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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方案汇总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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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全镇社会文明程度,现就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县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为出发点,以减轻农民的潜在负担、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移风易俗,使红白喜事中存在的低俗、铺张浪费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任务

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达95%以上;到XX年底,全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基本原则

(一)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要率先完成。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把移风易俗纳入“好婆媳”、“好邻居”、“文明庭院”、“五星文明户”等评选标准,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夯实基层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村镇的年度目标考核,使村规民约“小规章”成为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硬杠杠”。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开展此项工作。各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推动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各镇、园区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5日前报县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县文明委统一部署,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社区)的主体作用发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县、镇(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对策思路和方法举措,确保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节目、文艺演出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旧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推动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镇、园区要切实加强对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要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社区)考核指标,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指标,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范畴,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辖区村(社区)违反规定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将移风易俗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村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跟踪追踪,挂牌督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制定和公示情况、旧俗陋习整治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和通报曝光。

移风易俗方案 篇2

小学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可以利用校园广播宣传移风易俗,通过学生向家长发宣传单,举行移风易俗演讲比赛、移风易俗歌咏比赛等,下面是小学移风易俗活动方案,为大家提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移风易俗工作要求,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引导全校师生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xx小学开展了移风易俗主题教育。

通过校园广播、短信平台、板报、QQ群等传媒手段,在教师、学生和家长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校园传媒的育人功能,潜移默化地对师生进行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培育和践行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把移风易俗与师德师风紧密结合起来,在教师队伍中积极倡导节俭社会风尚,移风易俗,营造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让教师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将勤俭节约的.美德带到工作、生活中。

组织文艺活动、演讲比赛、图片展览、征文、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移风易俗活动的内容。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全校师生自觉移风易俗,用道德准则规范自己言行。

把学校开展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教育活动向家庭延伸,发放学习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宣传资料,布置学生在家庭成员中开展宣讲活动,同时让学生成为监督劝导家庭成员的主体,与家庭成员约定公约。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促进学习型家庭、书香型家庭、文艺型家庭建设。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在学校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宣讲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让教师从从自己做起,将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带到工作、生活中。同时引导全体学生从小树立远大理想、远离低级趣味,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培养学生从小具备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移风易俗方案 篇3

目前,在农村操办红白事宜攀比之风愈演愈烈。为响应上级号召,顺应民心民意,根据上级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移风易俗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出我村红白理事参照标准。全体村民要自觉遵守,尤其是党员、村干部要带头执行,弘扬自强、节俭、孝道美德,在全村形成以索要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红白事为耻,以“家庭和美、自创家业”为荣的良好风气,为建设xx村厚德、美丽、文明的河荷美美家园尽到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成立红白理事会

理事长:xxx

成员:xxx

三、加强宣传

一是党员干部要走村串户,宣讲党的政策和文明新风。二是利用文化活动或剧目演出等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利用本村各种微信群、大喇叭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群众知晓传统陋习在民间的危害。

四、具体方案

(一)喜事新办

1.程序控制。将我村红事操办标准按程序列入村规民约,并真正抓好落实。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提倡简化婚前程序,简约订婚、结婚形式。提倡“节俭商事”,取消事前、事后宴请村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忙活人”吃席饮酒现象。提倡既喜庆节俭又具纪念意义的中式传统婚礼,婚嫁当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缩短举行各种礼仪时间,杜绝各种低俗的闹婚礼形式。提倡参加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

2.彩礼及礼金标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自强创业观,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包括购买三金和“订婚”彩礼金、购置婚后生活所需家具家电等基本生活用品费用等)。本村乡亲随礼一般控制在5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0元。提倡“清新简约”的人际关系,表达心意不以礼金多少做为衡量标准。

3.用餐标准。正席不超过十菜两汤,白酒、红酒一般每瓶控制在30元之内,最高不超过50元,每桌不超过两瓶;烟一般控制在每盒6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元,每桌不超过两盒;大力提倡不用烟酒或少用烟酒。宴请仅限于男女双方亲戚,最多不超过20桌,党员领导干部置办酒席数量严格按照县纪委有关文件执行。饭菜价格方面,每桌不超过150元。

4.待客时间。喜事一律不得提前设宴待客,当天待客一天;对一些提前庆贺的宾朋一律茶水、糖果、瓜子和家常便饭招待。

5.车辆控制。严禁使用公车,不得租赁豪华车辆,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迎亲车辆选择就近路线通行,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严禁封路扰民。

6.坚持小事不办。其它如二胎满月、升学、当兵、购车、乔迁、开业、楼房封顶等喜事好事,禁止请客操办。

7.正确对待老人过寿。老人过寿可以安排直系亲属、亲戚团聚祝贺,禁止向邻居及其他无关人员发送通知,请客操办。

8、其它事项。喜事其它事项一切按有助于弘扬中华美德、尊重群众期盼、树立新风正气的原则,据实从简办理。

9、少数民族群众在尊重本民族习俗前提下,参考执行上述意见。

(二)白事简办

1.程序控制。将本村白事操办标准按程序列入村规民约,并真正抓好落实。提倡“厚养薄葬”、坚持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摒弃虚讲排场,严禁超出本村既定标准带坏风气。

2.“一碗菜”或“杂菜汤”全覆盖。提倡白事就餐“一碗菜”或“杂菜汤”方式全覆盖。同时提倡不用烟酒,如上烟酒,用烟每盒不超过5元、每桌限2盒,用酒每瓶不超过15元、每桌限2瓶。

3.时间与规模控制。缩减报丧范围,严禁通知非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外的旁系亲属;提倡最长不超过三日办理出殡仪式。

4.简化治丧形式。操办丧事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唱和糊纸扎等活动。

5.乐队控制。提倡以放哀乐形式代替请乐班,如请乐班,不得超过1班,且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

6.遵守公共秩序。不准在村内街道搭建灵棚,不得举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挤占交通道路,危害公共安全。

7.坚持后事不办或简办。亲人去世的一七、五七、头周年、二周年等可以安排直系亲属参加纪念活动,不得请客操办。亲人去世三周年,要参照以上标准简办或不办,坚决不能大操大办。

8.生态殡葬。倡导火葬,提倡建设村级祠堂或村级公墓。凡使用棺木入土的,棺木购置应本着节俭原则,摒弃在棺木上“虚讲面子”。

9.少数民族群众在尊重本民族习俗前提下,参考执行上述意见。

此参考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每过3-5年调整1次。如个别村民在具体操办过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的红白事相关标准,村“两委”干部和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第一时间介入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负面曝光和集体不参与其红白事等灵活有效方式,对破坏村规民约、不按规矩行事,带坏风气行为进行惩戒。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移风易俗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引导全镇人民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净化社会风气为目的,大力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9月底前,全镇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将婚丧嫁娶规定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结婚登记率达100%,火化率达100%。到20XX年年底,全镇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到20XX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使移风易俗成为群众自觉行动,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让“文明、和睦、互助”成为乡村精神标识,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

红白理事会是办理农村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是深化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的基层组织力量和重要载体。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行政村党支部成员、行政村委会成员和行政村中德高望重、甘于奉献、崇尚节俭、公平公正、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党员、群众组成。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村居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5人。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或卸任)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行政村委会主任担任,理事由本村各姓氏辈分最长的人群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并在选举前由村党支部书面报告至镇移风易俗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选举。红白理事会在行政村党支部、行政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婚丧事宜一切从简、文明理事的原则,制订本行政村红白事的标准和操作流程,写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示,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坚决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活动。建立行政村红白事事前报告和办理登记制度。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

(二)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1.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仪式从简,一天办完,严格控制参加宴席的人员和标准。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

2.丧事简办。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人亡故后一律火化,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一切从简,文明祭祀,做到不穿白孝服,不扎纸活,不用响器,不唱戏,不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缩短丧事天数,杜绝出大丧、办长丧、大摆宴席。推行戴黑纱白花、随礼不坐席、就餐一碗菜。

3.其他喜庆事宜小办。生育、庆寿、订亲、升学、乔迁等喜

事小办,禁止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合理的消费理念。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不火化、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和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婚庆活动,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行政村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各级有关文件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村“两委”班子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政策,从自家做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村干部办理婚丧事要主动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严禁参加规定范围以外的婚、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村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公开曝光。

(五)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厚养薄葬,支持在农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28日—9月3日)。

镇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订移风易俗操作模板。召开动员会,部署移风易俗工作。出动移风易俗宣传车,刷写绘制移风易俗墙体标语和宣传画(每村不少于5幅),全部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和移风易俗宣传栏,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树立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9月4日—9月15日)。

指导行政村调整充实红白理事会,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村红白理事会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确定红白事标准、流程,并在显要位置上墙公示;镇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村与户签订承诺书,使红白理事会知晓率达到100%。

(三)集中治理(9月16日—12月15日)。

集中治理不火化、婚丧事大操大办、二次装棺等陈规陋习,治理棺木、石碑、纸活生产销售场所,对农村媒人集中培训。各行政村将婚丧嫁娶规定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按照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办理红白事宜,形成事前报告和办理登记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群众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逐步接受赞成。

(四)形成常态(12月16日——)。

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和村规民约正常运行,群众负担减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新风尚形成,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婚丧嫁娶操作模板,指导行政村健全红白理事会,按照标准、流程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行政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推进措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镇党委、行政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镇党委书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宣传委员、民政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导督促行政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村“两委”要结合本村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完善红白事程序和费用标准等。包村干部、“双联双创”工作组和各村省、市、县派“第一书记”都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所有“第一书记”所在村都要建设成为农村移风易俗示范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录音带、倡议书、广播喇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倡文明,狠刹陋习树新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四)严格考核奖惩。一是严格督查。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并设立举报电话0530-8843013,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镇科学发展观考核,占临时工作的30分,并纳入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内容。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选,年底选出“移风易俗先进村”,定员干部绩效工资上浮5%。同时,对以下几种情形进行问责:凡群众举报两起以上,或经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发现两起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重新选取红白理事会会长,且不得申报文明村(社区),已是文明村(社区)的建议上级文明委撤销其文明村(社区)称号;凡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免,并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定员干部工资下调5%;凡在县级以上抽查中出现问题的,根据市、县问责办法,加重一档处理。

移风易俗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农村实施为期五年的“乡村文明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就没有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就不会落到实处。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但是,在农村的一些地方,基础设施和社会管理滞后,陈规陋习仍有市场,人居环境较差,文化生活单调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与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基础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

二、“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实现新发展为目标,通过文明户、文明村(社区)以及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新形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形式手段,一以贯之推进,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定、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目标

从2011年到2012年底,在现有基础上,全省50%左右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农村环境面貌更加整洁、村风民俗更加文明、道德素质更加提高、生活方式更加健康、社会秩序更加稳定、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全省广大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四、“乡村文明行动”的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纳入“十二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整合各方面力量,有重点、分阶段集中实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区别情况,注重实际,多办

实事,务求实效。反对一切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四)注重创新,完善机制。不断丰富手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形式,保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旺盛生机和活力。

(五)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创建为民,文化惠民,让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乡村文明行动”的主要任务

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实施“乡村文明行动”要重点抓好六个建设。

(一)村容村貌建设。以硬化、绿化、净化为重点,美化村庄庭院环境,建设村居整洁美观的新家园。搞好村庄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村庄清洁工程,进一步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工作,逐步消除脏乱差现象。继续推进村庄通沥青(水泥)路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畅通水平。加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力度,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新模式,加快构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的良性机制。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中转运输机制,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以创建文明生态村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创优活动,搞好村庄生态保护。建立卫生保洁制度,设立卫生保洁员,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做到庭院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村居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农村自然历史风貌保护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经济实用、生态环保的新民居。

(二)村风民俗建设。以村风、民俗、习惯为重点,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形成文明进步向上的新风尚。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普遍制定完善

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积极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普遍实行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协商会、民主决策会、民主评议会“五会制”,建立规范、直观、可操作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工作流程。普遍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并积极发挥其作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反对邪教,破除陋习。大力提倡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消费观,重视对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的引导,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

(三)乡村道德建设。以关爱、互助、诚信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培育和睦友善的新关系。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广泛宣传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大力推进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引导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强绿色环保意识、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生产规程和技术规范,在农产品生产、畜牧养殖、食品加工以及农副产品运销过程中,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破坏环境,不违规使用各种添加剂、生长素、农药、化学制品等可能危害人命健康的各种制品,积极创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积极倡导读书学习之风,普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农民群众遵守社会生活中的礼仪规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使文明和谐的道德风尚融入到千家万户。组织农民群众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勤劳节俭、诚信谦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努力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帮扶工作,倡导邻里和谐、互帮互助。

(四)生活方式建设。以科学、卫生、健康为重点,广泛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建设科学文明健康的新生活。扎实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和创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农村科技骨干和实用人才,努力使每个农民都掌握1-2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加强农村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引导广大农民增强识别和抵御封建迷信、各种伪科学的能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养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好习惯,提高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得到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卫生服务。关注农民群众心理健康,广泛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开展低碳消费,革除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五)平安村庄建设。以守法、有序、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平安村庄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新秩序。认真搞好农村普法工作,推进法制宣传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着力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打击危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矛盾和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新机制,创建无“非正常上访”村。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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