的无限憧憬;展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满怀豪情。用温暖和熙的春风告慰烈士忠魂!安息吧!清明节,我们又来看望您们——先辈们。

高二的作文【篇2】

如果说生活是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河,那门快乐的生日就是河中泛起的浪花。那次生日,我曾收到过最好的的礼物。

那天是我的十岁生日,我故意不提出,只等我的家人自己发现。可是一天过去了,他们还是没有发现。等到了第二天,我只得自己去提醒他们。

第一个人是姐姐,我故意跑去问姐姐:“昨天是什么日子呀,姐姐。”。姐姐想了想便问道:“是什么日子呀?”看到姐姐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又去找了妈妈和爸爸,可等待我的话语仍然是:“是什么日子呀?”

我十分失望地坐在床上,望着金色的阳光撒到床边,我伤心极了。可就在这时你,妈妈把我拉了回来,我望着眼前的这一切,我开心极了:桌上摆着的蛋糕,墙角的礼物,墙上的“happy”,还有我的朋友们,

大家走了过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在我的人生长河中,这个拥抱我永不忘记。

高二的作文【篇3】

蒙蒙的细雨下个不停,我在乡间的小路上,雨水混着眼泪落在我的脸颊,只觉得脸上湿漉漉的,流进嘴里咸咸的。

雨停了,抬头望去,面前是一片大自然美丽的结晶:许多美丽的蝴蝶在空中快乐的嬉戏着,有三五成群的,有单飞的,五彩缤纷,简直堪称人间仙界,令人流连。我不由自主的走到它们中间,我欣喜着,顿时忘记了刚才的不悦。

生命原来如此美丽。我给这个地方取了一个很美的名字—蝴蝶谷。我好似融入了蝶阵,变成了一只蝴蝶,在阳光下自由地嬉戏,任由时间划过……

直到日落,我才想起这时候家人可能都在找我。一个人怄气跑出来,虽然说是受了委屈,但好像太过冲动。我迈着小步,恋恋不舍的离开,但仍旧有几只蝴蝶跟在我身后,我简直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这是多么美妙的一次体验啊!

我再次遭遇了“灾难”时,又想起了那个被我称作“蝴蝶谷”的地方。凭借大脑中依稀的记忆,我走向了那令我神往的蝴蝶谷。刚到中途,天空又不经意间下起了小雨,心底隐约有些不安。那美丽的地方就在眼前,不安变成了现实,昔日那蝴蝶翻飞的蝴蝶谷不知去向。不知何时,已有几台大型推土机正在不辞劳苦的工作着,新翻出的泥土颜色是那么的醒目!

不见了摇曳的狗尾草,不见了盛开的野菊花,更不见了令我魂牵梦萦的美丽蝴蝶!我的心随即在这荒凉的景色中沉淀,心跳仿佛也在这一刻停止了,我痛苦的蹲下,抱着自己的头胡乱的抓着头发。我突然想起了上次蝴蝶飞舞的情景。我飞奔在小路上,眼睛不停地搜索着蝴蝶的踪迹,希望能和它们再次相遇……

离家越来越近,我仍旧没有看到一只蝴蝶,我气恼,我哭泣,但终究没有用。望着这个钢筋水泥筑成的世界,我知道,这片土地已没有了蝴蝶,人们的生活从此将少了一种绚丽的色彩……

贪婪的人们啊,大自然是我们最好的朋友。过度的挥霍和索取只会摔碎最初的美好,丧失生命的依托……

高二的作文【篇4】

谁没有梦想,谁没有渴望,谁没有期盼,谁没有追求……就像花儿渴盼春的消息,草原期盼及时的雨露。一个又一个渴望,追求,梦想,编织着人生的路,让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相信明天的天空比今天的更晴朗,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也随之变化。

小时候,我有一个很天真的梦想,就是我有好多好多的钱。爸爸问:“有那么多的钱你要去干什么呢?”“我要去买糖”“如果你有用不完的钱呢?”“我会去买一大堆一大堆的糖,堆满这个房!”的确,小时候的我们,梦想都是天真的无邪的,有着一颗贪吃的童心。

上了幼儿园,我又有一个梦想。我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风筝,飘荡在蓝天中,看着地上的美景,和蓝天白云嬉戏。那时的我特别喜欢青青的草和香香的花,而且无比向往蓝天和白云,以至于整天做着斑斓五彩的梦。

步入小学、中学,就慢慢地觉得压力的存在,渐渐失去了很多美好的梦想,只知道死读书,没有了那些快乐的音符。

渐渐的,梦想是希望每天都不要有很多的家庭作业要做。玩耍的时间一点点被剥夺,很多时间在学习。但是面对学习,还是努力的。

梦想是为人的翅膀,有了它,人才能飞翔;梦想是最温暖的光芒,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候,它也能把前方的路照亮。梦想像一粒种子,种在“心”的土壤里,尽管它很小,却可以生根开花。假如没有梦想,就像生活在荒凉的戈壁,冷冷清清,没有活力。梦想它会催人前进,也许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中,会遇到无数的挫折,但没关系,跌倒了自己爬起来,为自己的梦想而前进。

高二的作文【篇5】

真正喜欢雨天,是从读了戴望舒的《雨巷》开始的。在那个多雨的夏天,因教室漏雨,学校放假,同学们都回家了,雨中的校园一片沉寂。我躲在宿舍里,不知从哪翻到一本重印的《望舒诗选》,便像饥饿的人吃上了一席盛筵。那忧郁、惆怅的意境像瘟疫一样传染了我,那正是青春萌动,虽未涉爱河,但却是满脑子充满梦想的年龄。《雨巷》使我的视野除了举目所及那些苍凉的群山、纵横的沟壑、乡亲们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辛劳,又拓展了一个可哀可叹的情感天地,一个令人神往的精神世界。我仿佛在一夜之间由一个常在雨中嬉戏忘记回家的懵懂少年,长成了一个懂得孤独、感伤和忧郁的青年。

在以后的岁月里,我是沿着那条迷朦的“雨巷”走进文学的。

岁月云烟中,我在许多飘雨的夜晚,想起这般感受,回味《雨巷》中的“丁香空结雨中悉”的意境,并在一首散文诗中记述下来:“隔着尘封网结的时光,我眺望远在江南的那条老巷,诗人沉寂在怀念之外,把不老的诗魂濯成梅雨中的太阳,夜夜随霜而入的月光,或许是他甜蜜的忧伤。有雨无雨的日子,我都喜欢穿行于诗行缀成的小巷,扮作诗人的模样……

今天,窗外又传来了淅沥的雨声,坐在桌前,我为自己写不出一点像样的东西深深地苦恼着。在寂寥清净的环境里,在宁静的情绪中,有暇使心灵临流自照,更清楚地认识自己,更清楚真理的面目,看明白是之为是,非之为非,保持精神上的独立与自由。在雨天,偷得浮生半日闲,静察内心,静观万物,使心潮一片澄明,万物的影子皆清晰地反映其上,使那里的景色,宛如绚丽的秋日,让一切在心中漫漫酝酿成熟——一支歌、一篇文、一首诗……

高二的作文【篇6】

随着时光的流逝,地球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我就带你看看未来的钢笔。

现在的钢笔,它的缺点太多了,所以,我们要把它改造,首先,它的外形单一,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被摔坏,并且写错字了,不容易擦掉,墨水用几天就没有了,还必须换墨囊,非常麻烦;有的钢笔是圆形的,造型奇特,可是就是握着不舒服。随着科技的发展,钢笔有了千变万化,改造后的钢笔,会随着你自己的想法去变成各种你喜欢的颜色,比如在你难过的时候,它就会变成你喜欢的颜色,逗你开心。如果你的笔不小心掉在了地上,你绝对不用担心,因为它的笔身是橡胶的,不管怎么摔都摔不坏,如果你写错字了,它就会发出红色警报,而且还会提前提醒你;它还会进行光合作用,只要你放进墨囊里两片树叶,它就能把树叶转化成墨水。如果你握着不舒服,它就会给你吹风,或给你按摩。

虽然,现在这些东西还不会出现,但是十几年里,我相信这些东西一定会出现。

高二的作文【篇7】

也许你正在做着你认为重要的事,但殊不知对于这个世界,还有更重要的事。

为了不被训斥而在要交作业之前迅速借鉴完其他人的作业,殊不知累积下来不懂的知识点让你身心疲惫;为了哄骗女友而许下诺言,殊不知没有实现的诺言让她倍加失望;为了一时逞能灌下数杯白酒,殊不知酒精让人迷失自我,丑态尽出。

许多时候,眼前的一枚硬币可以遮蔽一个人的双眼,让人发现不了自己脚下的百元大钞。而那些伟人往往就是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的人。

华盛顿是个值得尊敬的人,担任完两个任期之后的他,毅然决然地辞去了总统的宝座。这当然会让许多人不理解,不明白:在当时的环境下,华盛顿无疑是最好的也是最受爱戴的候选人,几乎没有人比他合适。但没错,就是因为他是最好的候选人,他是个伟人,所以他可以看到许多。他看到过去:无数的国家因为权利造成的腐败而没落;他看到现在:美国刚刚建立,需要打下好的基础;他甚至看到未来:一个政治基础优异,极少有腐败现象的国家正在崛起。也许在许多人看来,既然他是最好的人选,为了发展,他应该去担任,这是重要的,但历史已经向我们证明了:华盛顿是正确的,他做的才是更重要的。

当外敌来袭时,是战是降,一个判断决定着一个地区的命运,一个图的是暂时安逸,另一个则为的是民族荣誉,民族权力。公元2xx年,曹操南征,吴国感到危机,诸葛亮前来游说欲求联合抗曹,就当众士都预降时,谋士鲁肃站了出来,为孙权从孙权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角度为其分析:如果投降,其实鲁肃照样可以当官,说不定还会得到重用,但在自己国家利益的面前,鲁肃放弃了自己的利益,为主公出谋划策,可以说漂亮的赤壁之战,鲁肃局首功。而同样面对外敌入侵的南宋,统治者却为一时安逸,每年朝贡为求和,不顾岳家军的成就,杀岳飞,除岳军,终使军心涣散,秦桧赵构留下千古骂名,而南宋依旧兵弱,遇到蒙古铁骑,只能走上亡国道路。也许就是统治者为了眼前的安逸而蒙蔽双眼,看不到,救国之道。

常常惊叹于鲁迅的文笔,庆幸可以看到如此精辟的语言,敬仰他可以为了国家利益,为了拯救这个民族的灵魂弃医从文。没错,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大都只能做到修身养家,很少人有治国平天下之抱负,他们认为重要的是学好医术,认真工作,便可救死扶伤,也可修身养家,而伟人鲁迅就是看到医术的局限性:只可治身体,不可医灵魂。于是弃医从文,参与救国救民的思想革命当中。而历史证明,这的确在更重要。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应当心怀天下,识得孰重孰轻。

高二的作文【篇8】

也许是因为我是秋天出生的缘故吧,又或者是因为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吧。我对秋天,尤其是故乡的秋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脑子里不时闪过故乡那迷人的秋色。

看!沉甸甸的稻穗被压得抬不起头,一阵秋风吹来,掀起金黄的“麦浪”这就是秋天的象征,每次,我都沉浸在喜悦之中。这时,绵绵的秋色像一位漂亮的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天空像被打翻的黑墨汁,雨停之后,碧空如法,天空已是蓝色的了。

田地中的玉米真贪吃,吃得“肚子”圆鼓鼓的,都炸开了;高梁笑红了脸,像是把自己涂成了唱戏的演员;大豆把豆粒弹得“啪啪”作响,苹果穿上了红袍,石榴树上的石榴笑得咧开嘴,远远望去,柿子就像一盏鲜艳的灯笼。

漫步在乡间的小路上,路边开满雪白色的野菊花,闻一下还带着露珠的芳香。一个人走在岸边,轻风习习温柔的吹拂着头发,吹得柳条摇曳多姿,秋天的来到,让大树开始落叶,枯黄的叶子落在地上,慢慢地堆成了座小山,哦!秋天是黄色的,小草已经枯黄,可当中却盛开了不少美丽但又不知名的小花,亭亭玉立、婀娜多姿,小草迎着风儿温柔的裙尾,忘情地舞动起来。

鸟儿伴奏着歌唱起了一首首动听的曲子;小泉也不甘示弱,轻轻地敲打着岸边的石头,展示它更胜一筹的悦耳音乐,竹子们观望着这一副景象,“沙沙”地晃着脑袋。

哦!诗一般的韵味,梦一般的美景,这就是我故乡的秋色。

高二的作文【篇9】

走在街上,忘了带时间,以至于站在路口看红绿灯转换了很多次颜色,才记起我为什么顶着这么大的风在路口张望,我是出来找家的,找那些过去曾暂且停泊的家。

我扯了扯缠绕的围巾,双手插在上衣的口袋里,嘴里的口香糖被舌头压扁了又揉团了,不知已经嚼了多长时间,只觉得嘴里充斥着苦涩和风的味道。我不知道该朝哪里走,这一片土地让我觉得陌生而惶恐。

我终于在转了几圈之后看见了有温度的东西-隐藏在一堆杂草中的大石头,阴暗依旧。记得它总呆在角落里,也许只有孩子才认得它,想想曾在它身上刻着些什么。但除了石头,我再也找不到熟悉的东西。我站在那座楼的马路对面,虽然隔了宽宽的距离,斑驳墙面所渗透的荒凉令我感到刺骨的寒冷。一楼从左边数第五间,就应该是那个我生活了六年的只有十几平方的房间。可是现在那里竖立着理发店的招牌,牌子上的女人涂着浓浓的眼影,眼神暧昧,动作妖娆。牌子的一角已经耷拉下来,被风刮的呼啦啦的响,透过半掩的门,我看见里面那明晃晃的镜子,照得我心虚。

我慌张的逃离,顺着马路奔跑,穿越三个路口,右转,然后在第三个胡同口处左转,走十步就是又一个曾经的家。还好,这里我还认得出来,可是大铁门已换了一把新锁,有些明亮的光泽。砖墙上还留着我刻上去课程表,只不过字迹已看不清楚了,墙角处还是杂草丛生,也有些小花会适时的开,无声的落。院子里突然传出一阵笑声,明朗,生脆。我似乎可以猜出小孩子们在玩什么,因为曾经也这么笑过。

风还是很大太阳却很明亮。走了很久,有些累了。

回到家时,已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妈妈帮我把饭菜热了热,吃过饭。我佯装要睡觉的样子,躺在沙发上眯着眼。

那些地方都变了样子。我似乎漫不经的说道。哪些地方?妈妈正收拾着碗筷,有些轻微的响声。那些我们曾经住的地方,那些家。那些只是房子,不是家。

原来,变化的只是房子,家永远只有一个。无论漂泊到哪里,房子换了多少,环境改变成什么样。家,都在。游子盼归家,亲人盼团圆,为的只是一个家的完整。原来只要人都在,那家就永远。

高二的作文【篇10】

放寒假有一段日子了,而我的周记一篇也没碰。母亲总是催我抓紧写,我只好以苦笑来回应,没有办法,周记这东西是催不来的。不是我故作玄虚,不是我矫情做作,更不是我懒得去写。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周记与作文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作文是死的,周记是活的;作文是写给别人看的,周记是写给自己的是一段时间内所得到的总结和反馈。

我是个怕写周记的,不是因为没有话题,而是因为话题太多,太乱,太浅,不知道该如何去筛选出其中的一条。而我是个认真惯了的人,既要追求话题的新颖,也要追求话题的深度,总算好不容易找出了一个,却无法表达完整脑子中的想法,思绪太飘,写着写着觉得前面的不合适,写着写着觉得有东西需要补充,因此整篇周记下来就成了思想的舞台,观点性极强。而写一篇需要大半天的工夫。而作文则不同。

在我看来写作文就是为了应付考试,要不然试卷上最后一题为什么叫作文而不是“周记”呢?只要语言优美点,描写细腻点,素材煽情点,分就不会低的,常用且“吃遍天”的素材也就那么几个,考场上所作的也只是把这些给包装一下罢了。包装谁不会呀?华丽的辞藻谁不会呀,可脱掉这繁琐沉重的外壳,剩下的又是什么?打个比方,作文就是藏在黄金堆里的垃圾;而周记就是藏在垃圾堆里的黄金。当然,在这里,我并没有排斥作文的意思,事实上,就算排斥也必须得写。毕竟,喜欢作文的人偏多,且在生活中,作文是远远多于周记的。

高二的作文【篇11】

虚心是进步的阶梯是我一直都认为的,而我也有过这样的事例。

记得在一年级的期中考试中我脱颖而出英语考了98分的高分,因此我得意忘性看不起别人每当妈妈要我做英语习题的时候,我都不耐烦地说:“我的英语好这呢?”结果,到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只得了77分,成为班上的倒数。这时,我在明白骄傲使人退步,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到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每天都上补习班。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我都坚持去补,补过回家后又写家庭作业还要做习题,每天都要到11点多才能睡。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到期末考试那天,我胸有成竹,笔头飞快地“驰骋”着。都不经过大脑的思考,好像做过千百遍的那样熟。当试卷改好了,公布成绩的时候。老师突然喊道:“刘亮,英语100分。”我听了,简直不敢相信,我竟然考了100分,那时,我非常高兴,看来虚心使人进步是对的。

骄傲使人退步,虚心使人进步。如果同学们都虚心学习的话,那么,我相信每个人的学习都会有很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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