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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春之怀古读后感(汇总4篇)

研究不仅博采众长、丰富人生,更能够提升自我。众所周知,作品是作者用心创作的,读者一经阅读,内心必然会被震撼。你是否已经找到了一篇让你受益良多的优秀范文呢?希望这份名为”春之怀古读后感”的文章能够帮助你解决当前的困惑。

春之怀古读后感 篇1

读完《春之怀古》使我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清新。

《春之怀古》这篇文章内容很简单,大致是作者运用生动、巧妙的文字描绘大自然,将春天的景色写得惟妙惟肖,叫人看过以后对春天有了一种新的情感。其中一句描写的话给我深刻印象:”一把雪再也撑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面笑成花面“。

我感觉作者真是很善于观察生活,并且为人风趣幽默,将雪融化写成了雪撑不住了,从冷面变成花面。在作者的笔下,似乎这平白无奇的雪而显得有生命,似乎雪原本就是喜笑颜开的花面,只是偶尔在冬季会给人一种冷面,到了春天以后雪又在此花姿招展起来。

读完《春之怀古》之后,我真算是满满地领略了一番春天美景,我很有感触,我觉得现如今的人们真的很少去会观察自然的美景。而通过这样一篇文章,可以让我们重新燃起探索自然的兴趣。

四季的轮回中我们将春天作为一年的开始,无数的生命在春天里苏醒。在从古至今多少个春天里,有多少相似而又不同的春天值得我们去回忆,去想象。

春之怀古读后感 篇2

将冷脸笑成花面的雪、被雷无端惹哭的云、杜鹃啼、杨柳吟、桃花攻陷了山村水郭、柳树控制了御河和江头、鸟丈量天空、蝴蝶点数、蜜蜂编册……《春之怀古》的作者将拟人手法用到了极致,呈现出一幅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春天图景。每一件景物都充满了生命力,活力四射地跳出了文字,跳到了我们的眼前,仿佛看到了满眼的绿,听到了欢声笑语、鸟儿的歌唱,闻到了一种湿漉漉的带有青草味儿的春泥的气息,那是春天的味道。是的,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

作者多次使用了“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一句,可见“春之怀古”重在一个“怀”字。

我也曾像作者一样,怀念过春天。在我童年时,春天还是“春”的颜色。房门前会长出细细的小草,路边有随处可见的野花,柳树迎着春日的暖阳挤出嫩绿的芽,那种透着光的新鲜的嫩绿,让人看着就心生欢喜。

大地万物复苏,各种小生命也随之蠢蠢欲动。我小时候经常在春夏的傍晚,和哥哥一起坐在树下,我们静悄悄地侧耳倾听那一阵阵的嘈杂喧闹,是各种虫鸣,声音很大,很多,我分不清是些什么虫,大概是蛐蛐、知了,或是还有别的什么虫,我也听不懂它们嘀嘀咕咕的在议论些什么,但我就是喜欢倾听它们的声音,那是大自然的声音。

我还经常和小伙伴在花丛中观察蝴蝶和蜻蜓,那时花丛中的蝴蝶是五颜六色的,各种花纹,各种形状,种类繁多。童年的我一直坚信,在某个我看不到的地方,一定存在着一个蝴蝶王国,里面住着各种种族的蝴蝶,它们有属于自己的生活规则,交流方式,就像我们人类一样。这样看来,时常同蝴蝶共舞的蜻蜓大概是它的近邻了。但与高傲的蝴蝶不同,蜻蜓是平易近人的,它常常毫不避讳的落在我的手上,展现它的善良与宽容,或许作为一个生命,它是可以感知到它面前的人类是友好的还是带着恶意的。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突然意识到了某种几乎被内心遗忘的东西。很多年后,在我成年后,有一天我和姐姐散步,我看了看周围的花草树木,问她:“你有没有发现,现在很少见到蝴蝶和蜻蜓了?”

后来这个问题一直盘旋在我的内心,带给我新的思考。蝴蝶和蜻蜓少了,树下的虫鸣也少了;泥土路变成了柏油马路,春泥的味道也不再分明;路边自然生长的花花草草变成了人工绿植;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自然万物黯然消色。我不知道这是好是坏。或许在某个地方,春天的气息依然是扑面而来的清新,但我童年里的那个嫩绿的春天,确实不复存在了。

《春之怀古》中写到“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音来为这季节命名——‘春’”。这是一种与自然联结的行为。我们的一切,语言,行为,万物,都与自然息息相关,没有了自然,也就失去了“春”。

春之怀古读后感 篇3

春日,打开《春之怀古》,我一口气读完,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清新。

《春之怀古》这篇文章内容很简约,作者运用生动、巧妙的文字描绘大自然,从云端、山麓、荒村到篱落,笔触所及犹如匀润的弧线,自然、流畅而又干净利落,一如一丝不苟的工笔画。而到了小鸭的黄蹼再到溶溶的春泥则忽然变成了泼墨画一样,浓浓的春意瞬间流淌于纸上,一下子将温软、柔和的春如潮水一样淋漓尽致地推到了我们的眼前。叫人看过以后对春天有了一种新的情感。

春来了,不仅温柔却更充满生机、活力四射,甚至有些野蛮。惹哭满天的白云、斗急一城杜鹃花、扬起漫天的飞絮这都是她的杰作。有一句话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其中充满了对春天的期盼。所以一旦春天真正到来,人们的心情便如赢得了一场战斗的胜利,激动、兴奋、难耐不已!作者在向我们娓娓道来的时候,充分发挥了拟人这一修辞的妙用:惹、斗、不讲理、不逻辑、苦守、抱着、攻陷、控制等等,让春在我们的眼前宛如一个活脱脱的野蛮、霸道、俏皮、可爱的小姑娘!

写文章,想象力是灵魂,没有想象力或者说不能让读者浮想联翩的文章都算不得好文章。作者从春的翘舌发音联想到了口哨声,而由此展开了人们初造此字时的情景。虽然其实并非如此,但是却让读者感到十分的新奇和恰如其分。至于鸟儿、蝴蝶、蜜蜂、风铃在春天里的各自忙碌,更是充分显示了作者的奇思妙想、灵慧心意。

我感觉作者真是很善于观察生活,并且为人风趣幽默,将雪融化写成了雪撑不住了,从冷面变成花面。在作者的笔下,似乎这平白无奇的雪而显得有生命,似乎雪原本就是喜笑颜开的花面,只是偶尔在冬季会给人一种冷面,到了春天以后雪又在此花姿招展起来。

读完《春之怀古》之后,我真算是满满地领略了一番春天美景,我很有感触,我觉得现如今的人们真的很少去会观察自然的美景。而通过这样一篇文章,可以让我们重新燃起探索自然的兴趣。

四季的轮回中我们将春天作为一年的开始,无数的生命在春天里苏醒。在从古至今多少个春天里,有多少相似而又不同的春天值得我们去回忆,去想象。

春之怀古读后感 篇4

曾经有一段时间,特爱读张晓风的散文。她的那篇《春之怀古》,给我一种这样的感觉:即使是在寒冷的深冬,只要读起它,春天也就来了。即使是一篇很短小的文字,也是字字珠玑,美不胜收。

她在文中写到:”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撑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这样的句子让人过目不忘。以上短短的一百来个字,极新奇的比喻,令你感觉到,春天活泼盈动,正在向你走来。

这样的妙语在她的文中随处可见,比如:”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清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株柳的分号。”再比如:”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因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

多好的词句呀!作者任凭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自由发展,甚至开始追寻”春天”这个名字的由来:”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群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汁,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特爱读张晓风的散文。

不仅如此,她还故意地给春天里的每一种生物赋予使命。她认为,鸟负责丈量天空,它们丈量的是天空的蓝度、透明度、高度和温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蝴蝶负责花的点数,蜜蜂负责蕊的编册。朋友,这些离奇的使命,会不会让你发出会心的一笑?

但就在你为春天的美丽而赞叹的时候,作者却笔锋一转。来了一个利索而沉重的点题:”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囱与烟囱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我们能感觉到作者对大自然浓浓的爱,对大地、山川、草木宗教般的虔诚的感恩。因此,我喜欢读张晓风的散文。

扩展阅读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汇总4篇

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搜集到了“最苦与最乐读后感”的详细介绍。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相信不少人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都能从中收获不少。 读书可以唤醒每个人独特的内在思维与感受。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篇1】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

痛苦与快乐,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哲人志士有不少精彩的论述。这篇课文从什么是最苦、什么是最乐来谈论人生的责任,本文思想深刻严密、格调高雅、语言凝重,谈到了除两三岁的孩子外,人人都有责任。论证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为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

本课的作者是梁启超,他的着作有《饮冰室合集》。作者在课文里写道:人生最苦的事,莫过于身上背着一种未了的责任。的确是这样。谁也无法预测你的未来会是怎样,是苦还是乐,是喜还是忧?只能如作者梁启超所说:自然是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一个人在世间活一天、便有一天须做的事,一天须尽的责任。如果有一天须做的事没有做完,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那么到夜深人静时便是你应付的苦痛日子。其实,我认为在人的一生中并没有苦日子。贫、老、病、死,乃人生难免的事,但这些绝对算不上最苦。人生中最苦的是就是应尽的责任没有尽,那是,你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会体会到人们常说的苦。实际上,这所谓的苦是你自己找来的。正如作者所说的: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其实,快乐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做了应该做的事,尽了应尽的责任,你就会拥有属于你的快乐。着快乐也是对你辛苦劳作的最好的回报。

每日,我们为学习、为工作、为生活不断奔波,成千上万的事情想我们涌来,让我们应接不暇。虽然如此的艰辛,但是我们任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完成眼前的任务。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无情的套在我们的身上责任。

责任是诚信的表现。尽管它有苦有甜,但是,该承担的我们都必须承担。让我们承担起肩上的责任,做一个坚强的勇者。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篇2】

今天,妈妈给我介绍了一篇梁启超的文章《最苦和最乐》,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既然文章的题目是《最苦和最乐》,那么首先要清楚什么事情最苦,什么事情最乐。

在文章中梁启超说,最苦就是欠了别人的东西没有还,这里欠了别人的东西不是指借了别人的具体某种东西,而是指别人帮助了你,你却没有表示感谢,没有给予报答,或者说人家让你去完成某项任务你却没有完成等等。

而最乐呢,当然就是你还了欠的别人的东西,心里的包袱就放下了。这里的还了别人的东西也不是仅仅指把从别人那里借来的具体东西还了回去,而是指你完成了别人交给你的任务之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也深有同感。比如说,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老师和同学给了我帮助,我却没有感谢人家;爸爸妈妈让我做一件事情,我却没有完成;答应朋友的事情,因为种种原因忘记了想一想,类似的事情在我的生活里真是无处不在。

这篇文章告诉我,要经常静下心来想一想,是不是自己有欠了别人的东西不还的情况,不要让自己背上最苦的包袱。只有学会感恩,学会帮助别人,学会遵守诺言,才能做到最乐。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篇3】

到底什么是责任?是自己该做的事情吗?还是自己不该做的事情?学了《最苦与最乐》,让我对责任有了更深的理解。

《最苦与最乐》是戊戌变法时期的一位思想家—梁启超写的。文中提到“世上什么事最苦?什么事最乐?”他说: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未尽责任,反之,最快乐的事就说尽责任。我认为也是如此。

每次,当老师布置任务后,我总是想到:等会再写吧,先玩会吧。可是玩的时候又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总觉得还有很重要的事没做,但又不想去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于是,老师要检查时,我可就“大祸临头”了。现在才明白,原来这都是未尽责任惹的祸啊!看看,玩得不开心不说,任务也没玩成。要是我先完成任务,再玩个痛快,不是就两全奇美了吗?

我们生活在这个多彩的世界里,要扮演多重的角色,角色不同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不一样。

在家里,我要扮演的是父母乖乖女,当然乖乖女的责任就是做好自己的力所能及的事情,帮父母分担一些家务,孝顺父母,用自己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

在学校,扮演自然就是老师心中的好学生,保持校园的卫生……

最苦与最乐读后感【篇4】

责任感是诸葛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写就的《出师表》,责任感是孔繁森离家别母血洒高原树立的公仆风暴,责任感是贝多芬挑战人生超越自我谱写的《命运交响曲》。

现在有很多与我同龄的孩子都会说人生最苦的事是贫、失意、老、死。我认为并不是,正如梁启超先生在《最苦与最乐》中提到: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那么人生中最快乐的呢?也许与我同龄的孩子会认为是有很多钱,不用写字,不用上课,有手机、电脑玩。然而我认为,这仅仅是人生中次要的快乐,真正的快乐,便是那责任完了,也正如《最苦与最乐》中提到的“如释重负”与“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在如今的生活中,每位家长都将自己的儿女视为掌上明珠,握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论出了何等之事,家长都一并包办,不肯让自己的儿女受一点儿苦,久而久之,我们对“责任”这个词已视为浮云,如今你用“责任”一词去与他们说话,他们也许都会用拳头与你说“责任’、正因为他们不懂何为责任,不懂这是关于他自己、他人,乃至社会与国家的责怪,正因为不懂何为责任,才导致了现在的“校园暴力”。

也有人以欲望得到满足为人生快事。有些人则以清心寡欲为快乐,把欲望作为快乐为前提的人,就会穷奢极欲,挖空心思,不折手段地去满足自己的欲望,这种人实际上活得太累了。因为人的欲望是没有满足的时候。欲望越大,活得越累。反之将负完责任作为快乐的前提的人,就会处处快乐,时时快乐。人生要勇于负责,责任越大,快乐越大,尽了责任是最大的快乐,因为人们责任是可以完成的。责任越大,快乐也就越大。当我们在完成责任的过程中时,心中的压抑不知用何代替,到我们完成责任时,心中的那份兴奋也是无与伦比的。责任可以使我们无法转身,也可以使我们欢度余年,梁启超先生在《最苦与最乐》中提到过很多具有强大说服力的句子,这是一篇议论文,选自《饮冰室合集》,梁启超先生运用举例、对比、引用等多种论证方法,论述了人们在面对责任时应该是逃避还是承担的问题,告诉我们未尽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尽责任是人生最大的快乐。为何我们会在中学学习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培养我们新一代的负责任心理,让我们明白负责与不负责的关系,让我们将来才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合格社会成员。让我们现在成为一个负责任的青年,也许之前的我们不懂责任是什么。但是我相信学习了《最苦与最乐》后,我们会有所感悟,感悟人生中“最苦”与“最乐”,感悟责任与负责任的乐味。

愿我们所有的孩子都有这样的心灵,责任从小就在那里成长。愿我们所有的人都把责任之心携带在人生道路上,让人生散发出淡淡的,金子般的光辉。

最新毛毛读后感4篇

小编不辞辛劳将创意融入制作中打造了这份“毛毛读后感”,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以后,感受到了作者的笔下生花,如橼巨笔。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去写呢?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毛毛读后感 篇1

在学校的电影课堂上,我观看了《鸡毛信》这部电影,影片中海娃那机智勇敢、爱憎分明、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在抗日战争时期,龙门村的放羊娃一一海娃是儿童团团长,一夭,当游击队队长的爸爸要海娃送一封重要的鸡毛信给八路军的张连长,当他赶着羊群走在半路上时,突然看见了迎面而来的日本鬼子,海娃急中生智,扑到了一头大肥羊身上,将鸡毛信拴在了它的大尾巴下,轻易地躲避了鬼子的搜查,后来,鬼子让海娃给他们带路。

晚上,日本鬼子把海娃的几只羊抓来烤着吃,海娃担心鸡毛信保不住,就悄悄地拿了鸡毛信溜了出来,勇敢的海娃向八路军驻地跑去,快到时却发现不小心把鸡毛信给弄丢了,粗心的海娃只好返回原路寻找,信是找到

了,可海娃却又被鬼子抓去带路了,怎样才能把鸡毛信交给张连长呢?嘿!有了,聪明的海娃把敌人带进了包围圏,八路军一举歼灭了敌人,但海娃却不幸受了伤,信终于交到张连长的手里,原来那是一封打人敌人炮楼的路线图和计划。由于信的及时送达,海娃醒来时,敌人的炮楼己被八路军打得落花流水。从此,大家把海娃叫做小英雄。

小英雄海娃的机智、勇敢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一定要向小英雄海娃学习,做一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好孩子。

而且,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那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呀!作为新世纪的我们,要为祖国的繁荣努力学习,以先辈留下来的事迹为榜样,将我们学到的全部智慧和力量回报给社会,使袓国更加富强。

毛毛读后感 篇2

当你同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的时候,你可曾想到在旧社会里的流浪儿是生活的?

在这个旧社会的缩影中,使人最心酸、最难过的是三毛。他从小失去了父母,谁也说不清他的父母在哪里?我想肯定是被旧社会逼死的,要不三毛怎么会无依无靠,孤苦伶仃,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呢?到了冬天,连富人家的狗都穿上了棉衣,而三毛只穿着一条用破麻袋缝起来的单裤,时常被寒风吹得缩在路边。是三毛傻吗?相反,他是一个非常可爱机灵的孩子,是那万恶的旧社会把他弄成这个样子的。看到这里,我真恨不得把旧社会打个稀巴烂!让三毛跳到我们这个光明的世界上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学习、玩耍……。其实三毛也是这样想的,甚至做梦都梦见自己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但是三毛这个愿望没有实现,如果在今天的社会,这个愿望一定能实现,而且比这更好。

看了这本画册,我恨旧社会,恨那些欺压人民的人,我同情三毛,也喜欢三毛。画里的三毛虽是一个人,但他是千万个流浪儿的代表。我想如果不是解放,我可能也在 他们当中。我恨旧社会,我爱新社会,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要把我们的世界建设得更加光明,更加美好。

毛毛读后感 篇3

我天天看三毛六记这本书。三毛是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乞讨为生,晚上只能露宿街头。如果你什么也得不到,你将不得不整天挨饿。不仅如此,他还经常被别人欺负,身上满是伤疤。但是我们现在的生活不一样了。就说我吧,我从小就过着安逸的生活。父母对我照顾得很好,为我考虑了一切。可以说我想要的都有了。就是这样。有时候对妈妈发脾气,让大家都不开心。现在想想自己有多少不该有的。

看看流浪的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他不得不从小就靠工作谋生。比起三毛,我现在的生活真的是天上地下。冬天到了,妈妈已经给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三毛却没有衣服穿;晚上睡在柔软温暖的床上,三毛没地方住;我每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个比较让我想了很多。

我应该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

毛毛读后感 篇4

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去东阳新华书店买了很多课外书,我每天都坚持阅读,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毛流浪记》。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在旧社会,由于残酷的战争,三毛变成孤儿。他没有家,没有爸爸妈妈,没有衣服穿,没有东西吃……他四处流浪,在饥饿的时候,吃贴广告的浆糊,甚至和狗抢食物,把训狗的链子套在自己的头上,最后抢到的食物还是被大黑狗抢回去了。三毛还要做很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他的童年真的太悲惨了,跟他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

三毛是个善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他经常帮助那些和他同样命运的孤儿、老人。当他看到一位被推倒的老人很饿时,他拿出一块烧饼,分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剩下的一半又给了老人。三毛还不顾自己的危险,救起落水的孩子。

三毛也是一个好学、坚强、能干的孩子……在流浪的生活中卖过报纸,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擦过鞋……他总是受人欺负,而他挣的钱连一顿饭都吃不饱。虽然他吃了很多苦,但他没有失去生活的勇气。

三毛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生活在新时代,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做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新时代少年。

最新来客读后感(汇总6篇)

应该从哪个方面把作品的读后感写出来呢?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 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能力和思维判断力的一种考验,您是否了解“来客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来客读后感【篇1】

冯骥才老人家的作品早就享誉中外,然而于我而言,只知其名,并未有深刻了解,兴许从学校老师处所吸取的些许也早已被抛之脑后,在看了冯骥才老先生的《雪夜来客》后我才知晓其出生于天津,成长在浙江,而口音颇为独特的天津更让我印象深刻,在《雪夜来客》这部作品中他用豁达自如的笔触,写天津味的市井奇人,带着俗世的热闹与情义,讲特殊年代的人性和故事,极尽现实的浪漫与温情,令只闻其名不知其习的外地人更加深入交流天津韵味。

在冯老的文字中,满满的熟络感,恰似曾经到访过天津,亦或是因为天津韵味已经蔓延到全国各地,“叫”这个词在方言中常有“被”之意,譬如我叫你弄醒了,我叫你伤的遍体鳞伤。在《木佛》这篇中,透过一个古董木佛视野看人间百态,世俗人情,还能学到诸多为人处世之精道,着实让我钦佩。“我天性习惯于安宁,喜欢总待在一个地方,我害怕人来动我,因为我没有任何防卫能力。”这是木佛刚被从沉寂之中挖掘出来心中所思所想,伴随着见识愈加广泛,心性也愈加成熟稳重。几经转手,最终流落海外“德国德力斯顿温格艺术博物馆,方流露出传世的魅力”。

看完《木佛》我心中很是憋屈,珍贵的中国藏品居然在本土默默无名,不知应当怪罪国人的有眼无珠,还是钦佩外宾的专注重视独到眼光,总之木佛一路走来,被无数个国人转手鄙视做古董相赠,却唯独在德国博物馆彰显出至尊身份,这恐怕也是为何上个世纪诸多国家藏品被以各种渠道留往海外缘由。不得不慨叹,这是藏品的遗憾,也是中国文化传承的弊端,当引起重视。

我已经很久没有那种看完书后,心理很是憋闷的感觉了,但是在《雪夜来客》里其中一篇《雕花烟斗》里再次体验了对生活苦闷憋屈的错觉。从北京回到张家口,我曾经特别自信可以克服一切困难,总是安慰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再多的挫折都会淹没在幸福快乐之中。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觉得空乏寂寞,远嫁而来人情世俗上融入不进这异乡,而文化教育更是丝毫感受不到认同许可,唯有孩子们甜蜜的笑容时不时提醒我一切还值得。

作为先生家这边唯一一个高学历人员,我并没有感受到别人眼光里流露出的艳羡,唯有孤立冷淡,甚至在儿女教育问题上,也从来没有得到认可,我心知如若不是强大的心理素质,我很难胜任这个守家宅地的美差。人本来就是群居动物,希望得到报团取暖的慰藉,所以即使我能够做到噬爱独居,但终究不过是凡尘中一名普通女子,渴求他人的支持理解。就像《雕花烟斗》中画家唐先生一样,即使功名利禄随之而来的还有繁重琐事,但是无人问津的寂寞苍凉之感还是难以消磨的。

我这人,尤其噬书,家中藏书过多,如若碰到志同道合之人,我也心甘情愿分享我最珍贵的礼物,先生的堂嫂跟我一样属于远嫁,并且她对家中两个龙凤胎孩子的教育问题,比起我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之效,所以理所当然的我也认为她会深觉父母应当自我学习以促进孩子的成长教育。在得知我家中书籍分类繁多之时,跟我借过几本好书,我也毫不掩藏的推荐自认最为珍贵好书,可是无意中得知她并未有像我一样珍爱好书的举动,我也就释然了,作文并不再有过多热情,更不再倾心推荐亦或是锦囊相助,我还是希望能够遇到真心志同道合之人。

《雕花烟斗》中,在画家唐先生最为失意之时,花农老范尊重敬仰,当唐先生恢复以往风采,老范每次只是悄声悄息送花,不刻意打扰,可当唐先生再次落败之时,老范又央求儿子给送花,唐先生在得意之时送了老范一个质量低劣的雕花烟斗,却被老范无比珍视,这是那些表面彰显志同道合但随时会消失匿迹的人们没有的真心。

来客读后感【篇2】

守护文明

——读《百慕大的神秘来客》有感

一段来自百慕大的神秘视频打破了海底基地的宁静,后面接连出现的船舶失踪、恐龙人等事情也都发生在百慕大。这些离奇事件都出自陆杨的作品——《小鱼大梦想之百慕大的神秘来客》。

这一连串事情发生后,海底基地的六条鱼儿变成仿生人来到百慕大探索,试图了解并弄清楚当地的情况。海底竟然生活着比蓝鲸还大两倍的生物,这实在太令人匪夷所思了。经调查,原来这一切,都是开普勒星人做得。他们劫取船只,将船上的人类控制,为他们建造信号搭,企图光复已毁灭的开普勒星。一位叫咔咕咔的开普勒星人,因同情人类,背叛祖国,帮助队伍打入内部,有惊无险摧毁信号塔。

故事的最后,团长江晓迪选择了帮助开普勒星人。他认为,星球的毁灭是因为外星人的勾心斗角。但他们原本并不邪恶,是值得帮助的。看到他的决定时,我十分认同,从古至今,文明的进化绝不是靠武力专制办到的,而是在民心所向万众一心的情况下才得以发展的。

秦朝统一六国后,朝廷横征暴敛,专制跋扈,导致举国上下哀鸿遍野,最终引发国家动乱,天下告反。反观唐朝贞观之治,太宗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虚心纳言,广开言路,取得了天下大治的理想局面。晚清时,清政府刚愎自用,终致内忧外患。中国发展也因此落后了几百年,令人唏嘘。

文明是一盏指路灯,是一棵智慧之树,是一把衡量生命意义的尺子,守住文明,才能开出最璀璨的文明之花。

来客读后感【篇3】

读冯骥才的小说,有一个感受,特别接地气,市井奇人、普通百姓、文人权贵各种人物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生动鲜活,跃然纸上。《雪夜来客》收录了他几十年来的小说精品,艺术创作源于生活,但却高于生活。生活只能向我们展示现象,而艺术创作则致力于挖掘现象背后的心理分析、人情世故,甚至社会根源。

1、《木佛》用拟人的手法,赋予一块木头生命和思想,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木佛曲折的经历,人间冷暖世态炎凉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佛,作为被世人敬仰的神灵代表,往往是被人供奉于庙堂之上,心怀慈悲、普度众生。而小说主人公木佛的命运则完全不同,最初,它只是作为一块有些腐朽的木头被遗弃在床底下呆了很多年,虽然安静,但常年被小虫侵袭不得安宁。随后,木佛被古董贩子大来子贱价收走置于古董店里,吸引到高先生的关注,谁知竟引来两个小偷偷走木佛,小偷在逃跑的路上不慎丢失了木佛,被司机捡到给了老板,老板又将木佛献给了陈主任,陈主任将木佛给黄老拍卖。最后,木佛被拍卖给了外国人,经过精心修复后,陈列在博物馆展厅之中。

小说最为讽刺的是,被众人供奉祈祷的木佛,承载着众人的愿望与期待,承担着庇佑民众、普度众生的责任,但是,木佛对于自身的命运尚且不能决定,又怎么能去保佑民众、普度众生呢?作为民众,与其寄希望于佛祖保佑,倒不如自己努力生活,改变命运。

小说还呈现了当今社会一种尴尬的文化现象,文物市场里怪象丛生,买文物的人并不是为了收藏、珍视、传承文化,发掘其艺术价值,而仅仅只是为了谋取利益。作者设置的结尾也十分巧妙,极具讽刺意味,将木佛这一藏品奉为珍宝的竟是外国人!

2、小说《雕花烟斗》反映了一个离奇的社会现象——追逐美的人,并不是真的懂美、欣赏美,而往往只是追逐名利而来,伪高雅。就比如很多一夜暴富的大款为了掩饰自己学历低、读书少而专门设置一个书房,甚至摆满只有书壳的假书。

其实,这个故事还可以解读出更多的深层意思,比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分高贵与低贱,即使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也依然拥有爱美的权利。花农虽然从事着辛苦的体力劳动,没读过什么书,没有文化,与那些侃侃而谈的知识分子简直不能相提并论,对于精致的雕花烟斗,只能用最简单质朴的语言表达赞美,但却依然不能抹杀他欣赏美、体验美的权利。

又比如,花农对画家的友情让人动容。不论画家是门庭若市还是门可罗雀,花农对画家依然不离不弃,一盆又一盆的凤尾菊象征着花农对画家真挚的友情,人生知己莫过于此。相比之下,画家对花农的感情却形成了鲜明对比,画家送出雕刻技巧并不成熟的烟斗,而花农却依然视若珍宝。

3、《炮打双灯》讲述的是一个痴情汉子画匠牛宝为了能娶到心仪的女子春枝,表演炮打双灯从而失去了自己的右手的故事。

也许,在外人看来,牛宝的牺牲并不值得,作为一个画匠,有什么东西能比得过自己的吃饭家伙更重要呢?在外人看来,失去了右手甚至等同于搭进去半条命。然而,正如冯骥才在小说最后指出的:人间的苦乐惟有自知。每个人对于幸福的感悟和体验是不同的,在牛宝看来,能跟心爱的春枝在一起,便是幸福,哪怕这幸福是要用牺牲一只右手换来的。

从春枝的角度看来,她也是幸福的。虽然自己的父亲、前夫、前公公都死了,而且世人认为是被她克死的,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将孤老终身的时候,牛宝出现了,这个为了她再也“拿不成笔,不能再画缸鱼”的男人用自己的一只右手换得了两人的共枕眠。虽然故事至此戛然而止,但是读者相信,牛宝和春枝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一定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枕边人。旧社会的女子,往往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能够冲破重重的世俗偏见和现实困难追求自己幸福的人真是少之又少,春枝是幸运的。

来客读后感【篇4】

《雪夜来客》读后感800字!

看了这本书才知道《高女人和矮丈夫》这个动画片是改编自冯骥才先生的《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这篇小说。没有看过的读者们可以去搜一搜这个动画片,跟小朋友一起看也非常不错,有着浓浓的80年代的感觉。

《雪夜来客》是冯骥才先生的小说集,其中分为上中下三编,上编“人间悲喜”,中编“百姓世相”,下编“江湖传奇”。所收录的小说都是冯先生50年来的精品中短篇,包括《雕花烟斗》、《神鞭》、《雪夜来客》,也包括他最新创作的《木佛》。

冯骥才先生是老一辈艺术家的代表,他们文化底蕴深厚,经受过社会大浪潮大风暴的洗礼因此作品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冯骥才先生首先是画家,这是我所不知道的。这本书中附赠的两张画片正是出自冯先生之手。在60年代的大风暴过后转而进行文学创作,成为“伤痕文学”代表人。本书中的《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雪夜来客》以及《雕花烟斗》等作品中渗透着那场动荡给冯先生等社会文人带来的冲击和伤痛。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了下来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其中与本书同名的《雪夜来客》这个短篇用了极短的篇幅描写了一位刚刚从那场风暴中抽身的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跌跌撞撞地来投奔“我”的朋友,而“我”和妻子能做的仅仅是为他提供一顿简陋的晚餐。太多的欲言又止,太多忍住的眼泪,充分表现了知识分子在那个时代所遭受的迫害以及前途的渺茫。冯先生的文字朴实不做作,但是非常有张力。

在这本小说集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木佛》。它的视角有点像东野圭吾的《悲剧人偶》,出发自一尊来自宋代的木佛。冯先生在文后的创作手记中将其定性为荒诞小说,这是他最新的创作体验。故事讲的是一尊被主人遗忘在床底下的尘封已久的木佛,有一天终于得见天日,从那时起就辗转多人之手,被买卖,被鉴别,最后竟然……剧透停止。冯先生借木佛之眼对在这个过程中所出现的各色人物进行描写,嬉笑怒骂之下透露众生之相,反映了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气。

除此之外,冯先生在本书开头的自序“作品的生命”非常值得一看。他说“文学史排斥各种功利”,只要用生命去创造的作品就是美好的,成功与否已经不重要。这段话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现在的人总是现有目的再创作,而并非以创作本身为目的。

来客读后感【篇5】

我一翻开这本书,就立刻被它的格式所吸引住了,因为这本书是漫画书。我平时最喜欢看漫画书了,我相信别的小孩子肯定也特别喜欢看漫画书。

当我细细地将这本书看完后,很喜欢阿普的“道具”,因为阿普拥有一条神奇的尾巴,它可以用这条尾巴扫描探测,还可以用头上的独角搜索,只要一碰到物体,就可以马上知道这是什么物体;还可以用独角发出“启动时间开关”的指令;阿普的独角有这么神奇的功能,真想自己也能拥有像阿普这样的“道具”。我也非常欣赏阿普的行为:阿普对在马路上的四位车怒族的恶劣行径能够加以指责;一名醉汉驾驭着车子却忽左忽右、歪歪扭扭地直撞人行道,阿普及时地将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用微波辐射控制住了,救了阳阳、艾米、当当,并且和他们三人交上了好朋友;阿普又帮助当当找到了自己的错误。

除了阿普的行为好,我觉得阿普的品德也很好,非常懂礼貌:认识了新伙伴就会弯腰鞠躬。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事情是小孩子可以做的;什么事情是小孩子不能做的。

比如:书中讲到的不能吃三无产品或是五毛钱的食物。这些食物只会在黑心小店里才能买到,所以吃了就会闹肚子,那就得上医院“报到”去了。而且,我又明白了什么叫做三无产品,就是: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厂家的地址、无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就叫做三无产品。当当、艾米、阳阳还告诉我了万一买到三无产品该怎么办?可以将产品的包装壳保留,作为证据;也可以去告那一些黑心小店;还可以让电视台的叔叔阿姨们曝光地下加工厂……阿普还让小朋友们千万要记住还可以拨打12348热线寻求帮助。我觉得他们想得真周到。

阿普还让我知道了去网吧是不好的行为,未成年人都是不能去网吧的,应该好好地学习。而且,经常去网吧,会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像黑社会的人。我觉得书中的网吧老板也做得不对,不能为了多赚钱让未成年人都变成黑社会的人。应该让他们好好读书,将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读完后就想:只有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才能让这些不正之风逐渐消失在这个城市里。

来客读后感【篇6】

刚拿到冯骥才先生的《雪夜来客》,真的很喜欢!磨砂凹凸的封面,书本是硬壳印刷,很有质感!翻开书,还看到夹在书里的三张印了冯骥才先生画画作品的卡片,很漂亮!还可以做书签,不错!

看书我习惯按顺序慢慢看,先看目录,目录的排版也很有特色,文字有纵向的、横向的,还穿插了水墨画。分为上编、中编、下编,“人间悲喜”、“百姓世相”、“江湖传奇”,每编的标题都是四个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个字,但却那么让人回味,不禁让人感叹,作者冯骥才先生的文学造诣啊!佩服佩服!每编下又有对应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很好看!

看书的时候,仿佛回到了冯骥才先生笔下的那个时候,与他一同体验那津味江湖。书本中,冯骥才先生的一些用词,其实也带着津味,诸如“好赛”等。

书名叫《雪夜来客》,在中编百姓世相中也有一个故事叫《雪夜来客》。作者冯骥才先生之所以用《雪夜来客》这个来做书名,也一定有他的深意。“一片白茫茫,好像他根本没来过。这却是他,留给我的一块最充实的空白……”在故事《雪夜来客》中,作者说了这段话。一语双关!作为读者,看完这本书,给我有相似的感觉。看完这本《雪夜来客》,脑海中有很多故事闪过,给了我内心最充实的感觉!

全书一共讲了16个故事,很有时代感,与当时的实际生活很贴近,作者却真实地为我们呈现了当时的生活种种,而且还引发我们一连串的思考。

《木佛》中,作者从木佛的角度以第一人称来写,跟着木佛一起静静地去看看这人间,这是荒诞小说,但是留下的却是精髓!我们跟着木佛兜兜转转,可以一起感受人心险诈、江湖险恶。

《神鞭》中,作者带着我们回到清末民初,那时天津码头附近高手如云啊!在书里,能看到那个时候的武林高手!神鞭傻二就是其中之一。因为从小就得到父亲的真传,那一条辫子使得得心应手,很多次都在危急关头保护了他。后来洋人的洋枪大炮进来了,辫子还被枪炮弄断了,差点毁了。好不容易养好辫子,开馆收徒弟,却遇上了剪辫子。一开始,傻二还因为当年被枪炮伤了辫子而留有阴影,心里担惊受怕。但祖上除了留下辫子功,更留下了在困境中积极寻求活路并成为一门绝活!就这样,傻二消失了一段时间,待他归来时,就已经成为北伐军中神枪手!看《神鞭》的时候,真的深深被吸引,随着故事的发展,不断为傻二爷喝彩!

《百姓世相》中,被不同故事的夫妻深深感动!那个年代,不仅仅只是盲婚哑嫁,还是有爱情的!夫妻之间的故事,都很朴实却又珍贵!所以,我们也要好好珍惜身边人!

冯骥才先生的《雪夜来客》虽然只是写了16个故事,但每个故事都带给我很精彩的感受以及对事物有了一些更深的看法!犹如一场故事的盛宴,我在其中饱餐了一顿,真的很喜欢!

最新忠诚读后感(汇总9篇)

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范文类型,高质量的范文能得到更多人参考,你也许正需要一些范文作为参考,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忠诚读后感(汇总9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忠诚读后感【篇1】

开学初,发到这本《忠诚胜于能力》的书,一口气读完,才猛然发现,自己原来所理解的忠诚太片面,一直以为忠诚仅是一种品质精神,其实不然,它更是一种能力,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务和荣誉的象征,就象书中所提到忠诚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它是其他能力的统帅和核心,因为一个人一旦失去忠诚,那么其能力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因此,这本书中的透彻分析,让我对忠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为什么要倡导忠诚于自己的集体,团队,职业呢?书中详细描述了十大理由:你是团队的一部分,一员;团队发展了,个人也随之发展,俗话说水涨船高;忠诚与工作,自己的能里得到提高的同时也造就个人;忠诚得工作,工作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体会工作这是美丽的,充实的;忠诚的人,在团队里有一种归宿感。

其实,为什么要忠诚,我想在以上的理由中再添一条,因为忠诚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忠于团队与自己的职责,努力工作,积极奉献,帮助他人,让自己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在此过程中,忠诚可以让自己的职业品牌更具有含金量,可以让自己的远景更辉煌,也许忠诚创造的物质财富不完全是你个人所的,但忠诚培植出的良好品质却完全属于自己,因此,忠诚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是对自己的忠诚。

书中简单的几个小故事,却寓意深刻,让我感慨很多,成功和失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但成功者仅仅只比失败者多了一点热情而已,而热情的动力来自哪里?来自于对职业的忠诚!我们会很可能走入忠诚的误区,认为只要对得起集体,不做违背集体利益的事就算是忠诚了,远远不够,真正要做到忠诚,我想更应该想故事中的第三个工人那样,多点热爱,多点付出,多点创新,创造多点价值!这才是对职业,对团队,对自己最大的忠诚,我想,这也是我最大的收获!

还有一点,就是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团队力量来自忠诚。一个没有忠诚的团队,是一盘散沙,也没有力量可言。团队的成员都是忠诚的,这个团队也就是所向披靡的,完美的。

总之,通过这本书让我更好体会到自己需要提高的地方更多,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用古人的一句话作结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忠诚读后感【篇2】

首先,我先要感谢公司提供这么一个机会,因为我的写作水平是很差的,这样可以锻炼我的写作,也好为以后各客户联系打下一个基础。

这本书我没有怎么看,只是大体的看了一下书的提纲以及简介,不过这本书对我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比如什么是忠诚,怎么做才是忠诚的,忠诚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中又是怎么体现出来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印象。

还是说一下我的感受吧,忠诚,让我们给它一个定义的话,可能很多人都很难一下拿捏准,比如我们每次开例会都会大声说出我的守则,但是这一点都不耽误我们对忠诚概念的理解,所谓的忠诚,就是我们对自己做的事情要认真负责,对我们接触的人真诚守信,不是抱着应付或者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就是忠诚的开始,这一点首先要从我们对待自己以及对待人生的态度说起,如果我们对自己的人生就是无所谓或者唯利是图等不诚实的态度,那我们就无从说起忠诚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而且我们都希望获得美好的未来的,所以,忠诚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难理解的。比如,肚子饿了我们就知道吃东西而不是哄自己说,我不饿,我不想吃,这种很假的想法或者做法,困了就睡,饿了就吃,渴了就喝这样我们就可以满足最基本的对忠诚的理解,不惺惺作态,不假仁假义,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看到的事情就做(当然不是为非作歹)我们都是正常的人,用我们最正常的一面去面对别人就是忠诚;对于我们的工作呢,自己知道有事情没有做好,有事情没有做完,有的东西应该做没去做,那就不要犹豫了,抓紧时间把自己的事情解决掉再去干别的事情吧。如果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做偷个懒就很舒服,你会吗?不会的,最难欺骗的人就是自己,自己没有好好做一件事情,那不是欺骗别人而是骗你自己,所以,我们可以不知道忠诚在字典上的具体的含义,可以不知道怎么去表到对忠诚的理解,但是只要我们不自欺欺人,对自己负责,对自己正在干的事情负责,那我们就很忠诚了。

刚才说了我自己对忠诚的理解,那么怎么做才忠诚,忠诚重要还是能力重要呢,这个可能比忠诚的定义还要难以理解,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日常的一些事情来解释这个事情。记得有有这么个比较,德才我们应该怎么取舍,才重要呢,还是德重要?当然我们肯定不会选无才无德的人,德才兼备的人大家都想要但是这种人毕竟少数,最后大多数人都更加重视一个人的品德德行,而不愿意选择有才无德的人。那这是为什么呢?怎样才不是无德呢?比如,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人,他们可能是你的朋友,伙伴,同事或者是上司,他们的事业有成,做起事情来雷厉风行,我们都会从内心里边佩服他,羡慕他,但是在你跟他们相处起来的时候你总会感觉别扭,当然不是嫉贤妒能的别扭,也不是受限于规章制度,更不是工作,利益上的冲突,那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极度的自我,不允许自己的权利,地位,利益受到侵犯,所以在相处中这种人会更多的想到自己,而可能去伤害到别人。这种人就是有能力的人,或许他们没有做对公司不利的事情,也没有去有意的诬陷侵犯别人,那这种人算不忠诚吗?我自己认为这种人是不忠诚的,一个不懂得团结合作,不注重集体以及他人利益的人是不忠诚的,即使有才能这种人也是不可以使用的。可以举个例子,某个老总培训班的资料上对于管理员工,驾驭自己的企业提到了几点,其中对于员工的管理第一条就是:首先淘汰的就是对于企业不忠的员工。

什么样的员工是不忠诚的呢?其实员工对于自己从事的行业没有信心就是属于对企业不忠的一种,没有信心就没有目标,没有目标就变成了混日子,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在混日子,工作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其次就是把生活提高一下,这个是不能说的秘密。另外,就是对自己做的工作,自己做的产品没有信心的,你对自己做的事情有没有意义?好还是不好?你的产品怎么样?你们有没有骗人?如果你没信心,这些问题你是回答不上来的,然后你就无法做好工作,最后,你本人也会对你所做的事情,你的产品,你的公司产生怀疑,这样你还能对公司忠诚吗?当然,这些都是我们没有注意到的一些概念,还有就是我们对于忠诚的一些根深蒂固的理解,不欺骗,不背叛,诚信第一,等等。其实要做到忠诚并不难,我们每个人在本质上都是忠诚的,人之初,性不善啊。如果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能够注意自己的所作所为,对自己原来的偏执的想法改正就很完美了。

结合书中说的,忠诚首先就是要懂得感恩,其实感恩这个词我们近些年说的很多,有点被说爆了(汉语言在衰退?),搞个募捐要感恩,送点水要感恩,别人帮助了我要感恩,政府我们要感恩,但是我们有没有感恩给予我们生命养育我们长大的父母?怎么个感恩法?父亲节母亲节生日买花束,说声我爱你们就感恩了?怎么感恩,我也说不好,但是这肯定不够。

还有就是责任感,这个东西很重要,如果说感恩是首要因素,那么责任感就紧随其后吧!因为没有责任感的男人肯定对不起他的女人,没有责任感的女人对不起他的孩子,没有责任感的孩子也就做不好工作,没有责任感的组织早晚要散伙,没有责任感的国家就永远不能被世人所接受所佩服。

最后,忠诚首先要知道先感谢国家,然后父母(很耳熟的话题),还有要对得起自己的真实感受,对得住他人,不损害别人还社会的利益,这样,不管才能大小,本事高低,才能不产生祸害。

能力固然很重要,但是没有德性的能力是我们所鄙视的。

忠诚读后感【篇3】

故事的主人公马小跳、唐飞、张达和毛超因庆祝生日,并试玩越野型平衡车,无意目击了一场“车祸”。一只金毛犬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但摩托车却肇事逃跑了。四个小伙伴商量了一下,把金毛犬送回了家。好不容易找到了狗主人,结果狗主人却认定马小跳一等人就是撞伤金毛犬的肇事者。甚至找到了马小跳们所在的学校,告诉了校长马小跳们撞伤了金毛犬,这下,全校都认为马小跳们撞伤了金毛犬。背负着重重质疑和深深的冤屈,马小跳们勇敢的担负起救治金毛犬的责任……在马小跳们一天天的精心照料下,这只名叫金子的金毛犬终于恢复了健康,原来因金子以前患有肾结石,经常尿血,狗主人嫌金子太脏,太麻烦,就将它丢弃了。现在金子的病都被治好了,狗主人又想将它带回去,但是金子知道,那再也不是它的家了,它也知道,以前主人对它有多么的不好,便用尽全力,跑到了马小跳们给金子的家,那是它真正的家。

照顾金子的这些时间,四个原本淘气无比的小伙伴也在悄然成长……金子与马小跳们相处的时间是快乐的,他们一起玩球,一起跑步,一起绞尽脑汁给金子吃恢复身体的药,渐渐的,马小跳们越来越舍不得金子,但金子总有一天会离开四个小伙伴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她希望这本《忠诚的流浪狗》能带给读者一些启发,就像马小跳敢于担当,在照顾流浪狗金子是的细心,虽然自己本事被他人质疑,虽然没有多少人相信自己是对的,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这不就是非常宝贵的品质吗?

四个男孩与一条流浪狗,直面当下道德危机和信任危机的社会现实,其中内涵无疑是沉重的,所以“诚惶诚恐”也不难理解。而银杏树下的金子,也永远在等候,等候从学校里走出的四个男孩……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到了很多,虽然最后金子被人用木棍打死了,但是为了马小跳们找到自己,拼尽了力气,爬到了马小跳们学校前的银杏树下,静静的离开了。金子是个懂得感恩的狗狗,它在真正的肇事者前临危不惧!抓住了他,同学们也明白了马小跳们是无辜的!不然金子怎么会对马小跳们那么忠诚呢?狗狗是一个神奇的生物,它们很可爱,很忠诚,面对坏人不会放过,面对好人就懂得感恩,所以我们要善待它们!

忠诚读后感【篇4】

放暑假了,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选一本课外书读,读完后写一篇读后感。我选的是马小跳系列之《忠实的流浪狗》。

故事说的是一条狗生了病,主人不想花钱给它治病,就把它扔了,而这条狗恰好被马小跳和他的朋友捡到了,马小跳把它送进宠物医院,医生说要开刀,马小跳和他的小伙伴们没有钱,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找人捐钱。小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治好了病。因为小狗浑身长满了金黄色的`毛,马小跳就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金子。

通过和金子相处,马小跳及他的伙伴们和金子成了好朋友。他们会陪金子玩耍,还教金子打球。聪明的金子每天都会在学校门口等马小跳打球,不管是艳阳高照还是风吹雨晒。然而,后来金子被接走了,送进了专门收留流浪小动物的场所。马小跳很想念金子,于是就请人雕了金子的石像放在学校门口来纪念金子。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也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懂情意的,我们要善待小动物,保护小动物,和它们做朋友。

忠诚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忠诚的流浪狗》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角是马小跳,这本书的内容是:从前,有一个人,他养了一只金毛狗,他很喜欢这只狗,但是这只狗得了一种病,后来,这个主人就不再喜欢它了,有很多次他都说要带着这只狗去看病,但回来时就说它丢了。

但这只狗它也回来了,但这一次,它回来时,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伤了。此时,马小跳他们也在,他们想把狗送医院时,一个看门的大爷知道这只狗,就把狗放在了主人家门口,还记住了马小跳的名字。他上学时,狗的主人找到了马小跳让他赔钱,日复一日,那个撞狗的人也出现了,后来那条狗被流浪狗的人收留了。(后来那条狗被流浪救助站的人收留了。)

我觉得那只狗很忠诚,不放弃它的主人。我们一定要很忠诚,不忠诚的人不会有好结果。

点评:你的作文要注意语言表达的流畅,类似“但”这样的过渡词使用不要太多。还有,到底是一只狗还是一条狗?量词的使用要统一。最大的问题在于结尾的感受和体会,从这本书中,我感觉体会到的应该是爱护动物,狗对人类忠诚,人类也当把狗当成家人,善待它们。这一学期你在课堂上勇于表达,写作也有很大进步,继续努力,假期多多读书,加油!

忠诚读后感【篇6】

记得1979年刚参加工作时,父亲对我说:“上班了,要听领导和师傅的话,做事要踏踏实实,不要耍滑头,当老实人没坏处”。因此,多少年来,一直把这句话做为自己的处世警言,工作中不论是急难险重还是苦脏累都是争着干、抢着做,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当挡车工的时候,忠诚于自已的岗位,勤学苦练,优质高产,立志在岗位上成才,事事力争上游;当修机工的时候,钻研设备结构、性能,掌握修理技术,熟练处理各种故障,不敢落后。工余时间只要看到有活,不论份内份外的活抢着干,“腑首甘为儒子牛”。当团书记时,和青年团员一起紧紧围绕车间的重点工作,开展“青年突击队”、“青年监督岗”,争做“岗位名星”,从心底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一辈子的依托,抱着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态度,积极而又努力地忘我工作,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在短短的几年间,成为了一名中层干部。领导的提拔与重用,理由很简单,就是认为我踏实肯干,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今天说起来,这种工作态度其实就是一种“忠诚”。忠诚就是一种责任,更是人格的一种具体体现。

读《忠诚重于能力》一书后,感慨很深,书中的每一章节,引用的每一个典故,无不是在引导和教育身在职场的我们做人要厚道、要忠诚。其实忠诚与虚伪的差别就在于,忠诚是赤诚之心、诚心尽力,虚伪则是掩盖真象,沽名钓誉,忠诚是积极的、是可信的,虚伪是消极的、失信的。许多人走到人生尽头或者困围于三尺围墙之中才恍然大悟,虽然得到了金钱或名利或舒适的生活,然而失去了人生之根本---忠诚。

我曾在国营企业工作了三十年,无论是当工人、还是担任中层领导之后,对于“忠诚”二字有着深切厚爱。人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忠诚是发展的坚实基础,当要完成一项任务或者是承担某一项攻关项目,组织队伍,首先考虑的是要调选靠得住的、忠厚老实的、在企业俗称“信得过的”的人,只有这样的员工才能画同心园、唱团队歌、争集体奖。这是因为交给这些人放心,不用再安排人去检查督促。反之,你会费身费心又费力地、甚至于身先士卒地去带领完成。新企业的组成,虽然从体制质上发生了变化,运营模式与国有企业有区别,但是,拥有一支忠诚的员工队伍是共有的,忠诚是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做为企业,忠诚的员工是企业的财富,忠诚的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一个员工的忠诚度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建立一支信得过的、忠诚于企业的员工队伍是通向成功的有效途径,正如书中所讲到的:“一个员工最大的价值在于忠诚,忠诚的员工才会有责任感,才会踏踏实实地工作,企业才会有竟争力创造力,组织才会有凝聚力”。这样企业才会基础坚实,地动山遥而不动,立于不败之地。而做为一名员工,如果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可以在工作实践中多学习、多历练,通过学习来充实自己。如果没有诚挚之心将会一事无成,最终将会被历史所淘汰,特别是在目前经济危机的动荡中,有多少个企业濒临危机、有多少个企业都有在裁员、又有多少人面临着失业,又有多少人为了生活而四处奔波。就我们目前而言,能有这样一份工作,一个岗位实是不易,企业的几度变迁、职工的流离失所,给我们的心底留下了多少的惆怅、无奈。今天我们渡过了严冬迎来了春天,做为员工,要有感恩的心,要感谢企业给我们就业平台,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把企业的的生存与发展做为自己的事业来追求,并在其中努力拼搏、用心操持。那么,新企业将会成为我们的又一个温馨港湾。你的真诚与付出,也必将会得到回报,这样的回报不仅仅是金钱与晋升,也许是人生命运的转折。

学习《忠诚重于能力》,是我人生经历中的又一次充电。忠诚是一个人本质的体现,是坚守做人的根本。人生的意义不就是制定一个又一个生活目标、然后逐步去实现它吗?有如你是一名歌手,不管你的嗓音是否嘹亮,不管你的歌喉是否浑厚,你必须踏踏实实地唱好属于你自己的每一个音符,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去赢得哪怕是微弱的喝彩声,这就是奋斗,企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忠诚奋斗者,而我们就是企业中的一名“歌手”,有歌唱到: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从更具体的意义上讲 “从头再来”是又一个生命的开始。新的企业、新的起点,需要的是忠诚的奋斗者,而忠诚于企业、忠诚于事业,则“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常言到: “细节决定成败, ”,做为一名员工,告诫自己:认识自己,从小事做起,从基础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做好每一件事,不要嫌它琐碎,因为这个世界上,哪怕要弄清楚最简单的一件事,都要从最小做起,然后为之不懈努力。“勿以善小而不为”。

忠诚读后感【篇7】

一口气看完【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改变了我很多固有的想法。以前一直错误的认为:个人能力是前提和根本,没想到忠诚却起了颠覆性的作用。

一本书影响人一生,虽然我不确定这本书是否可以影响到我的一生,但起码对于现在的我,确是非常受益的。

刚毕业不久,同学聚在一起,经常讨论的一件事,就是工作,我们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就是工资的多寡。现在想想,真的有点鼠目寸光的感觉。工资待遇确实可以衡量一份工作的好坏,但却不是唯一的标准,也不是根本的衡量尺度。现在觉得能得到经验,学习到东西,还有是否具有发展潜力才是最重要的。来到公司以后,我就认定了这个行业,有种很适应的归属感,既然认定了,就应该努力,让自己了解这个行业,属于这个行业,成为这个行业的佼佼者。

可能是受学校期间的影响:“老师找就没好事”,心里胆怯,现在领导充当了老师的角色,我有时也会像书里的反面教材一样,害怕见领导,总是躲着。其实,我也早就发现这是个很坏的习惯,自己也一直在注意改正。领导也是人,领导也可以是朋友,只要自己尽职工作,何苦要吓唬自己呢。

团队的力量不是个人可以比拟的。不知道大家喜欢看武侠剧吗?武侠剧是生产英雄的故乡。大侠们都武功卓绝,无人可敌,但大侠也有吃败仗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是遇到一群人围攻,一个打不过他,那十个,一百个,甚至更多的话,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一般这个时候通常会有一个领头的站出来,说:“大家一起上,我们耗死他”。当然,我们不喜欢当反派的喽啰,但也没几个人敢站出来自称大侠的。从中可见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最初来到公司,感觉一切都很新鲜,工作起来也特别积极,希望能证实自己的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觉得成单的希望变得渺茫了,那份积极也被风蚀殆尽,更多的是迷茫与自我否定。积极的心态是我现在最迫切需要的,我也在努力让自己变的积极,更加积极,我相信努力必定会有结果,我更加相信,积极的努力,会为我带来丰硕的成果。

随着工作的深入,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少的可怜,社会的脚步催着我加快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速度,我可以当一时的铺路砖,但觉不会是一辈子。学习!充电!我会计划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在不久的将来,我要能独当一面,让自己无可替代。

学会坚决的服从。每个人都有叛逆的一面,当面对指令的时候会有自己的想法,会以自己的标准来判断,而这时当自己的标准和领导的指令相悖的时候,就显出了服从的价值。坚决的服从以及无条件的服从。服从不但不会给自己带来困难,反而是更大的收益。领导的指令肯定是以公司的利益为着手点的,而公司的利益决定了个人的利益,试想,如果一个公司,没有人服从领导的命令,那么要领导何用,将军都没了,士兵还有什么用,一盘散沙,一击即溃。

服从才能让自己学习到更多,得到更快的发展。领导之所以为领导,必有其长于众人之处,所以领导的命令也是先于我们所考虑范围之外的,也许现在难以理解,但日后的效果必会随之显现。而我们服从了命令,即是学到了领导的这种经验,假以时日,当经验积累到一个质变的时候,我们也就具备了当领导的潜质。

读完这本书,我的理解是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源于感恩。

一颗感恩的心,是对个人,对公司,对社会最大的回报。感恩使人努力,使人积极,存着一颗回报的心去生活,工作,人生才会充实。作为一名员工,我没有理由不感谢公司提供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才能展现自己,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存着一颗感恩的心积极的回报公司,我相信公司也不会亏待我们。很多人觉得自己的付出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工资所得,觉得公司欠他的,我觉得这种想法很不可取,公司为个人提供了平台,当个人离开这个平台的时候,会发现连扫马路的活都要从头做起。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培养一个良好的性格,这关系到一个人的一切,家庭,朋友,亲人,工作。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时刻注意自己的,在一言一行中养成良好的品格。一个良好的品格能扩大自己的朋友圈,在工作中也让我们如鱼得水。

一本书,让我想到了很多很多,不仅仅是上面所罗列的。我希望用文字的方式记载下来以后,能加深我的印象,以达到警醒和鞭策的作用,而不仅仅是想想而已。

忠诚读后感【篇8】

这个暑假不像原来一样枯燥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淘气包马小跳》的家族又迎来了一位新成员–《忠诚的流浪狗》,现在我来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书中讲述了唐飞过生日的时候,他的叔叔送给他一个独一无二的礼物—越野型平衡车。他们兴奋的在工地的土路旁边试驾时,一辆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金毛犬,他们见义勇为,把金子用铁板抬着送回了主人家,可是金子的主人却诬陷马小跳他们撞伤了狗,并把金子送到了学校后扬长而去,使同学们用异样的眼光看待马小跳。

马小跳他们被冤枉了,面对这种种的不信任,他们没有怨恨,他们看着可怜的,只剩下一口气的金子,全都捐出了自己的零花钱把狗狗送到了宠物医院,经过手术,使金子恢复了健康。并且最终抓到了撞伤金子的人,洗清了他们的冤屈,恢复了他们的清白。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小伙伴们之间的友谊和他们善良的心,当马小跳他们被冤枉时,大家都站出来会他们辩护,比如漂亮的夏林果,善良的安琪儿,还有仗义的唐飞,张达,毛超。他们团结一致照顾金子,让我看到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这是我感受最深的一点,不如经常睡懒觉、自私自利的唐飞,如今为了金子变得大方有爱心了,还有毛超,原来有很多借口不愿帮助别人,现在也天使下凡般,勇敢热心的帮助金子。

忠诚读后感【篇9】

《永远的忠诚》在央视一套热播,艺术地再现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原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沈浩扎根小岗6年的感人事迹。

这部片子不直接讲大道理,只是把一件一件小事情真实地还原,把小岗村还原,把沈浩还原。通过电视剧,可以很容易了解沈浩的艰辛和困难,很容易了解一些特定历史事件的含义,很容易了解小岗村点滴进步背后的汗水和泪水。

剧中人物立体、丰满,沈浩两次失声痛哭,给我们带来震撼,这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不能在母亲面前尽孝痛哭,为不能做通钉子户的工作痛哭,很好地诠释了沈浩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这一主题。

电视剧全景式地再现了小岗村历史背景,人物个性,发展现状。剧情客观、全面,不遮遮掩掩,不羞羞答答,最大视野了解农村、农民、农业。提出很多当前与今后我们要面临和思考的问题,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永远的忠诚》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电视剧,众多明星倾力加盟,尤其是沈浩扮演者张国强把沈浩演活了。

很多评论说在观看该剧的过程中多次热泪盈眶,被剧中人物感动,被沈浩感动,被剧情感动!感动来源于真实,感动来源于沈浩对小岗人民的真情实意,感动来源于沈浩对党和人民永远的忠诚!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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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1

青葱岁月如同六月的天上,一会儿晴朗,一会儿雨声簌簌地响,青春年少,如同天空中弹跳的星辰,那光辉,是让人极其期待的。

青春是四季中的春季,有含苞待放的花蕾,大家总是以为自身是完善的,讨厌父母的絮叨,逐渐躺在草地上艳羡蓝天里随意飘荡的云,自始至终认为自身是被束缚的,是被拘束的。却不知道,在这里青春飞扬的时节里,我们可以无拘无束的做一切事儿。

当心情烦躁时,我们可以去操场转转,看一下篮球场地上挥洒汗液的选手,能够沿操场走圈,能够看一下远方的东湖……当院校有主题活动时,学生们如同释放笼子的小鸟,脸部弥漫着青春的活力。艺术节、‘’趣味运动会等,大家经历过的一切,都是会被大家收藏于记忆深处。凡为往日,皆是追忆,往日的皆是真正的日常生活,往日皆是磨练。

青春年少懵懂无知时,总是以为自身明白了人生道路,看透了人世间。也许那都仅仅大家孩子气的内心想象,针对饱经风霜的老人而言,大家仅仅那刚外露尖尖角的小荷,真真正正的花蕊都还没绽开,见到的一切,也有对性命的了解,或许只有搞清楚其表意而已。

也许大家会埋怨学习培训太苦,慢跑太累了,授课太困,练习题很难……但为了更好地前程锦绣的明日,大家仅有坚持不懈。18岁的青少年是发着光的,她们飞奔时,好像透过了时光。多年以后,大家会发觉,老人常说得话,全是她们踏过半生所累积的工作经验。

大家一直在孤单的公路桥梁上找寻明日,却禁不住一次次回首,温习前言。青葱岁月,热情青少年,它是理想一开始的情况下,似绿柳抽出来新芽,似朝霞四散在天边,似溪水流入远处。

好多年后立在时光深处,追忆划过脑海中,再度一帧帧公映时,大家定会深深地感受到:青春是一本太急匆匆的书,青春年少也是一首宏伟而兴奋的交响乐。大家无法让岁月停留,但我们可以收藏好全部大家踏过的小故事,任岁月不居,时光流逝,期待青春正当时会留有你的追忆!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2

青春是最耀眼的流星,曾有几时,却又绚丽多姿;青春是天边的彩虹,转瞬即逝,却又美轮美奂;青春是晨间的雾,迷蒙含蓄,却又时常徘徊……彩色的青春,缤纷的青春,靓丽的青春,青春宛如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曲。高低起伏的优美旋侓,永不放弃,敢于奋斗,坚强勇敢就是这首曲子最美的音符!

青春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最为重要,因为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之歌。那些年过花甲的人,青春留给他们的是美好的幸福回忆;我们这些朝气蓬勃的人,青春给予我们的是无限的希望与无限的憧憬。让我们用满腔的热血去歌颂青春,去拥抱青春,去感受青春,去热爱青春,唱响《青春之歌》吧!

《青春之歌》是我国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斗图景,描写了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为打碎黑暗的旧世界而与反动阶级进行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的感人故事。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段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场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和,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人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还记得塞缪尔尤尔曼说过:“青春不是人生中的一段时光,它是一种精神状态;它不在于红颜、朱唇和轻快的腿脚;而在于它的意志力、创造力、充沛的精力;它是使人生充满活力的源泉。”青春就是一个驿站,驶进来,驶出去,可以单纯、天真,也可以充满热血。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3

钟声一次次在耳边回响,又是一天过去了,看着眼前这本《青春之歌》,似乎亲身经历了一场场波澜,追随着那位叫林道静的战士,从懵懂无知,成长为一名革命者,一步步的学会对抗,学会坚强,追随青春的脚步,从生命的冬天走到春天,经历的,实在太多太多……

冬天总在不经意间到来,它留给你的,也许是冰冷,也许是畏惧,但是,面对生命的冬天,我们应该去战斗,去对抗,就像林道静那样,学会去克服冬天的寒冷,去挑战那没有温暖,只有私欲和利益的冬天!

还记得书里中有句话:“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是的,只要对抗生命的严冬,春天的希望就不会遥远!

正值豆蔻年华的我们啊,迎来的,是人生的春天,十五六岁的我们,生命中处处是花香四溢,也许,谁都不能体会到,同样是花季少女的林道静,在当时那种社会饱受的轻视与屈辱,但是我们看能感受到的,是她那追求生命希望的精神!她那种力求摆脱生命的’枷锁,实现生命价值的精神!

是的,没有夏日炎炎酷暑的磨练,就不会有秋天硕果累累的喜悦——一边是平庸安定的生活,一边是困苦艰险的革命之路。我想,面对这个抉择,很多人都会泰然地选择安定的生活,但是,她,林道静,这个怀揣梦想的女孩,毅然地选择了那条风雨之路,也许是深受爱国思想的熏陶,也许是上天注定让这个平凡而不平庸的女孩追逐她的青春梦想,在炎炎夏日,一个嬴弱的女孩,独自对抗着电闪雷鸣,多少次的失望无助,多少次的痛苦泪水,练就了一个坚强的革命者!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人在痛苦的时候,是最容易回忆往事的。”谁又会知道,在多少个孤独的夜晚,林道静又有着多少思念与温馨被回忆起——作为女儿,她有着对家乡,对亲人的牵挂,作为妻子,她有着对温馨家庭的回忆,然而,她没有忘记,她是一名革命者!她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她不能停下,她要追求希望,她要飞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终于,生命的累累硕果装饰了秋天,在经历的一个夏日的积淀,她成长为了一名成熟而优秀的革命者,经历了风雨之后,她终迎来了秋高气爽,完成了生命中华丽的蜕变,呵,上天终没有辜负这个追逐梦想的革命者!她,用一辈子去追逐!去奋斗!去拼搏!去实现人生的价值,去点燃生命之火!

钟声又一次响起,庄重而严肃。是的,人生不能没有梦想,人生不能没有追逐梦想的希望,人生的春天里,我们更应该播种希望的种子,挥洒辛勤的汗水,去学会成长,去实现生命的价值!

站在生命的新起点,我,思绪万千……

青春是美妙的乐章,用它跳跃的音符谱写人生的旋律;青春是翱翔的雄鹰,用它矫健的翅膀搏击广阔的天宇;青春是奔腾的河流,用它倒海的气势冲垮陈旧的木桥。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流动着青春热血的书——《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为读者展现了“九·一八”事变后,一批爱国主义青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道路情景,细致的雕琢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而主人公林道静是一个从小寄人篱下的的青年,为了反抗命运,她凭着旺盛的革命热情在革命者的帮忙下,从一个受尽凌ru的青年成长为一名有坚强内心,不畏强权的共产主义革命者。

回首此刻,我们物质生活丰富,有着社会、家庭和朋友的照顾,不必为生存而担心;可我们的精神生活与林道静相比,却显得多么微不足道。林静道找到并坚定了自己的思想与信仰,实现了青春的价值。而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却很少有人把握住青春的价值:有些人把青春浪费在了网游的虚幻中,有些人把青春浪费在了颓废的酒吧,还有的人把青春献给懒惰与放下。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着其特殊的价值,并占据着特殊的地位。正值青春的我们就应无愧且无悔于青春,在这个人生的关键时期我们就应为收获一个完美的未来而播种下理想,并发奋让它实现。但是我们又有几人真正做到了无愧青春呢,其实每个人的青春都有着自己的挫折与不顺,有的人在挫折中站了起来,而有的人却如脆弱的玻璃瓶经不起挫折的磨砺。青春期的我们有着鸿图之志,但我们的理想却不堪一击,在几次失败和教训之后就变得软弱与胆怯。玫瑰在破土前,只有在黑暗的土地里经受寒冷与寂寞的挑战,才能冲破大地,绽放自己的美。我们的理想也只有在挫折的不断锤炼下才能由普通的石头变成河蚌里发光的珍珠。完美的未来需要我们为之而艰苦奋斗,而理想是我们奋斗的动力。黄金时代就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应学习林道静,珍惜青春,把握时光,把握每一天的完美。只有不断奋斗,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才能有真正值得歌颂的完美青春。不论暴风雨来的多么猛烈,请做一只海燕,做一只高傲的海燕,在挫折与困难中前行,风吹的猛烈了就展开自己的翅膀,雨下的狂暴了就抬起自己不屈的头颅,面向暴风雨。

要坚信——雨后就会有彩虹!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4

《青春之歌》唱出了那个时代青年人的心声,也唱出了全国人民的心声,我们这个时代也需要那么一步“青春之歌”,嘈杂的脚步声已经迷乱了我们的心智,我们真有点不知何去何从了,这能统一步调的歌声合适才能长出啊!大概从中学时期,甚至从小学开始我就听说了《青春之歌》这部小说,只是当时没有充足的时间,也没有多么浓的兴趣,再是当时想借到或是买到这本书对我这样一个穷孩子来说也是非常非常之难的。所以,直到上个月老师推荐我们看这本书,我才在图书馆看到它,并借了它,并用了一周的时间就把它如饥似渴的读完了。

现在读完它已经快两周了,可直至今天那火一样的青春激情还是燃烧着我的心,那激情燃烧的岁月让我有种恨自己生不逢时的感慨,我想,如果我也生在那个黑暗的时代,生在像林道静那样的家庭,我肯定也会对那个黑暗的旧社会深恶痛绝,可倘若我生在罗大方那样的家庭,我的答案就不敢那么肯定了。但时势造英雄,此一时彼一时也,历史终究不容假设,我也就不在这方面多说了。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找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条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5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那无悔的青春,谱出了一曲最美的乐章。–题记

我对红色经典小说情有独钟。《青春之歌》,便是其中让我非常欣赏的一部。这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作品我已看过多遍,然而每每重读,却都有新的感悟、新的收获。书中那火一样的青春激情总是能点燃我的心,那激情燃烧的岁月始终勉励我不断前行。斗争年代的血与泪,苦与乐,是那么深刻,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素白的衣衫,恬静的外表,如她的名字[篇1]般,林道静,生来安静。她曾是地主和佃农的女儿,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思想注定了她的多愁善感,父亲与继母的欺凌使得她对世界上的一切都憎恶,那时的她只是一个女学生,毫无抵抗能力。她选择了逃避,离开家乡。孤苦无依的她在海边遇上了饱读诗书的北大学生余永泽,他们相恋了。可生活并不像诗里写的那样浪漫,余永泽的庸俗自私和平庸让她彻底失望了。

直到她认识了卢嘉川,让她真正心动的男子,他告诉她应走怎样的道路,怎样去反抗这不合理的社会,怎样用阶级观点去看人看事。可由于余永泽的自私导致卢嘉川被捕致死,林道静再也无法信任他,毅然离去。江华在林道静心中无疑是另一个卢嘉川,坚毅勇敢,她跟着他参加秋收斗争和“一二九”运动,最终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林道静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有着那个年代青年所特有的狂热性和英雄式的幻想,可这并不妨碍她为革命而奋斗,在我看来,人生该有这样的一丝冲劲和幻想,这份莽撞,是青春中不可或缺的一剂调味料,那份幻想,是青春中拼搏奋斗的勇气。从青涩转为成熟的过程并不容易,xx贵州大学排名,林道静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才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究竟从何时开始成为了合格的革命战士,在革命道路上,她跌跌撞撞,遍体鳞伤,每一道伤口都成为日后保护自己的铠甲,指向敌人的利剑。

青春是人生路上的一个蜕变过程,在这段路上,我们懵懵懂懂,磕磕绊绊,把伤痕当作微笑的酒窝,我们不清楚,我们究竟在何时瞬间成长,但当我们真正走过青春,回首望去,那一道道伤痕便是见证了青春的使者。

动荡的年代,那个年代的青春注定不平凡。特殊的时局,注定不能为自己而活,那时的青春蒙上了一层鲜红的色彩,爱国大学生的示威游行,高举马列主义鲜明而又夺目的旗帜,呐喊嘶哑而又悲壮的口号,雄健的步伐在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不停地前进着。被捕,鲜血,牺牲。那时的无数青年如卢嘉川一样怀着一腔爱国赤诚,却免不了被残害的命运,最美的青春年华在瞬间戛然而止。你后悔吗?从不!国家存亡迫在眉睫,山河岁月笛声催,我心如歌,梦在此刻飞扬,过往的恩怨是非尽付春风沉醉。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6

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值得人们用最美好的语言去讴歌,而青春本身就是一首最美好的歌。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流动着青春热血的好书——《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是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它感染、激励、熏陶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炎黄子孙。阅读《青春之歌》的故事,可以弘扬爱国热情,更让我们懂得了今天优越生活的来之不易。

《青春之歌》是我国作家杨沫的成功之作之一,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中国共-产_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蚋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掘起和分化。表现中国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才是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

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找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条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7

读了杨沫的《青春之歌》,我的感触颇深。

当读到林道静,为了革命,为了祖国,热情地投身于反抗日帝和国民党投降主义的学生运动,毅然离开于永泽时,我心里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主人公林道静坚守革命的高尚情操不得不让人感动。

我们说的是,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不应该沉默。林道静一个不屈服命运的女中学生在共产党的影响下,明白了“个人的命运只有和祖国的命运结合在一起才会有真正出路”的道理。于是成为了“一二九”学生运动的之一。塑造了一个在三十年代觉醒和成长的革命青年形象。

在这一过程中,她经过了一系列的考验:在江华的帮助下,林道静战胜了特务的威胁和利诱;因戴瑜投降了敌人,她被捕入狱,仍旧不改志向。出狱后,在严峻的斗争中锻炼成了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

“她愣愣地站在庙门外冷清的石阶上,望着面前阴郁的树林,聒耳的蝉声还在无尽休地嘶叫,海水虽然望不见,然而在静寂中”。

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小说中的革命英雄人物。他们抗击侵略,抵制,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民族的生存,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不惧怕把牢底坐穿,坚强地面对凶悍的敌人。

在那个革命运动时期,一切青年知识分子,应该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结合起来,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与出路,才拥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青春!

然而,战火纷飞,时局动荡的年代,也有一些既不支持革命,也不对反动者低头的人,小说中的于永泽就是一个好例子。生性懦弱的他,不敢加入革命,认为这是少数人的事,不需要自己关心,从而想让林道静顺从他去过平静的生活。当大部分青年南下,抗击的暴力时,他却在图书馆研究古文。虽然这样的人对与革命来说,无大的危害,但在中国面临生死攸关的时候,如果都像他那样,那亡国是迟早的事。

汉朝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那些没有革命的人只是冷眼旁观一切,没有看到对付黑暗统治只能用革命的手段,想苟活于世,碌碌无为,那些烈士们呢?一世英明,永垂不朽,他们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洒尽最后一滴热血,才换来了今天,换来了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

最新青春之歌读后感 篇8

《青春之歌》是杨沫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部描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学生运动及革命知识分子斗争生活的优秀长篇小说,后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歌剧等。

林道静为了寻找个人出路,逃避为男人当玩物和花瓶的命运,踏上流亡之路的。她逃离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投亲不遇,做了代课教师。然而,校长余敬唐却阴谋把她嫁给当地的权贵,走投无路之下她投海自尽,被一直注意着她的北大学生余永泽搭救。

诗人兼骑士的余永泽,唤醒了林道静对生活的热情,在余永泽爱情的感动下,她答应和他共建爱巢,从小孤苦无依的林道静暂时享受到了家庭的温馨。但她不甘心被人供养,先是寻找工作受挫,后接触到北大的爱国学生,思想上受到触动。

当遇到共产党人卢嘉川之后,她开始接触到革命思想。余永泽一再拦阻她参加革命活动,并导致卢嘉川被捕。林道静在惨痛的事实面前如梦方醒,决心离开庸俗自私而平庸的余永泽,投身到抗日救亡的洪流中去。从此她在革命者的指引下,青春之歌读后感一步步克服软弱,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的青春。我们的当下也是如此的。

最新梦之书读后感

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是否有一些固定的模板可供使用呢?对于这本书来说,它的文风简朴却真实动人。通过以阅读笔记的形式整理思路,并吸收优秀的阅读经验,本文筛选了大量资料,最终完成了《梦之书读后感》这篇作品。

梦之书读后感【篇1】

“仲夏夜”给人第一感觉就是有些暧昧气息抑或是透露着浪漫和飘渺感觉的词汇。去网上查,关于仲夏是指夏季的第二个月,因为处在夏季之中,所以称仲夏,而仲夏夜就是农历五月的一个晚上。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时,就对海丽娜这个人物很感兴趣,今又重读,更是被她深深吸引,也更多的关注她的语言了。总觉得莎士比亚对这个一开始没有人爱的姑娘是有偏爱的,把整部剧的灵魂都放在她身上了。她是一个很有感受力的姑娘,虽然外表看起来没有什么大智慧,但对爱情,世事自然流露的感受却值得让你一边又一遍的细细回味。

在剧中的第一场,海丽娜和赫米娅对话时,她说:“爱情是不用眼睛而用心灵看着的,因此生着翅膀的丘比德常常被描成盲目;而且爱情的判断全然没有理性,光有翅膀,不生眼睛,一味表示出鲁莽的急躁,因此爱神便据说是一个孩儿,因为在选择方面他常会弄错。正如顽皮的孩子惯爱发假誓一样,司爱情的小儿也到处赌着口不应心的咒。”相信无论是读者还是观众,都曾被她的这句话震撼过。歌德曾说:“我读到莎士比亚的第一页这段话时,就使我这一生都属于他了。”

在爱情中,海丽娜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她爱狄米特律斯爱到失去了自我。当狄米特律斯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他不爱她,而且也不能爱他时,她说:“即使那样,也只是使我爱你爱得更加厉害。我是你的一条狗,狄米特律斯;你越是打我,我越是向你献媚。请你就像对待你的狗一样对待我吧,踢我、打我、冷淡我、不理我,都好,只容许我跟着你,虽然我是这么不好。在你的爱情里我要求的地位还能比一条狗都不如吗?但那对于我已经十分可贵了。”

梦之书读后感【篇2】

趁着现在头脑还比较热,让我表达我《仲夏夜之梦》的一点点感情。看这本书的时候感情对着情节起伏不定,而我现在能够说的,也就只是盖住书本之后,还残留在记忆中的那一部分看法。开篇黑美霞违抗父亲的意愿,与律森德相恋了。根据雅典的律法,女子如果不听从父亲的安排,是可以罪至死刑的。在这样严苛的法律之下,是爱还是死,必然是很多女子的追求幸福的最大问题。也是现代很多女人面临的问题。翻过页

噢,女人的美貌啊,到底是多么大的诱惑?能让年轻人轻易就被你吸引?女人的眼睛啊,你要多么明亮,才能留住追求者的心?海伦娜,这个被抛弃的美女,莫怪自己的眼睛不够明亮,莫怪她人具有比你动人的容貌。失去的男人的心,你该是苦苦追寻,还是回心转意?我在为你惋惜,你遭受心爱人最狠毒的咒骂和犹如见到魔鬼般的离开与抛弃。我又佩服你,这个勇敢的女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虽然你很明白,你越是乞求与纠缠,那人就越对你心狠!你说得了吧,不管在寺庙、城镇、田头,迪米特里啊,你哪儿没把我欺辱。受你作弄,简直是女人的耻辱。我们原本不该像男人般为爱情争斗,我们仅有义务,让男人们追求。就天翻地覆,我都愿跟在你后头,死在我爱人的手中,我毫无怨尤。好吧,最后你真的受伤了,但是我知道,你依然不放弃。

男人的心意,又是怎么样一番光景?阴差阳错之间,让深爱着黑美霞的律森德被紫红的爱倦花的花液迷惑,一觉醒来,便热烈地爱上了心灰意冷的海伦娜,把昨日的情人看成是世界上最恶毒的丑八怪,把誓言当成有幼稚之人的玩笑?!噢,我忽然间好像明白了:女人啊,当男人真的爱着你的时候,你完全可以相信,他所说的誓言绝对是真的,绝对是发自肺腑的。但是当他真的不爱你的时候,他说的所有恶毒的扎心的话也都是真的。我姑且这样安慰着我自己,但是却越发觉得,男人,该是一种没有心的冷血动物吧。

这场戏越来越让我着迷,当两个追求着黑美霞的男子全都爱上了原本被遗弃的海伦娜的时候,女人之间的战争开始了。她们相互猜忌,一个认为自己的失宠是对方搞的鬼,一个认为自己的突然得宠是对方在取笑自己。女人,总是这样

善于胡思乱想,把所有的失意归结于另外一个女人,而不是引起这些混乱的男人

那轻易改变的心。哦,只有我知道,她们想的都是错的,没有谁故意去搞这些让我烦恼而又揪心的东西,都怪那紫红色的爱倦花,都怪那坏事的帕克!让原本的两个密友,在这混乱场景下变成了对方眼里恶毒的刺。真让我心痛!是不是每个人走到这一步都会如同她俩一样?是不是所有吵架中的夫妻都会恨不得对方去死?太可怕了,这敌对起来的心。噢!赶紧让这胡闹的一幕结束吧,我实在受不了两个本性善良的女孩这样相互中伤。

在一觉醒来,世界全部变了样了。四个人成双成对,迪米特里重新爱上了海伦娜,律森德依然追求者黑美霞,这完美的结局真好。我真心为海伦娜喝彩,她的坚持,她的不顾一切终于换来了心爱人的回心转意。

《皮赖麦斯和雪丝佩的爱和死》就要上演了,虽然剧本被几个善意的演员改得面目全非,但是这闹剧着实给三对眷属带来了不少的欢乐。

森林是一个令人充满幻想的圣地。我看见精灵在唱歌和跳舞。这种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正在歌颂着这欢乐与和平的世界。

梦之书读后感【篇3】

在凉爽的夏夜,泡一杯清茶,翻开心爱的书本,感受习习清风带来的花香、草气,混杂着浓浓的墨香,在月光下做一场美妙的仲夏夜之梦。

“仲夏夜之梦”,多么美妙的名字,它如梦如幻,精彩纷呈。这是威廉-莎士比亚所写的著名喜剧之一。这是一个围绕着两对青年男女和仙王仙后的故事,讲述了由“魔汁”引起的冲突及冲突被解决、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趣事。

在这部戏剧中,魔汁有这样的魔力:如果它滴在睡者的人的眼皮上,无论男女,醒来一眼看见的生物,就都会发疯似的爱上它。

因为魔汁的出现,整个故事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魔汁滴在睡着的拉山德的眼皮上,他醒来时一眼看见的是误闯进来的海伦娜,因此而“移情别恋”,对海伦娜大献殷勤,这让可怜的郝米娅伤心万分;而狄米特律斯醒来时一眼看见的恰是被精灵引来的海伦娜,因而“旧情复燃”,这让可怜的海伦娜苦恼万分。两个同样美丽、善良而又互相依赖的女孩如今一个被悲伤逼得要发疯、一个被惊喜冲昏了头脑,于是开始恶意地揣测甚至中伤起对方。而另外两个痴情的青年又在愤怒中为了心爱的女孩而决斗。

此刻我们发现这四个人分别在不同的方向跑着,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又顿生同情。幸福的斗争是如此艰难,天命弄人,可是这种斗争的过程并非一种痛苦,一种悲剧,而是一种有着快乐意味的戏剧性的东西。后来也正是按着仙王的旨意,魔力得以解除、情人终成眷属、仙人和好如初,仙界、人间复归太平。

结局一切圆满,这个生动可爱的故事也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忘怀。这部戏剧没有什么深远的社会意义与内涵。它所包含的,只是纯净的快乐,仿佛是一部戏剧的狂欢,中间也掠过一丝爱情所固有的烦恼。不过在我心中,它永远是如梦似幻的仲夏夜之梦。

梦之书读后感【篇4】

莎士比亚是人类历史上非常有份量的作家,对于莎翁的作品之前也读过不少,这本《仲夏夜之梦》是朋友强烈推荐给我的,读完以后让我感受非常多。在我们的印象中莎翁的悲剧作品非常有名,《仲夏夜之梦》是莎翁青春时代创作的喜剧作品。趁着有空偷偷看了一下这部作品。

我喜欢莎士比亚的文字,《仲夏夜之梦》的故事情节安排很好,故事讲的时古希腊时期,两个男青年,拉山德、狄米特律斯,他们同时爱上了女青年赫米娅,可是赫米娅只喜欢拉山德,她的好友海丽娜又喜欢狄米特律斯。赫米娅为了反对包办婚姻和情人私奔,来到了约定的森林中,海丽娜也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狄米特律斯他们一起来到了森林。

在森林里有一对仙王和仙后和一直小精灵。小精灵有一种魔汁,如果这种魔汁滴到睡的人的眼睛的时候,无论男女,醒来的人都会爱上他。后来魔汁地道了拉山德的眼睛上,看醒来看到的时误闯进来的海丽娜,他疯狂爱上海丽娜。而狄米特律斯醒来的时候一眼也是看见被精灵引来的海丽娜。这样两个男人都爱上了海丽娜。

这样的情况让有人非常惊喜,有人非常伤心。

不过最后小精灵知道实情后解除了魔法,最后大团圆解决。两对恋人也在同一天举行婚礼。

《仲夏夜之梦》是一部集中体现文艺复兴精神和人文主义思想的喜剧。赫米娅为了真爱与父亲的包办婚姻顽强抗争,莎士比亚通过对古希腊人物感情的描写反映出资产阶级新女性争取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的权力,并通过现实情感与魔法森林的对比以及现实人物与森林仙王的共存,表达了人与人平等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人文主义理想。

《仲夏夜之梦》有些光怪陆离。却不会让人无法接受,我强烈推荐莎翁的这部作品。

梦之书读后感【篇5】

妈妈去图书馆借了一本《莎士比亚戏剧集》,我随意翻了翻目录,咦《仲夏夜之梦》,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莎翁笔下到底描绘了怎样的梦呢?于是怀揣着小小的疑惑与好奇翻开了书。

故事从一座像仙境一样的小城讲起……

这座小城里,住着四位可爱的少男少女,他们快乐的生活着。但是有一天其中一个美丽的少女父亲逼她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人。违背父亲的话会被起诉到法庭,执行死刑。于是他们一起逃走了,逃到了仙子的林子了,在这里发生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经过重重磨难,两对年轻人终于走到了一起。

《仲夏夜之梦》的确像一个个绚丽的梦:仲夏夜的美丽的绿林宫殿是静谧的梦;仙与人一起玩耍互帮互助,是和谐的梦;少男少女舍命也要追求爱情,是执着的梦;仙后“爱上”一个因施法而头变成骡子的人,是滑稽的梦……

故事华丽而不失朴素,简略而不失细腻。剧情颇为曲折,结局甚是美好。用留白的手法留下一个绚丽的背影,引人无尽的遐想。

《仲夏夜之梦》,多么美好啊!如诗如画,似真似幻,我想在这梦中的人也许都不愿醒来。让我们到书中去体会梦一样的人生吧!

梦之书读后感【篇6】

《仲夏夜之梦》一个如梦如幻的名字,是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青春时代最为成熟的喜剧作品,同时也是威廉·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喜剧之一。它讲述了一个笑料百出、喜剧意味极为浓郁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将现实和幻想、人间和仙境、精灵和世人同时呈现眼前,呈现出了一幕幕浪漫的人间喜剧,故事中快乐的人们和精灵们品尝着他们自酿的生活美酒,也让读者品尝了一杯生活的美酒。

下面从四个方面谈谈看完文章后的感受:

通过查找资料发现,此剧约在1595-1596年间完成,虽然可能只是为一般大众而写的通俗剧,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是因应某节庆或某贵族婚礼而写就演出,所以充满希望和欢娱气氛。现代历法的仲夏指的是六月二十四日,但剧中提及五月节庆,所以故事发生的时间可能在五月。在早期,只有夏秋冬三个季节,夏天包含春天,所以仲夏便落在五月初,但确切的时间背景,莎士比亚在文中并没有明白点出。

整个故事从始至终充满了欢乐的气氛,在欢乐、轻快的节奏中,反映出莎士比亚对婚姻和爱情的深刻思考,这也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高扬人文主义的本质反映,承认人性的正常需要,歌颂和赞美俗世的庸常幸福生活,在这部《仲夏夜之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

主人公拉山德和郝米娅面对严密的清规戒律,誓死追求并捍卫自己的坚贞爱情,就是形象反映;同样,仙王奥布朗虽然怪罪自己的仙后提泰妮娅,并指派心腹侍从迫克对提泰妮娅进行恶作剧,但他最终还是原谅了自己的仙后,同样也是这一思想的反映和映照。它所包含的,只是纯净的快乐,仿佛是一部戏剧的狂欢,中间也掠过一丝爱情所固有的烦恼,但亦是加以欢乐化、喜剧化的。

仲夏夜之“梦”属于预示的梦,梦醒后,恋情圆满成双,好友重修旧好,死罪撤销。但仲夏夜之“梦”又不是真正的梦,梦醒后之所以圆满,乃是因为精灵从中介入。所以剧终时,剧中人才会告诉读者,如果本剧显得似是而非、不合情理,那就当看戏是做梦,就把整出戏看作是一场梦吧。在莎士比亚《仲夏夜之夜》这样的喜剧作品中,对人性光明面或可笑处都剖析在读者眼前。这些题材虽说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莎士比亚却像阅尽人间冷暖似的,道尽人性的自私、阴险、野心、毅力、亲情、爱情等。他剧情安排上,常选择吸引读者的结构,即使其中充满不少不合理之处,但就是这些安排使我们大笑愉悦。这就是为西方文学做出巨大贡献的莎士比亚。

梦之书读后感【篇7】

这部戏剧是莎士比亚所写的喜剧作品之一。全剧给我的感觉确实比较荒诞,也许是大量融入“傻冒角色”的缘故。

情节本身的荒诞和“剧中剧”的诙谐使整个剧感觉上简直不能称之为一个精彩的剧目。

鲁迅说:喜剧就是把无价值的东西展示给人看。

我觉得这未免过于绝对,即使是现在俗不可耐的冯小刚、周星驰电影,也没人可以说他们毫无价值,至少他们缔造了极为可观的商业价值。

而对于莎翁的戏剧来说,鲁迅的定义更不能被人接受。莎翁本身就是价值,哪怕他说了句脏话,那都跟中国孔子骂街一样——字字珠玑啊。

有人仿照亚里士多德的悲剧定义下了一个喜剧定义:喜剧是对一个可笑的、有缺点的、有相当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借以引起快感与笑来宣泄这些情感”。

从功能上说,这个定义的确是说到了点子上。而莎翁的这部喜剧,也的确令人发笑。就拿剧中的一段情节来说。

一个演员,扮演狮子,他却害怕吓到观众,于是一边说着台词(首先狮子应该不会说话),一边解释自己其实是个木匠,不是真狮子……

但是《仲夏夜之梦》并不是完全这种搞笑风格,它也有严肃的话题。

这话题依然是爱情方面的。他写了两对年轻人之家爱情的纠葛。赫米霞爱着拉山德,拉山德和狄米特律斯爱着赫米霞,海伦娜爱着狄米特律斯。

这种爱情模式本来决不能有圆满的结局。然而仙人们的加入改变了他们四人的命运。

奇妙的魔力花汁使有情人终成眷属,双双成婚。情敌化干戈为玉帛,闺中密友锦上添花。大团圆结局。

但是,作为狄米特律斯来讲,却不好说。虽然他原先便和海伦娜有着山盟海誓,然而后来却疯狂爱恋着赫米霞。神仙的法术使他重新爱上了海伦娜,但是,这显然违背了他的本意。或许这也是对一个负心汉的惩罚吧,甜蜜的惩罚。

由此,可以看出,莎士比亚的喜剧,实际上指的应该是结局,即圆满的结局,大团圆的结局。以乐观向上的态度,完美的结局鼓励读者快乐的生活下去。

最新江城读后感(合集4篇)

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在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往往会产生一些新的感悟。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和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以下是励志的句子编辑为您整理的一系列与江城读后感有关的内容。

江城读后感【篇1】

十年一梦,千里孤坟,阴阳两隔。涌上心头的是无尽的凄凉,沧桑见证的是两鬓如霜。数得尽的是三千烦恼丝,道不出的是十年的相思情,情也芊芊,意也绵绵。静静地,静静地回忆,回忆是无声的叹息,叹息是永远的别离。

昨夜幽梦,重归故乡。小轩窗前,梳妆台边,仍是你生前最美丽的容颜,一颦一笑,宛若生前。四目相视,相顾无言,唯有千行热泪,诉说十年的思念。

十年之间,夫妻情深。十年之后,幽冥永隔。十年两茫茫,若亡灵尚在,“该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吧”。也许最断人肠的不是“相逢不识”,纵容颜老去又何妨?一句“相顾无言”,该是最脆弱的画面吧,此时无声胜有声。一切语言都在这四目相视中显得苍白,一切行动都在这千行热泪中变得黯淡,“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那该是一幅凄冷的画面:月影朦胧,短松冈上,风声阵阵。偌大的旷野,一座孤坟独立。死者尚且孤苦,而生者又该何其哀愁?

为情所伤,纵使写出“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苏轼一个豪放派的始祖性诗人也在劫难逃。也许他心中该有一处最柔软的角落吧,“带泪,并且不可触摸。”

十年的光阴,从相遇到相知。又十年的岁月,从相别到相念。

十年,苏轼以十年时光为弦,和着血泪,伴着心痛,独品一杯清酒,自赏一轮冷月,在月光之下,在天地之间,谱就一首断肠曲,弹与天下有情人!

江城读后感【篇2】

初次听说《江城》这本书,是在高二的地理课上。已经忘了是什么话题让老师提起它,只记得老师形容这是一本好书。既然是本好书,不妨买来一读。抱着这样随意的心态,翻开了《江城》这本书,谁知道一打开便无法放下了。第一次读完它,恋恋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英文单词“fascinating”,龙飞凤舞地写在书的最后一页;此后就一直把它带在身边,闲来无事翻一翻。直到大一,我再一次从头到尾地把它读了一遍。毫不意外地,我依旧被作者那温和宽容的笔调,细腻生动的描绘,远近适中的视角,还有恰到好处的幽默调侃深深吸引。不知怎的,我对这个素未谋面的,祖国西南方的小城产生了难以言说的情愫。

但是,这本书带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某种温柔的情感。作者合乎逻辑的思维方式、细致敏锐的观察体会,明察秋毫地透过现象看到的本质,带来的是阵阵振聋发聩的思考。有人说,作者彼得作为一个旁观者,看得比局里人更清楚并不奇怪,这不过是大多数生活在异国他乡的人再熟悉不过的道理罢了:你能注意到其他人注意不到的事情。但恕我直言,并非每一个处在这样环境的人都能写出这样的一本书,毕竟敏锐的观察力、对生活的热情和适应陌生环境的勇气并不是人人都有的美好品质。

虽然这一切发生的地点在涪陵,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偏远小城,但书中所描述的这里的人、这里的现象,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却并不陌生,甚至因为太熟悉而从未深入思考过原因。以公交车上的扒手为例——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在扒手下车之后才去提醒身边的人小心看管好自己的钱包,这个人还得是熟人,才会得到这些热心的提醒?为什么不去当众揭发?这似乎不只是不敢跟扒手硬碰硬那么简单——难道整车人联合起来会斗不过一个扒手吗?这个问题如果放在今天,放在发达的大都市,大多数人会怎么做?人们在这个问题上选择其做法的理由会因此而改变吗?

彼得认为这说明了中国人缺乏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社区感——大多数人不怎么关心他人的死活,只要不杀到自己或与自己亲近的人床上来,宁可闭着眼睛假寐。所以在事故面前,他们都选择舒舒服服地当一个围观者,而极少因为道义而有所行动。当然,这种仅限于小团体、家庭、朋友之内的集体主义也并非有弊无利,这种紧密的社交圈子对需要得到关怀照顾的老年人尤为重要。

反观日常生活,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情况下中国人展示的集体主义的范围的确是有限的很。小悦悦事件中那路过的18位路人是怎么想的?排队购物的时候插队的人是怎么想的?就我个人而言,从长辈处接收到的思想也常常是凡事做好自己就行,切勿多管闲事。要想把这种根深蒂固的将“我们”与“别人”或是“他们”区别开来的思想彻底清除,可不是十几二十年可以搞定的。

书中第183页提到:“据我所知,好多学生的父母都在“文化的革命”中吃过苦头。我在观看他们表演的时候,完全没有感受到这一点。似乎没有人感到沮丧…。这跟中国作家鲁迅的话十分相似:‘记性好的,大概都被厚重的苦痛压死了;只有记性坏的,适者生存,还能欣然活着。’ ”

是啊,但这又何尝不是普遍的现象呢?有时想想,在中国,真的是劣币驱逐良币,逆向淘汰,越能不择手段的人,越可能“脱颖而出”;而越有骨气的,越可能被压迫被委屈。同样,落后就要挨打,没错,但先进也可能会挨骂。

这两个例子,彼得并没有在书中大谈,也算不上是这本书的什么重点。除此之外,书中还有或大或小的事件、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景象,作者一一提出了他的见解,而他的文字又为我提供了思考的原材料,促进我形成自己的思想。这种力量是珍贵的。

在他的笔下,农民的孩子投入地演着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窗外是奔涌流过的长江水,层叠的阶梯上走着汗流浃背面目模糊的棒棒军,饺子店的老板做饺子,擦鞋的妇女擦鞋,纵然这座城尘土飞扬、噪音严重,有着庸俗、琐屑、卑劣的一面,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热爱它,也让作为读者的我,对那个九十年代内陆中国具有的新鲜感赞叹不已,毕竟有耐心的眼睛和耳朵都太少了。

江城读后感【篇3】

皓月当空,他孑然一身,独行于碎石小路,两侧矮松林立,山风微冷,万籁无声。穿过密林,他住了脚,身后树影斑驳,风吹影动,眼前空地,孤坟兀立。

石碑上覆着浅浅一层青苔,他摩挲着有些模糊的碑文,字里行间全是他当年留下的泪迹,只是,温度不再。触到那两个字,手指久久不能移开。王弗,他朝思暮想的名字啊,就这么永远地刻在这冰冷的石碑上了。

念之心切,爱之情深,牵肠挂肚,只此一人。如今相见无期,思愁无际,生死殊途,叫人肝肠寸断。他闭上眼,往事历历在目,无尽的悲痛充斥心间,欲出而不得。

十年如一日,独卧林间的她,只有那寒月相伴,该是怎样的凄楚。

十年如一日,相隔千里的他,对冷月望眼欲穿,又该是怎样的孤寂。

他深深吸了口气,十年漫漫,物是人非,发已斑白,音容皆改,若重逢,她可还相识?

梦中楼上月下,一切宛如从前。小轩窗前,对镜梳妆,盈盈转身,莞尔一笑,那是眉目依旧的她啊!他伸出手想抓住些什么,可指间空无一物。她笑靥如花,他噙泪难语。相顾许久,无言以对,唯有泪千行。恍然梦醒,枕湿欲滴。

窗外月色朦胧,相思难收。回首她离去的刹那,岁月无声让人害怕,他多希望时间停下,可以永远陪着她。看楼下,枯藤长出了枝丫,原来时光早已翩然轻擦。他独登高楼,举杯邀月,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他知道,王弗离他而去已有十年之久,他亦知道,他再也无法与她相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只是不愿承认,只是不愿忘却。

苏轼一直固执地坚信,只要他不忘她,她便永远活着,活在他心里。

于是,这刻骨铭心的相思之痛注定伴他一生。

亭午时分,窗外蝉鸣嘈杂,习题作业未有一字入心,隧无奈搁笔,揉了揉眉心。正在思考是否要等待噪声过去再提笔时,余光瞥见那本《宋词三百首》,于是欣然起身。

江城读后感【篇4】

1)孙郎:希望自己像孙权一样年少有胆识

2)冯唐:汉文帝时,魏尚为云中太守,抵御匈奴有功,只因报功时多报了六个首级而获罪削职。后来,文帝采纳了冯唐的劝谏,派冯唐持符节到云中去赦免了魏尚。这里作者是以魏尚自喻,说什么时候朝廷能像派冯唐赦魏尚那样重用自己呢?

3)天狼:天狼星;用天狼星比喻敌人(即辽国与西夏),表达了作者爱国,想要为国杀敌,报答国家的、胸怀。

苏轼简介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人,祖籍河北栾城。嘉祐二年,苏轼进士及第。宋神宗时曾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

豪放词派的代表。和父亲苏洵,弟弟苏辙合称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苏。苏轼是苏洵的次子(苏洵长子夭折),1057年(嘉祐二年),与弟弟苏辙同登进士。《饮湖上初晴后雨》是描写西湖的古诗中无人能超越。

苏轼的诗现存约两千七百余首,其诗内容广阔,风格多样,而以豪放为主,笔力纵横,穷极变幻,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为宋诗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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