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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车通知15篇

编辑特别为您准备了关于“乱停车通知”的资料。无论是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工作单位,我们都习以为常地接收公告和通知。这些公告和通知不仅关乎重要事项,还可以包含一些常规的宣传信息。通过阅读这些书籍和资料,希望它们能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助您成功取得进步!

乱停车通知【篇1】

各经营户:

随着XX商城贸易的不断发展,许多经营户购置的自备货车以及外来车辆长期停放本商城停车场,造成一层中庭停车场车辆经常停满,出现乱停放现象,影响正常通道的通畅,甚至部分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为规范XX商城车辆的停放管理,根据商城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停车场由商城保安人员维持秩序,统一安排车位,使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车辆进出顺畅。

二、由商城保安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管理。

三、凡进入商城内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店铺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特此通告

XX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年三月五日

乱停车通知【篇2】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由于部分业主电动车随意停放、堵塞楼道,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导致业主们的不满情绪日增强烈,多次到我们物业服务中心投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车辆堵塞通道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得随意占用。

为此,服务中心多次发出通知,期间,也曾多次提示、张贴于停放在楼道的车辆上面,请停放于地下车库,勿停放在公共单元楼道,部分业主很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然而,目前仍有极少数业主(住户)将非机动车辆停在单元过道门口和非机动车出入口转弯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针对此情况,服务中心于近日开始,逐栋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清理,请各位业主和住户见本通知后,主动将车辆停放于地下车库,将单元楼道内的消防生命通道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如仍有乱停放者,将一律被清理至各栋单元门外。另:地下车库已安装有充电设施供业主电动车辆充电!

和谐、文明、美好的家园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共同来维护,请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201x年x月x日

乱停车通知【篇3】

公司决定:

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

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___月___日___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___月___日___进行检查。

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二0xx年x月x日

乱停车通知【篇4】

为了维护家属区内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规范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现象,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给全体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学院保卫处、后勤产业处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种机动车禁止进入家属院区内(公务车、抢险、救灾、救护车辆除外),遇有特殊情况,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车辆方能进入,在家属区内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家属区内禁止停放一切非机动车辆,各住户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存车手续,到指定地点停放。

3、家属区内的公共区域禁止堆放私人物品。废旧非机动车辆应由车主及时自行处理,不得随意遗弃家属区内,长期无人认领的’废旧车,每隔半年(1月底和6月底)将由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后勤产业处

保卫处

年四月二日

乱停车通知【篇5】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七月二日

乱停车通知【篇6】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的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1、摩托车 ***.00 元/辆月; 2、电瓶车 **.00 元/辆月; 3、自行车 **.00 元/辆月;3、赛 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6-8

乱停车通知【篇7】

致:_________车牌号码车主

阁下将_______车辆停于_________,

此处严禁停放任何车辆,请立即将之驶离,否则作违例停车处理,本处有权随时将阁下的车辆锁上或拖走,一切后果概由阁下负责,恕不另行通告,请合作,谢谢。

物业管理处

年 月 日

乱停车通知【篇8】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环境治理,规范集镇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镇容镇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车上林场集镇办将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临时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并通知交警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于道路边个人商户或单位在门前乱停乱放车辆,并对道路通行造成了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因乱停乱放车辆而造成其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安全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积极抵制车辆乱停乱放的违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xx镇管理办公室

年1月1日

乱停车通知【篇9】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五四大街、西关大街、通海路、海晏路、桃李路。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西宁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西宁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9日

乱停车通知【篇10】

院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

科教楼负二层停车库建设已竣工,已正式投入使用,共计320余个停车泊位,极大解决了教职员工停车难题。为营造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和出行畅通,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和广大师生诉求,现将校园内规范行车、停车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7日起,正常上班时段,除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公安执勤车等)外,进入校园内所有车辆禁止在主干道和人行道上停车。

对校园内违规停放车辆予以贴单锁车;对蓄意滋事、不服从安保人员管理的车辆以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和安全交由人民路派出所依法处理。

二、在科教楼(含临床技能中心、自主学习中心)、汇城公寓、图书馆、学子会馆、学子食堂、汇智公寓、北苑餐厅、留学生餐厅等地办公车辆,统一停放科教楼负二层停车库,按车位停放。

综合楼周边、学子会馆周边、汇城汇信公寓周边、图书馆周边、北苑餐厅和留学生餐厅周边禁止停车,违者将在校园网适时通报公示车辆牌号,并予以锁车。

三、已建停车场仅供已授权教职工车辆停放,请按序规范停车。校内已建停车场有:基础医学院前及北苑小区内、勤政楼前、公共管理学院前、励耘小区停车场。

四、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请按序规范停车。

1、二、三号教学楼间空地临时停车;药学院西侧临时单边停车;印刷厂前空地临时停车。

此三区域,上班期间供校内教师(校内教师原则上车辆停放在办公区域,不主张开车来此区域上课),太和、张湾、人民三附院来校上课教师,以及来校办事外单位车辆停放。双休日及假节日期间,供同济小区、北苑小区居住家属直系亲属车辆停放。

2、药护学院大门进门主干道两侧临时停车;八号教学楼前南侧道路临时单边停车。

五、人民路大门内主干道下班时段及节假日实行单边停车。

六、凡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驶,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减速缓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鸣号。对超速行驶车辆安保人员将予以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其校园通行授权。

七、遇学校大型活动时,实行校园交通管制,所有车辆要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

各位车主,美丽的校园需大家共同维护。校园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功能区相互交织,给校园安全和交通管理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保卫处将尽力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想方设法做好管控,尽力做到大家满意。在此,我们恳请:

1、请各位师生员工充分理解、谅解、配合保卫人员工作,主动、自觉告知或教育自已亲朋好友,遵守规定、配合管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营造美丽校园。

2、请各部门(学院)负责人务必告知所属员工,自觉、带头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3、请老干处务必告知离退休职工,充分理解、谅解、配合保卫人员工作,主动、自觉告知或教育自已亲朋好友,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4、请后勤处务必告知食堂、物业公司,请其员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5、请资产处务必告知公房出租经营商户,请其员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6、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告知校外来校上课老师,自觉遵守规定、配合管理。

由此给您或亲朋好友带来的不便,请予以充分谅解和配合!请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x学院保卫处

年十二月五日

乱停车通知【篇11】

最近一段时间,公司交通秩序比较混乱,车辆乱停乱放,部分员工的车辆在公司内乱停放现象比较普遍。收虾间前面的那片空地公司的清洁工每天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却被成为了员工的停车场,严重影响了公司环境的安全和美观。从今天下午开始,请各位员工将自己的车辆放在规定的车棚内,如果再发现车辆停放在收虾间前面,我们会采取严厉的措施:停车辆的员工将会罚款50-100元。大家可以互相监督,举报的员工我们会给予奖励。

请大家积极配合,谢谢!

人事行政部

年12月6日

乱停车通知【篇12】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安徽财经大学

年2月27日

乱停车通知【篇13】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创文明县城,迎接我县第三届“中国木制玩具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乱停车通知【篇14】

甬价费[2008]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管理,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地下人防工程,依照规定允许作为停车泊位的,应向小区内的全体业主、住用人开放。

二、地下人防工程作为停车泊位的,其收费标准为:

(一)包月停车收费:汽车每辆每月300元,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二)计时(临时)停车收费: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停放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停放2小时以上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最高每辆不超过18元。

业主、住用人的同一辆汽车在同一住宅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一个月内其计时(临时)停车收费累计不得超过包月收费标准。

三、为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矛盾,产权或控股权属建设单位所有的室内集中停车位(库),未出售前向业主、住用人开放的,其停车收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设置机械停车泊位的,其收费标准向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报批。

五、物业公司利用地下人防工程收取的停车费应单独列帐,除40%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外,其他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人防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用于人防工程维护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终止服务合同时,应将余额全部移交给下一期物业服务公司,不得截留、隐瞒、移作他用,做到交接手续清楚完备。

六、本通知适用于海曙、江东、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域内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七、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甬价房[2001]123号)规定执行。

宁波市物价局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乱停车通知【篇15】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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