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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14篇

我们面对困难时所释放的潜能是极其强大的,这种力量可以推动我们接近成功。演讲稿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因此演讲者必须在演讲前准备充分。为了让演讲更加成功,演讲者需要注重与听众的互动,引导他们走向你。本文主要介绍了“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让您喜欢!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读过很多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因为书中用简洁的文字和生动有趣的图片讲述了我们小朋友那些感兴趣的事情。我还从这本书中懂得了什么。

其一,探索:书中描写的那些变化无穷,神秘莫测的宇宙故事和丰富多彩的地球奥妙使我仿佛置身于五光十色的人类社会:为什么人造卫星不会掉下来?那是应为人造卫星的引力和离心力保持着一种平衡的状态。当人造卫星偏离轨道时,它马上会反映产生推力,不受外界影响,所以它不会掉下来。

其二,学习:书中的问题还需要我们认真阅读才能找到答案:那海水为什么是蓝的?读了这本书我才了解,其实海水也是无色透明的, 是由于光的折射作用,把赤橙黄绿青蓝紫色彩的构成折射进海洋里,用波长最短的蓝光和紫光反射到人们的视觉当中,这样,海水在人们的眼睛里就变成蓝色的了。

天地万象,许许多多的好奇和无知尽在无穷的知识当中……

其三,发现:当我读到自然世界的部分时,那些风情万种的自然景观和动植物之中的纠纠纷纷,以及它们和我们人类的生态平衡的关系,是我有点不知所措。“田鼠过街人人喊打”。而那些和苗和小麦却是他的口中食物,然而,一条青虫是人们迈在田苗间的障碍,也是田鼠们的至敌……

面对奇妙的大千世界,我们应该常常问为什么?怎么会是这样?然后在这本书中,在这奇妙的世界里,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它会使我们的童年的无知不再神秘。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7号参赛选手薛梓夕。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进步的阶梯。对于一名小学生来说,书更是必不可少的。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眼界开阔,读书使我思维活跃,读书让我茁壮成长。每本书都是有生命的,她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每看一本书,我就仿佛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我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自由翱翔,流连忘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大作家曹文轩的著作——《青铜葵花》,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无比澎湃,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主人公的友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在大麦地认识了一个哑巴少年————青铜,不料葵花爸爸意外身亡。贫穷而善良的青铜一家人认领了他,全心全意的呵护她,青铜也成了葵花的哥哥,为她奉献了自己的全部:为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学校梦;为让葵花拍照卖掉了自己的芦花鞋;为让葵花看精彩的马戏让她骑在自己的肩上。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辍学为奶奶挣医药费,上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青铜和葵花一起经历了幸福也一起经历了苦难。牛死了,生病的奶奶也离开了人世。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青铜整天站在高高的草垛上,远远的眺望着,一瞬间爆发的情感竟使哑巴喊出了惊心动魄的一声:“葵花!”那声音如洪钟般嘹亮,承载着太多的情感,随风飘到葵花想到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无比激动,他们之间的友谊使我热泪盈眶,我为他们之间这种坚不可摧、互帮互助的友谊感到钦佩,感到天地间天长地久的情感。

听了我的演讲后,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青铜葵花兄妹俩人呢?在此,我提倡大家,要做一个互帮互助、知恩图报的人,共同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

同学们,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人生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漫漫人生路上,书是一个人精神上的朋友,是这个世界馈赠给我们最好的礼物,让我们带头多读书,读好书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吗?因为这本书充满刺激和惊险,里面的故事很精彩。看书的过程中,我时而捧腹大笑,时而又感到惊险,这本书是最有趣的,我读完一遍,还想再读一遍。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主人公叫尼尔斯,他本来是一个好吃懒惰,不爱学习的人,平时既顽皮又粗野,还喜欢捉弄动物。有一天,他勤劳的爸爸妈妈要出去 ,临走前让他认真读一本《福音书》,他读着读着睡着了,醒来后发现了一只小精灵,但是尼尔斯惹恼了小精灵,小精灵发怒了,就把他变成拇指般大的人。

丹尼斯为了变回原型,想尽办法,无意中他来到牧场,在这里他受到动物们的嘲笑。后来一群大雁飞来了,说:”谁要想和我们一起旅行的。“一只鹅动了心,准备飞上去,尼尔斯想:丢了一只鹅多可惜。他二话不想就跳了上去正好坐在了这只鹅的脖子上,于是一个个刺激、惊险的故事展开了。当他历尽艰险,回到家中时他终于变回了原形,但这时他已经懂得了勇气、聪明和善良的意义。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本书吗?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善良、勇气、聪明、勤劳、艰难、贫穷、友谊的意义。你看,这本书让我收获了好多东西,如果想看这本书的话,你赶快去买吧!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三国演义》、有《海底万里行》、有《格林童话》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极了,有娇气的豌豆上的公主,有美丽可爱的拇指姑娘,还有不畏艰难终于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但我最喜欢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写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大年夜在街头卖火柴最后被冻死的故事。我读着小女孩的不幸遭遇,禁不住流下了热泪。由于生活所迫,小女孩那么小就得上街卖火柴,还穿的那么单薄,可我现在比那个小女孩大,现在的生活这么富裕,还能够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可是,我们还不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我是多么惭愧呀!这本书中像这样感动人、激发人的作品还有很多很多。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非常珍爱这本书。记得有一次,我的好朋友乔静借走了这本书,当她还我时,我一看书的封面弄脏了,我又心疼又生气,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我没好说什么,但从此之后,我再没有把这本书借给任何人。

慢慢的,我和书中的人物成了好朋友,和他们同喜同悲。我和夜莺一起唱歌,和丑小鸭一起流泪,和坚定的锡兵一起克服艰难险阻……当我烦恼时,拿起这本书,她让我抛开烦恼;当我伤心时,这本书给我带来快乐。这本书让我沉浸在故事的海洋里,让我沉迷在奇妙的想象中,让我遨游在知识的天空中……

同学们,我今天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希望您也爱上它!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5)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说实话,书多种多样,我很少有特别喜欢的一本。但《萝铃的魔力》这本书除外。

《萝铃的魔力》一书是“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丛书之一。它没有像名著书籍一样人人皆知,可那精彩的内容却能紧紧吸住我的眼球。如书名,《萝铃的魔力》是一本魔幻小说,共分为4部,虽是魔幻小说,但故事情节却和现实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本书见证了友情,亲情;证明了正义是永远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人的情绪也随之而颤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跟着惊呼;意外降临了,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战斗胜利了,我欢呼雀跃;宝贵的东西丢失了,我惋惜不已;朋友分离,我热泪盈眶。读着读着,我忘了时间,忘了世界。要是睡觉妈妈催紧了,书还没看完,常常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萝铃的魔力》是我没有放在书架上的书。它共有8册,我只购到了6册,虽然如此,可我却把这6册不知看了多少遍,每次看完就将他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放宝贝的抽屉里。

也许,你并不明白,他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在于它的两大亮点。

其一,是封面,插图唯美,新颖。最开始购买他时,一半出于好奇,而另一半这是出于对“寄居蟹”插画的喜爱。第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幅漂亮的插画,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看了她的插画才能入睡。所以,她给插画的文章我总是反复读。她给《萝铃的魔力》的插画,更是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万千读者,以至于《萝铃的魔力》在三个月内反复翻印,供不应求。

其二,故事情节紧扣人心,处处伏笔,加上魔幻的味道,真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记得刚购到它时,上课都没了热情,老开小差,成绩直线下滑,要不是爸爸发现问题,成绩说不定滑到0呢!

所以,希望你能读一读,不会后悔的!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6)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九班的闫怡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二十四孝的故事》。

这里面是由24个小故事组成的,里面讲的都是孝子,可以让你明白那些孝子是如何来孝顺父母的。更让你明白什么是孝顺,你看一篇故事,你会从中明白一个道理,还会知道他是怎样孝顺父母的。

我简单说一个故事,一个人他成了家,后来,不幸的是他们那个地区遭受了旱灾,他们一家只能让丈夫出去挖野菜吃,父亲因为天天吃野菜不久就生病了。在几百里以外哪的地区有卖米的,儿子因为父亲的事跑到了几百里以外哪有卖糯米的,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卖了糯米。回到家后,他让妻子把糯米酪成了饼,烙好以后他让父亲吃。但父亲吃了一口又吐了出来,父亲说:“这是甚么东西,我要吃大米。”后来,儿子问了问别人哪有买大米的,路人告诉了他。他把自己的衣服变卖后,又把妻子的衣服变卖,赚了点钱,他买到大米后赶紧煮熟让父亲吃。

这个故事就可以告诉我们道理,同时告诉我们长大了孝敬父母,所以我想你推荐这本《二十四孝的故事》。可以让你明白要孝顺父母,尊敬他们的意见。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7)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说的。人不可缺少书,书可以帮我们解决疑问,而且我觉得看一本书其实是一件很享受,很幸福的事。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书分很多种类,从小到大我都很喜欢看《安徒生童话》,这里面有许许多多有趣感人的故事。虽然看过很多遍,但每次都能给我许多感触。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总是有一股魔力,这股魔力吸引了我。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赤着脚卖火柴,最后没人买而冻死在街头,当中它滑动三次火柴每划动一根火柴都会有一个美好的幻想,这些美好的幻想与她现实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并没什么感触,只是单纯的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好可怜。却并不知道这个故事真正想告诉读者一个什么样的大道理。

后来,我又重温了好几遍这个故事,每次加深印象时,就越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上《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从而我也慢慢理解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中蕴含的真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是想表达出一种对旧社会的不满,想引起人们心中那可贵的同情心。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可怜的人,他们多么希望能有人去帮助他们,但社会上总是有一些无情之人,不管人有多么可怜,多么无助,都不会去管。我比卖火柴的小女孩幸运得多,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吃有穿,还有爸爸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做个有同情心的人,不能无情,因为如果这个社会上没有了感情,那么这个社会将多么的悲哀啊!

我之所以会喜欢《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是因为它很有趣,总能教会我大道理,总能打动我。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看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听了我介绍《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有没有想去了解《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其他的故事呢?如果想的话,就赶紧去看吧,只要你看了就一定不会后悔的!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8)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每个人都读过一本好书,来,把你的好书推荐给大家吧!

我要推荐的是一本小说,名叫《一百条裙子》,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深深的影响了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名叫旺达,她有一条破裙子,而且每天都穿这一条裙子,班里所以的女生都嘲笑她、讽刺她、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声称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那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的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儿,于是,她们向旺达用写信的方式向她道歉。可是旺达,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那封道歉信上有全班50名同学的名字,其实,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其实旺达一直没有怪他们。最后,旺达原谅了他们。

这本书告诉我:做人要像旺达一样,做一个心地善良、心胸宽广的人,不要和别人斤斤计较,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要看内心,穿的衣服再华丽,心胸狭窄。永远得不到别人对你的真心,交不到真正的朋友,书中的旺达就是用一颗真挚、善良的心感动了她的同学们,这样的友情是用金钱换不到的。

这就是我读《一百条裙子》的心得。如果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呦!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9)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做《学生也作文辅导丛书──小学生好作文500字》,名字可够长的了,可书中的内容就更精彩了,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书里面分有写人篇、写事篇、写景篇、状物篇、说明篇、议论篇、抒情篇、想象篇、读后感篇、日记篇和应用文篇,内容精彩得令你看了还想看。

作文书里有很多句子都很美,如写人篇中一文《老师笑了》讲述一位老师带病上课,最后病倒在医院的一个故事。看了以后简直想哭,一位多么伟大的老师啊,而且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老师,他们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学习,不都是常常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吗?写景篇中的《月夜江边》的一句话令我仿佛置身其中:朦胧的月光下,江水熠熠生辉,微波粼粼,映入水中的月儿、路灯、闪闪烁烁,在向我做鬼脸。多美丽的景色啊!我真想和作者一起漫步江边去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作者能把我们的生活写得这么美,是因为他能多观察,多动脑想,这难道这不值得我学习吗?

这本书不仅好看,而且它的外形小小的,方便携带,让我无论走到那里都很容易拿来看。我真的喜欢这本书,而且看多了,用词也比以前要准确,文章的语句也通顺了很多,优美了很多,作文水平也提高了。我真的非常喜欢这本书!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10)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习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1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万花筒》了。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安绍尼住在一个美丽的山区里,他爸爸称那地方为地球的眼睛。安绍尼最最喜爱的地方就是磨坊池塘,有一天他得了一个万花筒,他觉得磨坊池塘也是一个万花筒。安绍尼是一个敏感、感情丰富并有很多幻想的小孩,他跟家乡的许多人打交道,都能在他们身上发现一些神奇的地方,于是就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等到他年纪大了,这才发现生活就是一个万花筒,它是那样的美,人们所追求的东西就在这个万花筒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外国作家艾斯苔尔。书里还有很多好词佳句,令我爱不释手。

《万花筒》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那种梦幻的感觉,一下子就可以把茅屋变成天堂,而残酷或者不那么美好的人生,也因了这些想象力而变得可爱起来。从此,我感悟到了:就算有什么遭到了破坏,那也没有什么关系。不管那是一个玩具,一个咒语,还是他自己的心,这些东西永远是他的了,而且它们的美已经足够了。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12)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一首《曹操》掀起了三国热。这时,一位学者跳了出来,在《百家讲坛》他用他独特的眼光为我们解读了三国的历史,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他仍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欢迎,这个人就是易中天。

因为易中天,我终于抵不住诱惑,买下了这本目前最畅销书《品三国》,再次对这段既熟悉又陌生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以前读《三国演义》时,“三国”中的人物给我的感觉是“智勇忠义”交织而成,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孙权、周喻是何等英姿焕发,刘备桃花三结义是何等重情重义。会为张义德单骑伫立长板坡,“身张义德也,谁来共处决”吓破敌胆而拍案叫绝;会为关羽败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被孙权所害而破涕大哭;会为周瑜久不得胜,吐血身亡而深感惋惜。

当时感到陌生是不知易中天教授对我熟悉的人物是何等的评价。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品三国》,百感交集,千丝万缕的感慨,犹如喷发的火山,是那么强烈,合拢了书本,平静了心情。在易中天教授的引领下,我犹如梦回三国,曹操的奸雄,孙权的深湛远虑,刘备的重情重义,不但让人触手可及,而且古老的历史已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谚语曰:“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中的曹操这个“奸雄”不再是“坏蛋”的代名词,易中天让我更为理性的认识到这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耽四州,曹操运筹帷幄,鞭挞宇内,拥百万雄师,挟天子以令诸侯,为统一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时世造英雄,这顺应了历史潮流。看事物要一分为二,辨证统一,“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让我更加理性地去认识这段历史、认识这个世界。

周瑜原在我心中是小气的。他处处为难诸葛亮,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结果却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也就是所谓的“三气周瑜”)。易中天为什么又说周瑜性情开朗,气度宽宏呢?看来那只是小说,那么真正的周瑜才是如此。我不禁改变对他以往的看法,反而多了一些敬佩之情。他不仅容貌俊朗,而且文武双全,把仗得十分漂亮,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就是“把战争变成艺术”。我想当时他一定是意气风发,叱咤风云地站在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真的,周瑜不愧为江东名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历史的车辙已碾过千年的光阴,那些立马横枪,驰骋沙场的英雄们也已化为点点繁星,点缀着浩瀚的历史苍穹,千年之前的是非对错谁又能说的清。

静静的秋色,微微的风,看繁星点点,思索着书中的收获,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再看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场景,但你不能让灰尘蒙蔽了双眼。

读一本好书会让你更为理性的认识事物,了解生活,感悟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吧!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1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在我小小的书架上,有许多许多书。有漫画书、故事书、小说书、作文书、童话书等。我最爱看的还数《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第16本——《跳跳电视台》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皮很精美。上面画着远近两座楼房耸入云霄,似乎在看着马小跳这个淘气包。真的,马小跳就是淘气,你看,他拽着一个蓝色短发小女孩的书包带,小女孩正哭呢!而另一个棕髻头发的小女孩惊讶的看着他。这封面就够吸引人的。至于这本书嘛,告诉你,这是一本有着13个故事、152页厚的书。

你翻开这本书,第一眼就能看见作家杨红樱阿姨的漂亮身姿,还有五彩缤纷的彩页和幽默滑稽的插图。至于内容嘛,它讲述了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安琪儿、夏林果他们几个之间发生的事。如果让我概括地讲,就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几个成立了一个跳跳电视台,专门拍一些生活中发生的、震撼人心的故事。

你若是问我为什么会最爱看这本书,我一定会告诉你这本书写得很真实,书里面的故事就是发生在我们这些小学生身边的事。我看了感到很亲切,例如其中有一篇叫《带轮子的书包》,我们学校,以及其他许多地方都会有这种带轮子的书包,但是肯定不会有人想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用这种书包。仅仅是为了好看吗?不,这里面还有很多奇妙的故事呢!

所以说,《淘气包马小跳》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不良现象和有趣的’事用幽默的方式写了出来,语言幽默狭隘,既好看又好玩。如果你喜欢的话,就赶紧找来看看吧!

最喜爱一本书演讲稿(篇14)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走遍万水千山》。这本书是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的作品。它记录了荷西去世,三毛返台后,再度出走,游历中南美洲以及首次回归故土的旅行见闻,共十八篇。

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与助手米夏游历拉丁美洲时的所见所闻,旅途中三毛以自己犀利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城市,诉说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故事。她坚信自己的前世是印第安人,于是整部书中充满了三毛对印第安的高度赞扬,与在高原反应“索诺奇”发作时对乘机欺压的人表示冷嘲热讽形成鲜明的对比。旅途中也时有险情,从玛丘毕丘返回古斯各的火车遭遇了大水,有蛮横的旅行团空位不让人上,不作为的警察。在三毛等一群人的努力下,最终带回两百多个老百姓,可更多人了无音讯。还有那一场雨中动人心弦的夜戏、洪都格拉斯的“青鸟”巴士、那些在异乡的同胞们……一点一滴都是温暖的色彩。如果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

一开始,我对三毛的了解不深,并不是很能体会她的情感与思想。后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她的人生经历,可以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这时候重新再读,她的痛、她的伤、她的种种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我认为三毛在创作这部作品时较《梦里花落知多少》心境已有了较大的平复,但是这“平复”并没有真正愈合伤口,她只是藏起来了,所以在文中也有许多明暗迹象表达出三毛对亡夫荷西的悼念与内心的哀痛。她很爱她的故乡,再吸引她的地方也留不住她的脚步,对她来说,大概只是生命的一站停靠,旅途的目的地永远只属于她的故乡。她走走停停,边行边思,旅行于她而言应该是“镇痛剂”,她兴高采烈地去旅行,但是痛苦一直在延续。疲倦,从脑海中的对她的印象图中隐隐透出,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心绪又总是起伏不定,可是她的解脱到底在何时?在何处?这部作品是我现今已读过的她的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像是涅槃之后的泪。游历时见到的风土人情与感受、心境交织,融情于景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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